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使诸往镇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本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特编制诸往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0年,网易体育诸往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威海市、网易体育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服务平台,依法、按时公开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全年通过“中国·乳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构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畅通、运作规范,高效有序、便民利民”的信息公开体系和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诸往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从内容分类看,机关职能5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法规2条,人事信息4条,统计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7条,财政信息1条,应急管理0条,办事指南0条。同时通过“乳山诸往”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媒体在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诸往镇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各项制度流程加以完善,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组长姜丰波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王超同志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王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抓好信息审核、信息编目、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对各站所送交信息的检查和核实,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各科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依法公开的信息。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各科应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产生之日后及时交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公开,或者已经规定公开程序的,按该规定公开;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报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应以原文、原条款、原词句公开,不得加入个人理解性、判断性的内容。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程序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并根据镇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报。同时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4个大模块,大模块下设子模块。我镇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涉及到民众关注度较高的机关职能、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财政信息等模块,定期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及时答复群众提问和政务问答。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做到及时更新,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科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镇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所有政府信息必须经镇领导审签后才能按要求公开。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因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内容广度和深度、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管理技术等方面存在不足,当前政府公开的信息涉及公众和企业关心的信息较少,2021年我镇将针对以上问题作进一步改进:
1.统一正确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强调时效性,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小城镇规划建设、“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美丽乡村建设、一次办好等政策,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3.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