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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12-14
    • 公开发布日期:2022-12-14
    • 发文字号:乳政办发〔2022〕8号
    • 所属单位:网易体育应急管理局

    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33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乳政办发〔2022〕8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威海市有关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单位对《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33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编修,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目    录

     

    1.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

    2.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43

    3.网易体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76

    4.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03

    5.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36

    6.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7

    7.网易体育海洋灾害应急预案…………………………………180

    8.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12

    9.网易体育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50

    10.网易体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71

    11.网易体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00

    12.网易体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28

    13.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46

    14.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376

    15.网易体育海上搜救应急预案…………………………………398

    16.网易体育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27

    17.网易体育燃气事故应急预案…………………………………453

    18.网易体育供热事故应急预案…………………………………475

    19.网易体育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97

    20.网易体育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20

    21.网易体育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539

    22.网易体育通信保障应急预案…………………………………569

    23.网易体育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601

    24.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35

    25.网易体育辐射事故应急预案…………………………………656

    26.网易体育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683

    27.网易体育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02

    28.网易体育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732

    29.网易体育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757

    30.网易体育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787

    31.网易体育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814

    32.网易体育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26

    33.网易体育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843

     

    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2日常办事机构

    2.3各镇区及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3.2工程准备

    3.3预案准备

    3.4物资队伍准备

    3.5转移安置准备

    3.6救灾救助准备

    3.7防汛抗旱检查

    3.8技术准备

    3.9宣传培训

    4监测预警

    4.1信息监测预报

    4.2预警

    4.3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5.2响应启动

    5.3Ⅳ级应急响应

    5.4Ⅲ级应急响应

    5.5Ⅱ级应急响应

    5.6 I级应急响应

    5.7应急响应终止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应急物资保障

    6.4人员转移保障

    6.5供电保障

    6.6能源保障

    6.7交通运输保障

    6.8医疗保障

    6.9治安保障

    6.10资金保障

    7后期工作

    7.1调查评估

    7.2善后工作

    8预案管理

    8.1编制与实施

    8.2宣传、培训与演练

    9奖励与责任追究

    10附则

    10.1 名词术语定义

    10.2 预案解释部门

    10.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明确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职责、程序和应对措施,保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网易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网易体育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防指下设市水利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水利防指)和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城市防指)。市水利防指统筹协调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农村区域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其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城市防指统筹协调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其指挥部日常工作。

    2.1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市防指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市海洋发展局、气象局、武警乳山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武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水务集团、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邮政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乳山海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洋发展局、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2.1.1市防指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和省、威海市防指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协调解决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防指工作要求、指令,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防汛抗旱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指导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抗旱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工程除险加固和抗旱水源工程等计划的协调、安排、监督、管理;协调保障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必要时转移师生或停课避险;加强防汛避险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防汛指令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等。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者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保障,确保抗洪抢险车辆通行便利。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死亡人员殡葬工作;对经应急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按照市防指分配方案,及时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推荐表彰抗洪抢险以及抗旱减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等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以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开展水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报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应对和处置汛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市城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抗旱预案编制、督导调度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市防汛现场指挥救援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市级应急资金筹措和调度使用;负责指导城市低洼地带、下沉式立交桥、危旧房屋等易涝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汛期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安全,督促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负责指导汛期市政道桥、路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抢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负责所辖水运、公路的防洪安全,确保畅通;协调本系统运力资源,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行洪碍洪设施。

    市水利局:承担市水利防指日常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在与气象部门会商的基础上,发布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组织编制重要及以上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农田土壤墒情,汇总农业洪涝、旱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协调农业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和灾后自救工作。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沿海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负责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风工作;做好渔业船舶、海洋牧场等海上渔业休闲活动设施和渔港水域内的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汛期旅游景区(点)以及游客安全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和流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参加防汛抗旱紧急任务过往部队的饮食供应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对上对下指挥系统的衔接;负责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参与较大及以上洪水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及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汛期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查处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打击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汛期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威海乳山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水域交通运输船舶防汛防台风、水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所辖水域汛期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和各地的防汛抗旱动态。

    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市邮政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通信保障;根据情况需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

    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电力供应。

    市人武部:根据市防指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力量协助抗洪抢险各项行动,协调驻乳部队各类救援行动。

    武警乳山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以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的紧急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负责督导、检查各镇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河湖湾长制落实情况,牵头组织相关河湖湾长制成员单位做好上级检查反馈、群众举报和河湖湾管理保护隐患等问题的调查处理和解决;协调有关属地镇区、部门、单位清除河道行洪区内阻水林木。

    市水务集团:负责城市供排水安全,做好供排水管路的应急抢护准备工作,保证供水管网畅通。

    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制定预案及防范措施,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整改防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省、威海市、网易体育防指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防汛抗旱重大部署,执行市防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防指办公室,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根据市防指统一部署,督促各级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防汛抗旱检查、督导工作;组织编制《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综合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建议;负责统计上报威海市防指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调度的各类情况;汛期结束后,负责市防汛抗旱工作总结的起草、上报工作;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协调水利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省防指、威海市防指、网易体育防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各镇区及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区要明确承担防汛抗旱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工业企业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

    针对防汛和抗旱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可组建临时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各镇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落实并公布防汛抗旱责任人。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的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河道重要堤防、水库、重要设施防汛责任人。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3.2工程准备

    各镇区及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划推进各类防洪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各类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3.3预案准备

    市水利防指组织修订水利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城市防指组织修订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等;各镇区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类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部门防汛抗旱相关预案等各类防汛抗旱预(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组织实施。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行政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当地防汛抗旱特点,制定完善简便实用的预案。重点完善责任人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接收与发布、联防联控、转移避险、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承担防汛任务的企(事)业,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修)定本单位防汛预案并负责实施。

    3.4物资队伍准备

    各镇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

    各镇区及相关单位应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乳政办字〔2020〕25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基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抢险队伍,按需要配备工程抢险装备器材,承担巡堤查险、险情应急先期处置等任务。镇区、村(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

    3.5转移安置准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及相关单位负责本区域人员转移工作。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提前部署做好转移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镇区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人员转移工作。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应急、教体、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海洋发展、卫健、文旅、气象、海事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相关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单位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相应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镇区、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应当编制人员转移方案,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和实际转移人员数量,针对可能受洪涝灾害、台风影响区域的转移人员设立台账,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确定转移避险责任人、路线、工具、安置地点,落实转移避险保障措施,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3.6救灾救助准备

    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威海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威应急发〔2019〕49号)要求,做好灾害民生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3.7防汛抗旱检查

    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防汛抗旱检查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3.8技术准备

    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应急、气象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专家力量建设,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参与市防指部署的防汛抗旱检查督导、抢险救援、抗旱救灾、调查评估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各相关单位应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防汛抗旱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能力。统筹协调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服务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3.9宣传培训

    各镇区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在汛前开展防汛抗旱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市政府或市防指组织全市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并加强对镇区、村(社区)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培训。

    4监测预警

    4.1信息监测预报

    气象、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气象、水文、工程、洪涝、旱情、海洋、地质灾害等信息的监测、预报。

    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走向趋势及其他有关气象信息。气象部门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延长预见期,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指。

    工程信息。主要包括:水库工程蓄水量,防洪能力,工程运行情况等。水利部门加强水库、河道等防洪工程的监测,做好汛期水库纳雨能力、水源地蓄水情况分析、预判,监督、指导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科学预报和调度洪水,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拦蓄水资源。

    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土壤墒情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水利等部门负责按照测报规定,做好水文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告市防指。

    农业信息。主要包括:在田作物种类、面积,受灾面积、程度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针对不同季节,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和预报。

    海洋信息。主要包括:海洋潮汐、风暴潮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海洋发展部门负责做好监测和预报。

    地质灾害信息。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预警预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监测和预报。

    4.2预警

    4.2.1暴雨预警

    气象部门加快精细化暴雨预报技术和短临预警技术攻关,提高预报精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降雨和短临预报预警。暴雨预报预警区内各级各部门统筹部署防范应对工作,结合行业风险特点,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要求并督促落实。暴雨预报预警区内的有关镇区要根据各自防汛工作实际,加强监测预警,组织落实落细防范措施,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易涝区、工程薄弱段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视情报请市政府提前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措施,果断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先期处置突发险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2洪水预警

    发生强降雨,主要行洪河道、水库出现涨水时,水利部门要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和有关部门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变化趋势,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当河道湖泊达到警戒水位或警戒流量并预报继续上涨时,或大中型水库达到防洪高水位(或允许壅高水位)或小型水库接近设计水位(或达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水利部门应发布洪水预警,并报市防指。应急部门按照市防指部署,组织指导相关部门、镇区及有关方面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

    4.2.3山洪灾害预警

    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报警报。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镇街、村居要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预警和避险措施,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4.2.4台风预警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市防指和市政府。预报将受台风影响地区要做好防台风工作。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危房、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加固,做好船只回(择)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4.2.5风暴潮灾害预警

    海洋发展部门要加强对风暴潮灾害多发区的潮水位监测,做好风暴潮预测预报,及时将信息报告市防指和市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4.2.6干旱预警

    水利部门要及时掌握旱情,适时发布干旱预警。因旱供水水源短缺出现供水危机时,供水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通知用水单位、个人做好节水、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4.2.7市防指预警

    1.防汛预警

    (1)预警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发布预警。

    ①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且预报降雨区域在过去7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100毫米以上;

    ②大中型水库超过汛限水位,预计水位继续上涨接近警戒水位;

    ③预计1条主要河道、2条以上重要河道重要控制节点或多个控制节点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预计持续上涨或可能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

    (2)预警范围

    全市受台风、暴雨、洪水等影响区域。

    (3)预警发布

    市防指办公室根据部门、单位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预警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暴雨、洪水等影响区域、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发布建议,报常务副指挥签发。

    (4)预警行动

    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及时会商,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准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市防指部署要求,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分析研判,指导本行业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市防指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水利部门科学调度防洪工程,调度信息报市防指,通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有关镇区。宣传、融媒体部门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防汛预警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按照市防指要求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组织做好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段、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防汛安全。应急、消防等部门统筹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预警范围内各镇区防指部署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调度、水量调配、救援力量预置、转移避险、巡堤查险、物资调拨和险情处置等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提前分析研判,做好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准备,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5)预警解除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市防指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防汛预警解除建议,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解除。

    ①大范围降雨结束,重要湖泊、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重要控制站水位持续平稳回落,整体汛情平稳。

    ②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应预警自动解除。

    2.抗旱预警

    市防指办公室根据雨情、水情、墒情、气象等条件,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综合研判旱情发展趋势,针对即将发生的农作物受旱、人畜饮水困难、城镇供水水源短缺等情况,适时提出抗旱预警发布建议,报常务副指挥签发。

    抗旱预警启动后,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抗旱应对准备工作。市防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分析,优化抗旱水源调配,科学编制供水计划,强化节水宣传,切实做好抗旱应对准备工作。旱情威胁解除后,市防指及时解除抗旱预警。

    4.3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等有关规定,做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告工作。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险情或灾情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在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并首报。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报告事件续报,续报应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按洪涝、干旱、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级别。

    5.2响应启动

    市防指根据气象、水利、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和突发险情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

    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时,属地镇区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防指。

    I级响应:市防指指挥签发启动。Ⅱ、Ⅲ、Ⅳ级响应: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启动。

    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市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5.3 Ⅳ级应急响应

    5.3.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水利防指或市城市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发生较大范围强降雨,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市部分镇区产生较大影响或有较大程度致灾性。

    (3)1—2条重要河道(指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黄垒河、乳山河除外)发生滑坡、漏洞、管涌等险情。

    (4)1座小(二)型水库达到校核水位或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1座头顶塘坝垮坝。

    (5)全市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6)全市发生轻度或以上干旱,且预报未来1周无有效降雨。

    (7)预报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登陆、过境网易体育或影响网易体育近海,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3.2响应行动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或连线有关部门、镇区防指做出工作部署。

    (2)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视情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3)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威海市防指。

    (4)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行业受灾情况。

    (5)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水利部门、大中型水库要强化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住建部门督促、指导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应急部门协同水利、住建、发改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应急部门统一做好灾情信息发布。宣传、融媒体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等。

    (6)水利、住建、发改、交通、工信、公安、卫健、应急及供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气、防汛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应急保障工作。

    (7)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各镇区防指请求,应急、消防部门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各镇区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协调武警参与应急处置。

    (8)各镇区防指作出安排部署。各有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前研判分析,及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

    5.4 Ⅲ级应急响应

    5.4.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市水利防指或市城市防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发生较大范围强降雨,经综合研判,预计对全市部分镇区产生较强影响或有较强致灾性。

    (3)1条主要河道(黄垒河、乳山河)或3条重要河道(指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黄垒河、乳山河除外)发生滑坡、漏洞、管涌等重大险情;

    (4)1座小(1)型水库或2座及以上小(2)型水库同时达到校核水位或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2座及以上头顶塘坝发生垮坝;

    (5)全市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6)全市发生中度或以上干旱,且预报未来1周无有效降雨。

    (7)市气象局预报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登陆、过境网易体育或影响网易体育近海,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4.2响应措施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或连线有关部门、镇区防指做出工作部署。

    (2)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派出专家组指导镇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3)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

    (4)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并按规定报送行业受灾情况。

    (5)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水利部门、大中型水库要强化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住建部门组织指导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根据地方请求和实际需要,应急部门协同水利、住建、粮食和储备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宣传、融媒体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等。

    (6)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各镇区防指请求,应急、消防部门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受灾群众,视情协调人民解放军驻乳有关部队和武警、民兵参与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7)水利、住建、发改、交通、工信、公安、卫健、应急及供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气、防汛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应急保障工作。

    (8)视情请求威海市防指在专家、专业抢险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9)各镇区防指作出安排部署。各有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前研判分析,及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指导有关方面加强巡查值守。重要堤段、重点工程要加密巡查,出现险情及时抢护,提前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相关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5.5 Ⅱ级应急响应

    5.5.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市水利防指或市城市防指启动I级应急响应;

    (2)1条主要河道(黄垒河、乳山河)或数条重要河道(指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黄垒河、乳山河除外)发生超标准洪水,引发决口、漫溢等重大险情;

    (3)1座小型水库垮坝或1座大中型水库达到允许最高水位并预报持续上涨或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4)全市发生严重或以上洪涝灾害;

    (5)全市发生严重或以上干旱,且预报未来1周无有效降雨。

    (6)市气象局预报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过境网易体育或影响网易体育近海,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5.2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或连线有关部门、镇区防指做出工作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威海市委、市政府和威海市防指。

    (2)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组织事发地异地会商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3)市防指按照灾害类别,派出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镇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调配资源,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按规定续报受灾情况,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市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5)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水利部门、大中型水库要强化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根据地方请求和实际需要,应急部门协同水利、住建、发改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6)城市防指组织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保障,防洪排涝和应急处置,维持城市正常运转。交通等部门组织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转移和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

    (7)发改部门调度部署各发电企业做好各项防汛排涝工作;做好灾区应急能源的保障供应工作。电力部门统筹做好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宣传、融媒体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9)市防指视情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地方请求,应急、消防部门统筹组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受灾群众,协调人民解放军驻乳有关部队和武警、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10)视情请求威海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11)相关镇区防指作出安排部署。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前研判分析,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包保重点工程的市级领导、防指成员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台风过境时受影响较大镇区或强降雨镇区要报请市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地质危险区、景区等区域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住建、交通等部门紧盯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5.6 I级应急响应

    5.6.1启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I级应急响应。

    (1)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

    (2)2座及以上小型水库垮坝或1座大中型水库达到校核水位并预报持续上涨或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滑坡、管涌等重大险情;

    (3)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4)全市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1周无有效降雨。

    (5)市气象局预报有强台风或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以上)登陆、过境网易体育或影响网易体育近海,并伴有大范围强降雨。

    5.6.2响应措施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参加,滚动研判,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市防指加强值班值守力量,统筹协调、指导协助地方抢险救灾。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部署,协同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调配、资金落实、安全保卫等应急保障工作。

    (3)市委、市政府成立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根据灾情险情情况,以属地为主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4)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调配资源,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按规定续报行业受灾情况,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市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5)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水利部门、大中型水库要强化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根据地方请求和实际需要,应急部门协同水利、住建、发改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6)财政部门紧急拨付救灾资金,应急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镇区转移救助受灾群众,应急、消防等部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救援,协调解放军驻乳有关部队和武警、民兵参加应急处置,协调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抢险救灾指挥部部署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

    (7)城市防指组织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保障,防洪排涝和应急处置,维持城市正常运转。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组织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转移和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

    (8)发改部门调度部署各发电企业做好防汛排涝工作,做好煤、电、油、气等应急能源的保障供应工作加大天然气管道的维护力度。电力部门统筹做好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的电力保障,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9)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宣传、融媒体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10)市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跨区域调水,限量供水,压减工业、农业用水指标,组织力量拉水送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旱情通报。

    (11)市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威海市防指,根据领导批示指示作出进一步工作部署。

    (12)请求威海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13)相关镇区防指作出安排部署。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包保重点工程的市级领导、防指成员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前研判分析,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台风过境时受影响较大镇区或强降雨镇区报请市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地质危险区、景区等区域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住建、交通等部门紧盯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5.7应急响应终止

    5.7.1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市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市气象局解除暴雨或台风预警,且预报对网易体育已无明显影响;

    (2)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无较大降雨过程,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河道水位已回落到常水位以下;

    (3)全市旱情有效缓解或解除。

    5.7.2市防指根据防汛抗旱形势,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由市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签发终止。

    5.7.3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入库储存或核销。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水旱灾害发生后,通信部门要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抢险救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1)按照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援。

    (2)应急管理部门向市政府提出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参加抢险支援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发生水旱灾害时,各类专业应急抢险队伍按照市防指、市水利防指和城市防指等有关调动指令赶赴现场抢险救灾。

    6.3应急物资保障

    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市防指统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调拨工作,各存储单位接到调令后,第一时间将所需物资运抵指定地点。

    6.4人员转移保障

    人员转移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助实施。

    镇区、村(居)委会按照预案确定的工作流程、转移线路、安置地点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6.5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建立乳山行政区域内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名录,优先保障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供电需要。

    6.6能源保障

    发改部门组织做好油、气、电等能源供需调配,优先保障受灾地区和抢险救灾需求。

    6.7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所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抢险救援指挥、运送救灾装备、物资车辆通行。

    6.8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指导、参与卫生防疫和伤病员救治工作。

    6.9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安保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6.10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

    7后期工作

    7.1调查评估

    发生水旱灾害后,市防指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较大水旱灾害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

    7.2善后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各尽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灾后恢复工作。灾害发生地的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征用调用物资费用补偿、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污染物清除、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8预案管理

    8.1编制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并按原程序报批。

    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部门相关预案,各镇区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8.2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镇区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等市防指成员单位应加强防汛抗旱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全民参与防汛抗旱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各镇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开展防汛抗旱培训和演练,检验应急准备效果和应急响应能力。

    9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定义

    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主要河道:指黄垒河和乳山河。

    重要河道:指除黄垒河和乳山河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

    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一般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6—1/3(不含1/3)的所辖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29%。

    较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3—1/2(不含1/2)的所辖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49%。

    严重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2—2/3(不含2/3)的所辖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69%。

    特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2/3以上所辖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农村干旱等级判定标准:

    干旱级

    轻度干旱

    0.1Ia<0.6 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10%15%

    中度干旱

    0.6Ia<1.2 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15%20%

    严重干旱

    1.2Ia<2.1 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 20%30%

    特大干旱

    2.1Ia4 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30%

    区域农业旱情指数 Ia(指数区间为04;

    其中:i农作物旱情等级(i=1234 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Ai

    某一旱情等级农作物面积与耕地总面积之比,%Bi—不同旱情等级的权重系数(B1=1 B2=2B3=3B4=4,依次代表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7月2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乳政办发〔202124号)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

     

       

     

    1总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2.2市指挥部办公室

    3分类与分级

    3.1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分类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3应急响应分级

    3.4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预防行动

    5.4预警预防措施

    5.5预警级别调整

    5.6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规范地震应急工作,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威海市地震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灾害的应急与救援行动。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共青团网易体育委、科学技术协会、融媒体中心、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务集团、气象局、乳山海事处、92667部队、武警乳山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乳山支行、桃威铁路有限公司乳山火车站、红十字会、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人保财险乳山支公司、人寿保险乳山支公司、太平洋财险乳山支公司、平安财险乳山支公司、中石化乳山分公司、中石油乳山分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计划;通报全市震情形势,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和措施,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检查,监督、检查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讨论、审议、决定防震减灾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涉及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事项;建立、完善和落实专项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行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能,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2.2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震减灾工作专项小组会议筹备、防震减灾工作检查的组织协调以及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上报、通报、发布震情信息,汇集分析震情、灾情、社情,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建议;严密监控震情,配合威海市应急管理局进行震情会商,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震情趋势情况;传达并督导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按程序调集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协调调度各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汇总应急救灾综合情况,向市指挥部报告;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武警乳山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上报、通报、发布震情信息,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建议;跟踪、研判、上报震情趋势;收集汇总、编报各类信息,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及上级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协调驻乳部队、武警乳山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抗震救灾,总体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和全市的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市指挥部会议,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协调接待各类团体人员,协调调度境内外救助相关事宜;编写抗震救灾工作总结;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分类与分级

    3.1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地震灾害突发事件衍生的后果分为火灾、水灾和海啸。

    1.火灾。由地震破坏造成电线断路、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有的损失比地震直接造成的灾害更严重。

    2.水灾。地震可引起水坝决堤造成水灾。

    3.海啸。这是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灾难性海浪。发生在海底的地震,由于海底岩层发生断裂并出现的突然的上升或下降,由此造成从海底到海面的整个水层发生剧烈“抖动”形成“水墙”,即引发海啸。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根据地震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将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一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2.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二级)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2.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三级)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2.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四级)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地震灾害的特性,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地震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3.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本预案3.2.1、3.2.2、3.2.3、3.2.4规定条件,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威海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网易体育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12死亡;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20%以上;倒塌房屋间或损坏1000间以上;地震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万人以上;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3.3.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10%20%;倒塌房屋间或损坏6001000间;地震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25万人;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3.3.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市委、市政府指导应对处置的;25人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5%10%;倒塌房屋间或损坏300600间;地震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002万人;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3.3.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震灾区镇区领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5%以下;倒塌房屋间或损坏300间以下地震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00人以下

    3.4处置措施分级

    3.4.1一级、二级应急响应

    当启动市级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派出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迅速开展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和灾情调查、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

    派遣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2)协调驻乳山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派出市地震救援队,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

    (3)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置。

    (4)迅速组织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伍,修复毁坏的公路、铁路、航运、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5)受灾属地镇区迅速组织群众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协助各类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活动。

    (6)迅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迅速启用救灾准备金和救灾物资,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

    (7)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8)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保护重点目标和场所。

    (9)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非灾镇街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

    (10)向威海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视情况请求支援。

    (11)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应急救援动态信息。

    3.4.2三级应急响应

    当启动市级三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派出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迅速开展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和灾情调查、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

    派遣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置。

    (3)迅速组织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伍,修复毁坏的公路、铁路、航运、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4)受灾属地镇区迅速组织群众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协助各类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活动。

    (5)迅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迅速启用救灾准备金和救灾物资,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

    (6)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7)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保护重点目标和场所。

    (8)向威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视情况请求支援。

    (9)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动态信息。

    3.4.3四级应急响应

    当启动市级四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派出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迅速开展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和灾情调查、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

    派遣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置。

    (3)受灾属地镇区迅速组织群众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协助各类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活动。

    (4)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保护重点目标和场所。

    (5)向威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视情况请求支援。

    (6)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与救援的动态信息。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地震灾害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在网易体育辖区内布设流动监测台网,密切监视震情,通报余震信息,协助配合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中心做好震情加密监测、震情跟踪监控工作,通报震情形势,判断震情发展趋势。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分为临震预警、短期预警和中期预警三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一级预警(红色),预警期一般为10日。

    地震短期预警为二级预警(橙色),预警期一般为3个月。

    地震中期预警为三级预警(黄色),预警期一般为1年或者稍长时间。

    5.2预警发布

    地震中期预警由网易体育批准发布。

    地震短期预警和临震预警由省政府批准发布。在市、省政府已经对网易体育发布短期预警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警,同时向市、省政府报告。

    当网易体育已经发布临震预警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的命令,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及时发布或者解除临震预警。

    5.3预警预防行动

    一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区强化对地震短期预警区域的震情跟踪工作,随时向山东省应急厅、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震情情况,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实施不间断震情会商,依据震情变化发展情况,及时综合提出临震预测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区所在镇区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二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区加强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注意加强监视区以及网易体育其他区域的震情跟踪监视,及时向山东省应急厅、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震情情况,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开展定期和临时震情会商,依据震情变化发展情况,及时提出综合短期预测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短期预警区所在镇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

    三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根据网易体育、省、威海市政府发布的中期预报意见(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应注意加强监视区),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有重点的地震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5.4预警预防措施

    地震预警发布后,应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震情监视以及地震前兆、宏观异常核实,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地震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检查预警区内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出有重点地加强各类建(构)筑物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震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4)督导预警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对“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筑工程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抢修抢险与救援准备。

    (5)各级各类应急与救援队伍进入应急救援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开赴震灾区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

    (6)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抗震救灾资金。

    (7)各镇区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依据震情的严重性、紧迫程度和危险区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群众避震疏散,要求学校临时停课;协调预警区的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镇区深入预警区,动员群众避震疏散。

    (8)依据省政府命令,适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回答社会公众咨询。

    (9)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社会舆情收集与分析,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5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6预警变更与解除

    市应急管理局密切配合省地震局、威海市地震监测中心,随时对震情发展趋势进行监视与评估,认为可以结束临震或者短期预警状态时,由省地震局提请省政府结束临震或者短期预警状态。省政府决策后,通知市政府,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状态结束信息。中期预警区域内的震情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预警期满自动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发生有感以上、一般以下地震灾害后,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报告市委、市政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市民政局等成员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将震情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市民政局、武警乳山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初判指标,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后续信息及时报告。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对突发性地震灾害,事发地政府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6.3报告内容

    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抗震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6667261。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市指挥部。

    先期处置内容主要包括:封锁事发现场,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对地震灾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排查危险因素及控制危险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工作。

    7.2分级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汇集、分析震情、灾情、社情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建议,由市指挥部批准启动并组织实施。市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分析震情、灾情、社情,研究部署抗震救灾行动;视情向省、威海市政府汇报简要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向驻乳部队、武警乳山中队通报震情、灾情情况,协调参与抢险救援;派出或者组建市现场指挥部;按规定程序发布有关公告,下达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命令。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命令,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加强震情监控,收集有关信息,随时向市指挥部报告震情变化情况。市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立即行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展开抗震救灾工作。

    7.3现场指挥部

    市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水务集团、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乳山海事处、92667部队、武警乳山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石化乳山分公司、中石油乳山分公司

    工作职责:组织抢险救灾,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震灾区干部群众自救、互救;扑灭火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被毁坏的供电、供热、供排水、燃气、燃油、水库堤坝、滑坡山体、城区交通等设施、场所实施紧急抢修和排险,尽快恢复震灾区基本生活;强化震灾区饮用水源、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监测,控制污染源,防止灾害扩大;对因地震可能引起水灾、火灾、爆炸、燃气燃油泄漏、放射性污染、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的场所进行监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蔓延;实施海上抢险救援,维护海上交通运输安全;收集、分析并及时传递地震引发的海洋次生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通报海洋环境状况信息,指导相关区市控制、排除海洋环境污染。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相关医疗单位

    工作职责:组织做好灾民和预警区撤离转移群众的医疗救护防疫工作,适时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挥、调度各级医疗机构快速救治伤病员,提出转移救治伤病员方案;保障震灾区的急救用血供应;及时监督检查预警区、震灾区的饮用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桃威铁路有限公司乳山火车站、属地

    工作职责:维护预警区、震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对要害部门、单位和重点部位实施警卫,按规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措施;抢修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保障救灾人员、物资的快速运输及灾民及时转移。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属地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科学技术协会、公安局

    工作职责:根据市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预警信息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震情,预警区群众、震灾区灾民撤离转移公告,预警区、震灾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管制公告等;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应急救灾中的先进事迹;动员、鼓励群众战胜地震灾害,重建家园;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共青团网易体育委、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乳山支行、红十字会、人保财险乳山支公司、人寿保险乳山支公司、太平洋财险乳山支公司、平安财险乳山支公司

    工作职责:进行震灾损失统计与评估;指导预警区、震灾区紧急转移安置撤离的群众、灾民,保障其基本生活;督导相关企业向预警区、震灾区提供急需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材等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震灾区开展应急救助和受损民房恢复重建;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所需物资种类、数量及援款数额,组织志愿者队伍协助参与应急救援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处置震灾区港澳台侨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的相关事宜;保障国(境)外救援人员按程序快速通关,快速检验检疫出入境物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理和震区受损的理赔工作。

    7.3.11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乳山海事处、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7.3.12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中国联通乳山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救灾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快速修复被毁坏的通信设备和基础设施,必要时,启用备用通信设施,保障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及震灾区的通信联络畅通。

    7.3.13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起因、性质、过程和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突发地震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等突发事件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地震灾害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安全事件,或者由其他突发事件导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乳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地震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市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和处置现场应急救灾的一切事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抢险救灾与次生灾害防御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组、灾害评估与灾民安置组、通信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现场工作队均属于赴震灾区现场的应急工作队伍,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市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接受市指挥部的直接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同时,根据需要可以派员赴震灾区现场,到达现场的人员均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震灾区镇区、各级各类企业的抢险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均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驻乳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和上级命令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参与应急救灾工作。

    7.7社会动员

    市政府指导、协调区市之间的地震应急与救援合作,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协作联动。

    7.8应急结束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当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次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震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市政府向省、威海市政府提出结束应急期的建议,由省、威海市政府决定并宣布执行,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2)较大地震灾害。当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次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震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由威海市政府决定并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3)一般地震灾害。当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工作完成,有感余震明显减少,震灾区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震灾区镇区宣布应急期结束,根据受灾情况,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震灾属地镇区及其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震害核定工作,对地震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类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补偿。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及时安排拨付救灾资金和物资。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给予补助。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或者按照省政府、威海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与体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建议和意见,由震灾区镇区组织实施;需要省、威海市里支持的,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向省、威海市政府和省、威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一般地震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市政府负责。市政府要根据震害情况和抗震设防要求,统筹规划、安排重建工作。重建中应依法将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保护列入重建规划。

    各镇区按照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市委统战部、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和救灾需求进行国际、国内救助呼吁,组织开展捐赠、心理救助等活动。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分别由网易体育、省政府、威海市政府和网易体育政府,或者由网易体育、省政府、威海市政府和网易体育政府授权、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预测预防、加强应急准备和改进震灾应对工作的相关措施;对震灾区灾民的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救助措施。

    震灾区镇区及其有关单位,要及时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

    10应急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与救援工作的需要和预警区撤离转移群众、震灾区灾民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地震灾害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2应急演练

    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救援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开展避震疏散和自救互救、邻里互助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各自的地震应急救援任务,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

    市地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情况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2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各镇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地震应急预案,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3.2预案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

    2.2市森防指办公室

    3分类与分级

    3.1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分类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3应急响应分级

    3.4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4.3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级别调整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追究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组织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体系,切实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威海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

    (2)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完成预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形成合力、全面保障。各有关单位工作上要形成合力,做好应急的通信、道路、机械等全面保障。

    (4)完善机制,强化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防患未然。

    (5)快速反应,科学扑救。防火期内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护林队伍要集中食宿,形成第一反应能力,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最科学有效的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处置得当,确保安全。各有关单位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

    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人武部部长

    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公安局政委、自然资源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共青团网易体育委、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气象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消防救援大队、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人。

    市森防指主要职责:市森防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协调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网易体育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2.2市森防指办公室

    市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森防指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网易体育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开展森林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研究提出全市森林防灭火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市森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挂牌督办工作;研判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市森林防灭火督查、约谈、考核、通报等工作,组织一般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启动、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及承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扑救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具体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杜绝多头指挥现象发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等队伍执行灭火任务,应在市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

    3分类与分级

    3.1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分类

    森林火灾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3.1.1自然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主要有:雷击火、越冬火等。

    3.1.2人为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事件。分为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两种。生产性火源包括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烧隔离带等。非生产性火源包括野外吸烟、取暖做饭、上坟烧香烧纸、小孩或弱智人员玩火、故意纵火等。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按照森林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件(一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事件: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2.2重大森林火灾事件(二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森林火灾事件: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3.2.3较大森林火灾事件(三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森林火灾事件: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2.4一般森林火灾事件(四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森林火灾事件: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3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3.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森林火灾一级应急响应:

    受国家、省、威海市委托,由网易体育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处置的;涉及周边相邻地市,由威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进行指导应对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发生初判级别符合本预案中3.2.1、3.2.2和3.2.3规定条件的;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6—9人重伤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0.5公顷的;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高危火险区,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在白天明火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引发夜间火场继续蔓延,或夜间发现死灰复燃的;跨镇、街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2起以上同时发生且超过1小时未扑灭明火的;市内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的。

    3.3.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森林火灾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发生3—5人重伤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高危火险区,1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发生跨镇、街1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30分钟尚未扑灭明火的。

    3.3.4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应急响应: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应对处置的;发生1—2人重伤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高危火险区,30分钟尚未扑灭明火的;发生跨镇、街的森林火灾。

    3.3.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森林火灾四级应急响应: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应对,火灾发生后30分钟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3.4处置措施分级

    3.4.1一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时,市森防指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紧急启动响应措施,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抢险救援组立即赶赴火场,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党委和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增调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等队伍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设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威海市、省森防指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扑火,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2)根据市政府或市森防指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转移受威胁群众。

    (3)指导协助抢修通讯、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4)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发生次生灾害。

    (5)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市级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7)根据市森防指有关要求,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

    3.4.2二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二级应急响应时,发生火情,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灭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联合会商,市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及时组织调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等队伍参加扑救。

    (3)指导做好居民区、重要目标物、重点林区、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配合抢险救援组开展相关工作。

    3.4.3三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三级应急响应时,发生火情,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灭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镇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4.4四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四级应急响应时,发生火情,各镇区和森林防灭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4监测预测

    4.1预防

    镇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火灾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森林火灾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由市森防指办公室牵头,建立火灾事故信息监测预测体系,健全完善各类火灾事故监测制度,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预测,提出防范措施。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森林火灾隐患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重大节假日、森林火灾多发季节、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置。

    4.3预测

    镇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火灾事故分布区域、发生场所分布、火灾原因、发生时间段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对火灾事故的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5预警

    5.1预警分级

    受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内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火灾因子的影响,网易体育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分为四级:一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二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三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四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预报火险等级为三级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有1名副总指挥在岗待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预报火险等级为四级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有1名以上副总指挥在岗待命,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应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

    5.2预警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与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向全市发布。

    5.3预警级别调整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及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三级、四级预警信息后,镇关部门在一级、二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市森防指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各镇区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1)火灾事故生后,事故单位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6.3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要素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火灾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火灾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调动的参战力量、现场的灭火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火灾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市森防指办公室值班电话:6667261。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立即就地就近组织防灭火巡查队伍、镇、林场森林消防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救援大队等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等队伍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安全避险区域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和撤离路线,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件发生后,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森防指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由市森防指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指挥员。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与抢险救援组的沟通联络;负责传达落实党中央、网易体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工作;根据抢险救援组提供的火场信息,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必要时请求直升机参与灭火;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报告。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与值班调度组建立起有线、无线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传递畅通;指导各镇落实省、市有关领导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周边的水利工程方位、蓄水量、水深等技术参数;完成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及有关医疗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救护队伍和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灾区救治人员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和安置点饮用水源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交通运输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负责涉侨、涉外、涉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处理。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指导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负责统筹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市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必要时,发挥应急广播的作用。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共青团网易体育委、市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3.11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大数据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7.3.12事故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

    7.3.13供电、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电力供应、通信保障;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通信保障;负责事故现场与救援指挥部在特定条件下所需的供电设备、通信保障。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突发森林火灾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引起的突发事件影响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森林火灾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安全事件,或者由其他突发事件导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火灾事故发展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本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火灾事故次生、衍生危害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本市控制能力,由市森防指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威海市、省或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必要时请求、协调驻网易体育部队派出力量参与救援行动。

    7.6应急联动

    市森防指与周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健全与属地相关单位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7.7社会动员

    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森防指应根据处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7.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经前线指挥部确认,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故,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各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1)明火扑灭后,留守人员要严密监视火场48小时以上,在确认余火全部扑灭,经火灾发生地指挥部批准,方可全面撤离火场。火灾发生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属地镇区提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2)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属地镇区指挥组要及时归还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森林经营者或者属地镇区要予以补偿。

    (3)各级各部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置灾民的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受伤人员的安抚,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规定妥善处理。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改进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市森防指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和威海市、网易体育政府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发生地镇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害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调查报告,按规定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4恢复重建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属地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应急保障

    应对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2)根据国家、省、威海市指挥部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森林防火指挥人员、专业工作人员、护林员和扑火队员进行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11.2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市森防指每年组织1次实战演练。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每年防火期内,必须进行1—2次扑火实战演习。

    12责任与奖惩

    (1)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各镇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演练发现问题,由市应急管理局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

    2.2市减灾委办公室

    3分级标准

    3.1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2应急响应分级

    3.3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4.3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级别调整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处置自然灾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威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相邻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网易体育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者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人武部、共青团网易体育委、科学技术协会、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外事服务中心、气象局、乳山海事处、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红十字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武警中队、92667部队、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公司、水务集团、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桃威铁路有限公司乳山站分管负责同志。

    市减灾委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网易体育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和行动计划;统筹指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统筹协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市减灾委办公室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减灾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承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印发会议纪要和简报,督促落实会议确定事项;协调推进较大突发灾情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问题研究,向领导小组提供工作建议;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分级标准

    3.1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事件分级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级别。

    3.1.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一级)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响应:

    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30%以上或400万人以上。

    3.1.2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二级)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二级响应:

    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30万间或10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或300万人以上、400万人以下。

    3.1.3较大自然灾害事件(三级)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三级响应:

    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200万人以上、300万人以下。

    3.1.4一般自然灾害事件(四级)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四级响应:

    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应急响应分级

    参照国家标准,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2.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一般自然灾害,且有继续发展趋势,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威海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全市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威海市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网易体育协调指导应对处置的。

    初判因在然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2人以下死亡,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20%以上;倒塌房屋间或损坏1500间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万人以上;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符合其他自然灾害类市级专项预案一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3.2.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网易体育协调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10%以上20%以下;倒塌房屋间或损坏300间以上1500间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符合其他自然灾害类市级专项预案二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3.2.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5%以上10%以下;倒塌房屋间或损坏100间以上300间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符合其他自然灾害类市级专项预案三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3.2.3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占全市人口5%以下的;倒塌房屋间或损坏100间以下的;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00人以下的;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一般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符合其他自然灾害类市级专项预案四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3.3处置措施分级

    3.3.1一级响应措施

    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二级要求开展自救和先期处置。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减灾委组织召开由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参加的会商会议,对指导支持灾区灾害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②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减灾委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③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灾情会商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每天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灾情变化、救助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市减灾委专家委员会根据市委、市政府或市减灾委要求,及时向灾区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及灾区需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市应急管理局可申请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派出专家支援。

    ④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向威海市政府或者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向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申请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⑤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市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控,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参与配合有关救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市人民武装部根据市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

    ⑥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协调救援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应急评估、鉴定与加固等工作。市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行业和镇应急供水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进行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灾区道路、桥梁、隧道的抢通、保通工作,灾损道路交通设施的鉴定、评估、抢修和运输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灾区现场影像获取和应急测绘保障等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组织开展因灾害导致的环境监测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实时天气预报。

    ⑦市委宣传部组织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⑧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发布接收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市或者全市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按要求参与救灾工作。

    ⑨灾情稳定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害评估的有关部署,在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下,市减灾委组织各镇、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核定工作,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⑩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3.2二级响应措施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市减灾委主任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减灾委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减灾委组织召开由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灾市区参加的会商会议,分析研判灾情,研究落实救助措施。

    ②市减灾委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③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灾情会商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每天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灾情变化、救助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市减灾委专家委员会按照要求,及时向灾区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及灾区需求进行评估。必要时,市应急管理局可申请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派出专家支援。

    ④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向威海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市级和上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应急管理局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视情向威海市应急管理局请求支援,指导、监督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的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做好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受灾人员转移等运输保障工作。

    ⑤市卫生健康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进行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市自然资源局帮助提供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灾区现场影像获取和应急测绘保障等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指导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实时天气预报。

    ⑥市委宣传部组织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⑦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按要求参与救灾工作。

    ⑧灾情稳定后,各镇区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市减灾委。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评估、核定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及时报告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⑨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3.3三级响应措施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后,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市减灾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市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助支持措施。

    ②市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核查灾情、开展救灾工作。

    ③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统计上报灾情、掌握救灾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救助支持措施。

    ④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程序及时拨付。

    ⑤市应急管理局向灾区紧急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

    ⑥市卫生健康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⑦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镇街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⑧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3.4四级响应措施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后,市减灾委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市减灾组织协调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市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核查灾情、开展救灾工作。

    ②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统计上报灾情、掌握救灾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救助支持措施。

    ③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灾区申请和灾情核定情况,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程序及时拨付,核实受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④市卫生健康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⑤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可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4.3预测

    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监测数据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黄色(三级)、蓝色(四级),分别对应市级应急响应的四个级别。

    5.2预警发布

    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各镇区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

    5.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由市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威海市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指挥部,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自然灾害应对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事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自然灾害应对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威海市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威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自然灾害应对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发地政府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2)对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市应急管理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上报本级政府、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3)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市应急管理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应急管理部门每日15时前向本级政府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每日16时前向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市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稳定后,市应急管理部门在5日内核定灾情数据报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威海市市级应急管理局应在3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及时报省应急管理厅。

    (4)对于干旱灾害,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6.3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市减灾委24小时值班电话:6667261。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响应程序和措施进行先期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镇区及其有关部门要依法按照相关预案规定,迅速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专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评估,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先期处置内容主要包括: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排查危险因素及控制危险源,依法保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在国境外发生涉及本市公民和机构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处置。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件发生后,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采取响应措施,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市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

    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人武部、交通运输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92667部队、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镇区以及各级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桃威铁路有限公司乳山站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医疗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救护队伍和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灾区救治人员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和安置点饮用水源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交通运输局、外事服务中心、乳山海事处、武警中队、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保护现场;根据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做好人员疏散后居民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负责涉侨、涉外、涉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处理。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科学技术协会、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做好第一时间权威信息发布,严密监控舆情动态;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加强负面敏感信息管控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视情向威海市委宣传部报告情况,争取舆情管控的支持。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共青团网易体育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文化和旅游局、红十字会、水务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3.11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乳山海事处

    工作职责: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负责自然灾害趋势分析、预测预报和总体评估;负责适时开展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对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灾害预防和救援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工作进行指导;为市减灾委决策提供科学建议。

    7.3.12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突发事件现场有关物证;查明突发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突发事件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3.13气象和海洋水文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海洋发展局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台,为市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服务;负责做好海洋水文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为市现场指挥部提供海洋水文信息服务。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2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自然灾害事件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灾害事件,或者由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进一步扩大,由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乳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市减灾委与周边城市政府建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应急救援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确保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7.7社会动员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减灾委应根据处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7.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减灾委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1)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2)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报请市委、市政府授权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灾情稳定前,应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救助工作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善后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镇区及时恢复正常的社会和群众生活工作秩序。

    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相关镇区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等善后事宜。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评估事件的后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评估报告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9.4恢复重建

    9.4.1过渡期生活救助

    (1)启动二级(含二级)以上响应的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尽快拨付上级下拨的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属地镇区做好过渡期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

    (3)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并及时上报威海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4)支持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救助。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网易体育委、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等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9.4.2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于每年9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2)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在每年9月底前统计、评估全市范围内受灾群众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属地镇区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拨付上级及市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全市冬春期间中期和终期救助工作的绩效。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落实好灾歉减免政策,发展改革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9.4.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1)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属地镇区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互帮、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2)市应急管理局视情组织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参加的评估小组,根据镇区核定的倒损住房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

    (3)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结合灾区倒损住房评估情况,向上级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达上级拨付的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4)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按程序报上级财政和应急管理部门。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倒损住房重建工作。

    (6)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9.4.4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

    建立健全审计、财政、应急、金融等部门参加的救灾资金监管协调机制。各级应急、财政部门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特别是基层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应急保障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市减灾委及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各级减灾委及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强化基层救灾(救助)能力建设。

    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预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业务培训。各级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对灾害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的培训,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教育内容、考核标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11.2应急演练

    市减灾委办公室协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12责任与奖惩

    市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对《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有关单位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自然灾害重要情况或在灾害救助工作中有不当行为,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或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有关部门、单位应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指挥机制

    3监测预报与预警

    3.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2信息共享

    3.3灾害普查

    4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

    4.1发布制度

    4.2发布内容

    4.3传播途径

    5预警联动防范

    5.1分类防范

    5.2预警科普

    6附则

    6.1预案修订

    6.2预案解释

    6.3发布实施

    7附件:名词术语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威海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干旱、低温、霜冻、大雾、道路结冰、沙尘暴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处置工作,适用其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气象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高度重视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警作为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坚持综合气象减灾,统筹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认真研究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气象灾害及衍生次生灾害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预警防范气象灾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和灾害预估、灾情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党委和政府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气象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指挥机制

    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市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市政府决定启动有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响应、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气象局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按照有关部门、单位需求发送有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通信、文化和旅游、海洋发展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3监测预报与预警

    3.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根据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需要,气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优化升级综合观测站网,完善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提高预报准确率,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海洋发展、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路、铁路和海事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3.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4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

    4.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按照预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预警信号,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

    4.2发布内容

    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依据气象预警信号标准级别,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发布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可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П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防御指南和发布单位等。

    4.3传播途径

    宣传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新闻宣传、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与气象主管机构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联动机制,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和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社会传播的有关工作;广播、电视台、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当地气象部门直接提供的天气、气候灾害的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和气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警报,及时增播和插播临近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并明确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单位的名称,台风、大雾、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广播、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应当采用插播、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等方式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内容及有关防御知识,通信运营商应当及时安排优先通道,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发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在学校、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水利工程、重点工程所在地,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5预警联动防范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联动防范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发布频次,相关部门、镇街协调有关方面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5.1分类防范

    5.1.1台风、大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台风、大风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防汛、防台风、突发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灾害救助、渔业、海上搜救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海洋发展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海事、海洋发展部门按照职能加强受大风影响海域船只、养殖设施及作业人员的防风预警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会同属地镇区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

    公安、海洋发展等部门根据风灾风险评估结果和风力预报情况,与属地镇区共同负责转移危险地带或者防风能力不足危房内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风。

    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指导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运输、海洋发展、海事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督促船主采取措施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搁浅;督促运营单位调整营运计划、妥善安置滞留旅客;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

    教体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农业农村、海洋发展等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者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台风、大风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5.1.2暴雨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必要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与水利部门联合发布中小河流、山洪预警信息。

    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部门做好相应应急响应准备,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属地镇区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教体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者管制。

    铁路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落实农业、畜牧业暴雨防范措施,组织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雨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5.1.3暴雪、低温、霜冻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雪、低温、霜冻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低温、霜冻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海洋发展部门密切关注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措施封闭道路,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制。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运营车辆防冻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者采取措施做好管养公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清除电力危险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供暖、供气企业认真落实防冻措施;加强城市清雪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清除积雪。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海洋发展部门指导做好农作物、水产养殖防范暴雪、低温、霜冻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雪、低温、霜冻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灾害发生后,应急、气象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5.1.4寒潮

    根据部门职责和寒潮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交通、海上搜救、渔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海洋发展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洋发展部门指导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海事、交通运输、海洋发展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业船舶和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寒潮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5道路结冰

    根据部门职责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陆路交通、城市运行保障等部门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运营车辆防冻措施和紧急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冰冻情况做好管养公路除冰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道路结冰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6高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高温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防暑降温、城市运行保障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及时开展应对高温天气的防护知识宣传。

    农业农村、海洋发展、林业等部门指导落实紧急预防措施,减少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供电公司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实施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者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7干旱

    根据部门职责和干旱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抗旱、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水利、城市运行保障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农林、水产养殖、畜牧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准备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水利、水文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应对旱灾导致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干旱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8大雾(海雾)

    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雾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交通、海上搜救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海事、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信息,加强海上交通运输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指导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供电公司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9雷电、冰雹

    根据部门职责和雷电、冰雹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防雷电、防雹等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防御知识,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教体部门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雷电、冰雹发生时让学生留在室内,待雷电、冰雹预警信号解除后,方可组织室外活动或离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

    文化旅游部门督促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停止户外娱乐项目。

    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力生产、输配电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落实农业、畜牧业冰雹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雷电、冰雹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1.10沙尘暴

    根据部门职责和沙尘暴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响应,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沙尘天气防御和应对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5.2预警科普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气象安全保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防御措施,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鼓励志愿者依法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6附则

    6.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6.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7附件:名词术语

    台风(热带风暴)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海雾是指暖湿气流经过较冷的下垫面(水面或陆面)时,因下垫面的冷却作用,低层气温降低到露点时而形成的雾,多形成于冷暖海水交汇区。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道路结冰是指在地面温度低于0℃时,道路上出现积雪或结冰现象,会对交通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工作

    3.2预警级别

    3.3预警发布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地质灾害险情报送流程

    4.2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

    4.2.2 Ⅲ级应急响应

    4.2.3 Ⅱ级应急响应

    4.2.4Ⅰ级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6.2财力保障

    6.3物资保障

    6.4基本生活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交通运输保障

    6.7治安维护

    6.8人员防护

    6.9通信保障

    6.10公共设施保障

    6.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7附则

    7.1预案修订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辖区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级标准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社会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工作实行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工作机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事件的预警、应急、救助、处置等工作。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反应资源,加强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健全地质灾害事件监测预报、组织指挥、快速反应的保障机制,注重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成立网易体育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人武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宣传部、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气象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公司、广电公司等网络通信公司、城区街道、各镇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网易体育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2.2工作职责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研究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对受灾区域实施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驻乳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处理涉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成员单位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险情、灾情的进一步发展;负责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搬迁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避让和防范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配全市应急救援物资,指导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避险、疏散和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组织驻乳部队协助完成抢险救灾、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抢险物资的生产供应。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审核把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发现口径,经指挥部审定后,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恶劣天气时,负责通知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组织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灾、救灾物资以及干扰抢险救灾的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向安全地带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粮)储备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备足防灾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和其他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设备;组织做好防灾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重要交通干道及其桥梁和路面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市水利局:负责对水库库区、河道两侧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组织开展抢险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发生险情时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等的准备工作;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区(点)、景区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经营场所游客(旅客)、从业人员疏散;督导旅游区(点)、景区暂停经营活动,直到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供电线路检修,及时架设地质灾害防治抢险供电线路,提供应急移动成套发电设备,保证抗灾抢险的电力供应;其他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任务。

    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公司、广电等网络通信公司:负责灾区通讯线路安全运行。

    城区街道、各镇政府:组织做好辖区群众紧急避险、转移疏散等工作,做好辖区应急抢险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工作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然资源部门每年应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防范和群测群防工作。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组织,提高抢险保险能力。

    3.2预警级别

    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4级(灰色)预警,3级(黄色注意级)、2级(橙色预警级)和1级(红色警报级)预警。蓝色预警(提醒级):24小时内地质灾害的发生有?定风险。黄色预警(注意级):24小时内地质灾害的发生风险较高。橙色预警(预警级):24小时内地质灾害的发生的风险高。红色预警(警报级):24小时内地质灾害的发生的风险很高。

    3.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经审批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开播发预警信息,并通报有关的相邻地区。镇区负责落实预警信息在基层的传播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

    3.4预警预防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动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立即进入预警状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预警措施。

    (1)4级(灰色)预警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区域的监测和防范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3级(黄色注意级)预警响应。在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实行24小时值班;各相关镇区安排人员会同灾害点监测员对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加密监测和巡查,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根据降雨情况及灾害发展趋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检查成员单位领导到岗到位情况,了解雨情、险情、灾情,并及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雨情、汛情、险情监测,及时提醒灾害防范区域受威胁居民、单位关注天气预报,并做好安全避险、撤离准备,情况紧急时,发出撤离警报,组织撤离避让。

    (3)2级(橙色预警级)预警响应。在3级(黄色注意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指挥和相关成员到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商,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值班人员加密调度地质灾害体变化情况,各成员单位对有关区域地质灾害情况进行检查巡查;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指挥部向受威胁人员发布地质灾害临灾警报,并组织危险区域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加密监测频次,密切注意雨情和险情变化情况。

    (4)1级(红色警报级)预警响应:在2级(橙色预警级)响应的基础上,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做好调集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准备,确保重点防范部位安全;指挥部向受威胁人员发布地质灾害临灾警报;紧急疏散危险区及周边居民、学生及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设置警戒封锁危险区,组织人员准备抢险;加强监测、巡查,密切关注临灾迹象。

    3.5预警状态结束

    预警响应级别可视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情况随预警信息等级动态调整,可逐步升(降)级。超出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信息,预警响应结束,并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解除预警信息。

    4应急处置

    4.1地质灾害险情报送流程

    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监测人员、村委会、镇区等应立即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局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2)启动程序

    当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时,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出现一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一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应急、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请求威海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2.2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2)启动程序

    当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时,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争取威海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给予指导和支持。

    (3)响应措施

    出现较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较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应急、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2.3 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启动程序

    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争取威海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给予指导和支持。

    (3)响应措施

    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应急、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同时争取威海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的支持和具体领导,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2.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启动程序

    出现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险情和预警情况适时提出建议,由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争取威海市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给予指导和支持。

    (3)响应措施

    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应急、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同时争取威海市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的支持和具体领导,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3应急联动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4.4响应终止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4)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5)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批准应急结束的主体: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由省政府决定。中型(Ⅲ级)由威海市政府决定。小型(Ⅳ级)由网易体育政府决定。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现场清理、灾害监测及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

    5.2社会救助

    应急部门统筹突发地质灾害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政府鼓励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和组织,依法组织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5.3调查与评估

    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结束后,参与应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应急处置参与部门(单位)工作总结和专家组调查意见,编制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综合调查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发灾原因、基本灾情(人员伤亡、失踪和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应急抢险经验及教训、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今后防治工作建议等。

    5.4恢复重建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需要开展治理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不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水平及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消防部门、民兵、预备役部队是网易体育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骨干和突击力量,依法参与抢险救灾、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等应急处置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利用本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单位充实应急力量,保证相对稳定和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满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抢险和工程治理等需要。

    6.2财力保障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

    6.3物资保障

    网易体育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各自应急职责分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物资的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6.4基本生活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灾区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卫生应急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储备医疗救治、监测检验等卫生应急物资,开展医疗救护演练。

    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等能力,组织群众开展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6.6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突发地质灾害时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处置需要,市公安局对地质灾害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

    道路及交通设施被破坏或毁坏时,市交通运输局应牵头迅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进行抢修,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6.7治安维护

    突发地质灾害时,公安部门依据本部门应急预案维持地质灾害事发地社会治安秩序,集结警力,巡逻执勤,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有序,阻止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6.8人员防护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地质灾害特点和自身应急工作职责,充分考虑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参与人员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和伤害类别,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防护机制,配备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安全。

    各镇应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机制,明确紧急疏散行动的各级责任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能及时有序疏散至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6.9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各相关通信运营企业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市委宣传部协调各相关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公用信息网运营企业保障地质灾害应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传播。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汇总各成员单位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动态更新通讯录。

    6.10公共设施保障

    供电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应急期间重要场所、高危电力客户的应急用电支持,尽快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协调建立紧急运输保障体系,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应本着平灾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交通运输工具,供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6.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根据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需要,市气象局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7附则

    7.1预案修订

    预案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海洋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分类与分级

    3.1海洋灾害事件分类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3应急响应分级

    3.4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4.3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响应

    5.3预警发布

    5.4预警级别调整

    5.5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4附录

    (1)风暴潮灾害

    (2)海浪灾害

    (3)海啸灾害

    (4)海冰灾害

    (5)近岸海域

    (6)近海海域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网易体育海洋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管辖海域范围内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与救援行动。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务实、快速高效。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海洋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海洋发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乳山海事处、92667部队、武警乳山中队、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沿海各镇区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全市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布与解除灾害预警;指挥协调人员搜救和抢险救援行动;了解和掌握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决定派出抢险救援专家组和卫生防疫专家组;决定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组织协调各类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组织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受海洋灾害威胁人员;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区群众生活供应;组织信息发布与宣传,掌握社情、民情、舆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必要时请求威海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海洋发展局局长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市委、市政府和市海洋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救援队伍与受灾镇区指挥部之间的应急行动;收集汇总灾情、社情和民情等,及时向市海洋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文件传阅、归档以及会务筹备、文稿起草等相关工作。

    3分类与分级

    3.1海洋灾害事件分类

    根据海洋灾害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将海洋灾害事件衍生的后果分为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事故。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事件分级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Ш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因海洋灾害直接导致死亡30人以上(含失踪);

    (2)因海洋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3)海洋灾害对沿海重要城市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3.2.2重大灾害(Ⅱ级)

    (1)因海洋灾害直接导致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踪);

    (2)因海洋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

    上10万人以下;

    (3)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3.2.3较大灾害(Ⅲ级)

    (1)因海洋灾害直接导致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

    (2)因海洋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

    上5万人以下;

    (3)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海洋灾害。

    3.2.4一般灾害(Ⅳ级)

    (1)因海洋灾害直接导致死亡3人以下(含失踪);

    (2)因海洋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

    下;

    (3)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影响的海洋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应急响应分级

    参照国家标准,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3.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海洋灾害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本预案3.1.1、3.1.2和3.1.3规定条件,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威海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网易体育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因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疏散、转移人员2000030000人。

    3.3.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海洋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47人重伤;因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疏散、转移人员1500020000人。

    3.3.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海洋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海洋发展局负责牵头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13人重伤;因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疏散、转移人员1000015000人。

    3.3.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海洋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市海洋发展局牵头灾区镇领导开展救灾工作;因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疏散、转移人员500010000人。

    3.4处置措施分级

    3.4.1一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海洋灾害进行会商评估,分析应对措施。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启动全市海洋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动用全市力量进行处置。

    (1)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日调度,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值守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2)组织预报预警组及专家组每日开展重大海洋灾害会商。

    (3)安排新闻宣传组全面开展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工作。

    (4)协调经费保障组及时下拨应急处置资金。

    (5)随时了解渔业船只避潮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6)加强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管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7)调动组织运力,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救灾运输工作。

    (8)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力做好沿岸水利工程防护工作。

    (9)组织做好农业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10)做好灾民、伤员的抢救、转运及医疗救护工作,开展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11)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

    (12)加强天气形势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天气预警和天气预报。24小时关注水情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水文等相关信息。

    (13)加强所辖海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海域的船舶险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

    (14)组织部队官兵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支援;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灾区人员撤离和转移、交通车辆管理等工作。

    (15)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制定临时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16)及时向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国家应急抢险和救助支援。

    3.4.2二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海洋灾害进行会商评估,提出对策措施和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全市海洋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1)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日调度,并及时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值守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2)组织预报预警组及专家组每日开展较大海洋灾害会商。

    (3)安排新闻宣传组全面开展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工作。

    (4)协调经费保障组及时下拨应急处置资金。

    (5)随时了解渔业船只避潮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6)加强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管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7)调动组织运力,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救灾运输工作。

    (8)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力做好沿岸水利工程防护工作。

    (9)组织做好农业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10)做好灾民、伤员的抢救、转运及医疗救护工作。

    (11)组织协调一般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

    (12)加强天气形势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天气预警和天气预报。24小时关注水情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水文等相关信息。

    (13)加强所辖海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海域的船舶险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

    (14)组织部队官兵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支援;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灾区人员撤离和转移、交通车辆管理等工作。

    (15)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制定临时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4.3三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海洋灾害进行会商评估,提出对策措施和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市海洋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1)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日调度,并及时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值守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2)安排新闻宣传组全面开展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工作。

    (3)随时了解渔业船只避潮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4)加强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管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5)调动组织运力,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救灾运输工作。

    (6)做好灾民、伤员的抢救、转运及医疗救护工作。

    (7)加强天气形势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天气预警和天气预报。24小时关注水情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水文等相关信息。

    (8)加强所辖海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海域的船舶险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

    3.4.4四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海洋灾害进行会商评估,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全市海洋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1)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对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日调度,并及时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值守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2)随时了解渔业船只避潮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

    (3)加强警力部署,加强交通管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4)调动组织运力,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救灾运输工作。

    (5)做好灾民、伤员的抢救、转运及医疗救护工作。

    (6)加强天气形势会商研判,实时发布天气预警和天气预报。

    (7)加强所辖海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海域的船舶险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建立海洋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海洋灾害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要承灾体、历史海洋灾情信息数据库,加强社区和重点行业海洋灾害风险管控。

    4.2监测

    由市海洋发展局牵头,组织沿海镇、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等单位建立海洋灾害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海洋灾害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4.3预测

    沿海镇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灾害发生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海洋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根据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区域范围,将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1风暴潮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级别: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蓝色警戒潮位。

    (2)黄色预警级别: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黄色警戒潮位。

    (3)橙色预警级别: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橙色警戒潮位。

    (4)红色预警级别: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验潮站的高潮位达到红色警戒潮位。

    5.1.2海啸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级别: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在网易体育沿岸产生0.3米以下的海啸波幅。

    (2)黄色预警级别: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在网易体育沿岸产生0.3米以上、1米以下的海啸波幅。

    (3)橙色预警级别: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在网易体育沿岸产生1米以上、3米以下的海啸波幅。

    (4)红色预警级别: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在网易体育沿岸产生3米以上的海啸波幅。

    5.1.3海冰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级别:网易体育邻近海域浮冰范围达到25海里,且冰量8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将持续增长。

    (2)黄色预警级别:网易体育邻近海域浮冰范围达到35海里,且冰量8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将持续增长。

    (3)橙色预警级别:网易体育邻近海域浮冰范围达到40海里,且冰量8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将持续增长。

    (4)红色预警级别:网易体育邻近海域浮冰范围达到45海里,且冰量8成以上,预计海冰冰情将持续增长。

    5.1.4海浪灾害预警级别

    (1)海浪灾害蓝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2.5米至3.5(不含)米有效波高时,应发布海浪蓝色警报。

    (2)海浪灾害黄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3.5米以上、4.5米以下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6.0米以上、9.0米以下有效波高时,应发布海浪黄色警报。

    (3)海浪灾害橙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近岸海域出现4.5米以上、6.0米以下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9.0米以上、14.0米以下有效波高时,应发布海浪橙色警报。

    (4)海浪灾害红色警报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受影响

    近岸海域出现6.0米以上有效波高,或者近海预报海域出现14.0米以上有效波高时,应发布海浪红色警报。

    5.2预警响应

    5.2.1蓝色预警响应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发布风暴潮、海冰灾害蓝色警报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增加海洋观测频次,加密发布海洋灾害警报;

    (2)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准备。

    5.2.2黄色预警响应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发布风暴潮、海冰灾害黄色警报后,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相关地区和部门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展趋势,研判风险程度,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工作;

    (2)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海洋灾害防御措施,宣传避免或减轻海洋灾害危害的建议,公布咨询电话。

    5.2.3橙色预警响应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发布风暴潮、海冰灾害橙色警报,以及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海啸灾害黄色警报后,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等,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

    (2)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海洋灾害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2.4红色预警响应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发布风暴潮、海冰灾害红色警报或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海啸灾害橙色及以上级别警报后,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市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海洋灾害防范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预警措施落实情况;

    (2)针对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指挥机构可以建议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海洋灾害危害的化工、港口等重点目标,控制或者限制沿海公共场所的活动;

    (3)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发展态势和救助能力情况,及时寻求国家应急救助力量支持。

    5.3预警发布

    当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警报,预计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灾害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综合研判海洋灾害影响区域、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发布建议,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5.4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海洋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5预警变更与解除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预计未来达不到海洋部门最低警报发布标准时,经会商研判,解除预警。

    (1)天气形势对沿岸的影响逐渐减小,沿海潮位逐渐恢复正常,近岸和近海浪高逐渐降低,海湾冰情持续缓解,海啸波幅明显下降。

    (2)应急响应终止。

    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Ⅲ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Ⅳ级预警信息,由沿海镇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海洋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向市政府、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海洋灾害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的批示或者指示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对突发性海洋灾害,属地镇区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3报告内容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应急处置情况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51473。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海洋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响应程序和措施进行先期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

    灾害事件发生后,接报的镇区及其有关部门要依法按照相关预案规定,迅速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专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评估,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先期处置内容主要包括: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对海洋灾害事件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排查危险因素及控制危险源,依法保护海洋灾害事件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在国境外发生涉及本市公民和机构的海洋灾害事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处置。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故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故发生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市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水利局

    工作职责:负责海洋灾害的预警报工作,提供海洋、河流监测数据,发布海上气象、河流水位预报信息。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乳山海事处、92667部队、武警乳山中队、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

    工作职责:负责海上船只的避险防护及海上人员的疏散救助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社会治安保卫、违法犯罪防治、交通车辆管理等工作,协助灾民进行撤离和转移;负责沿岸防护工程和市政设施的防浪、防潮、防海冰避险维护工作;指导农户、海水养殖单位、捕捞船只做好灾害防护避险工作;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相关医疗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救护队伍和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海洋发展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海洋发展局、气象局、水利局、事发地党委(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和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3.11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乳山海事处、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和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研究分析海洋灾害形式和趋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及技术性支持,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分析,并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7.3.12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起因、性质、过程和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突发海洋灾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海洋灾害管理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突发事件,或者由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必要时应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海洋灾害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乳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市应急领导小组与周边城市政府建立海洋灾害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应急救援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确保海洋灾害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7.7社会动员

    海洋灾害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处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7.8应急结束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特别重大、重大灾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市委、市政府和沿海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发生后,受灾镇区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等善后处理工作。民政、卫、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专家对灾害发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并及时报送市、省级部门。

    9.4恢复重建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经费,由各级政府专项财政支出进行保障。

    10应急保障

    应对海洋灾害事件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及防灾减灾知识传播,增强社会大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市有关技术单位的海洋环境监测及预报技术人员培训。

    加强与国际、地区间在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信息交流与预警技术方面的合作研究。

    11.2应急演练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通过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做好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年度应急演练及量化评估工作。

    12责任与奖惩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服从指挥、消极应对、拒不配合、相互推诿、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海洋发展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各沿海镇区的海洋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各自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单位应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风暴潮海啸海冰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14附录

    名词术语解释

    (1)风暴潮灾害

    由热带气旋、温带气旋、海上飑线等灾害性天气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称为风暴潮。风暴潮、天文潮和近岸海浪结合引起的沿岸涨水造成的灾害,称为风暴潮灾害。

    (2)海浪灾害

    海浪是海洋中由风产生的波浪,包括风浪及其演变而成的涌浪。因海浪引起的人员伤亡、船只损坏和沉没、航道淤积、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和海岸工程损毁、海水养殖业受损等灾害,称为海浪灾害。

    (3)海啸灾害

    海啸是由海底地震、海底火山爆发、海岸山体和海底滑坡等产生的特大海洋长波,在大洋中具有超大波长,但在岸边浅水区时,波高陡涨,骤然形成水墙,来势凶猛,严重时高达20至30米以上。海啸灾害指特大海洋长波袭击海上和海岸地带所造成的灾害。

    (4)海冰灾害

    海冰是由海水冻结而成的咸水冰,其中包括流入海洋的河冰和冰山等。海冰对海上交通运输、生产作业、海上设施及海岸工程等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和损害,称为海冰灾害。

    (5)近岸海域

    我国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渤海的近岸海域,为自沿岸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向海一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

    (6)近海海域

    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向海一侧至东经130°以西的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及邻近海域。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2.6镇指挥机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变更与解除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调查与评估

    5.3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物资保障

    7.4基本生活保障

    7.5医疗卫生保障

    7.6交通运输保障

    7.7治安维护

    7.8人员防护

    7.9通信保障

    7.10科技支撑

    7.11气象水文信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制定

    9.2预案修订

    9.3预案解释

    9.4发布实施

    10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贸易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威海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是指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流行性、迁飞性等重大病虫草鼠害,包括粘虫、草地贪夜蛾、二点委夜蛾、棉铃虫、烟粉虱、飞蝗等迁飞性和爆发性虫害;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玉米粗缩病、南方锈病等重大流行性病害;重大农田草鼠害、检疫性有害生物(列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内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危险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等。

    1.4分级标准

    按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预测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0%以上,发生程度为重发生;属我省零星发生,在网易体育新发生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涉及2个镇区及以上,或现已有分布,疫情涉及4个镇区及以上,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人民健康和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Ⅱ级(重大)包括: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草鼠害,包括:飞蝗、稻飞虱、棉铃虫、烟粉虱、粘虫、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暴发性、传毒性昆虫,与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玉米粗缩病、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等流行性、突发性病害,以及恶性杂草、害鼠等有害生物大面积成灾,并对农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生物灾害;本市历史上未发生,现已有零星发生,但发生范围不广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在2个镇区范围内发生严重,经风险性分析认为防除难度较大且有快速扩散蔓延势头,对生产、生态、人民生活构成潜在威胁的;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灾情的。

    Ⅲ级(较大)包括: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草鼠害,如:飞蝗、稻飞虱、棉铃虫、烟粉虱、粘虫、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暴发性、传毒性昆虫,与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玉米粗缩病、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等流行性、突发性病害,以及恶性杂草、害鼠等有害生物在全市或者在多个镇区成灾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在本市发生过,灭除后现又在一定发生范围或局部暴发危害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在2个镇区范围内发生危害,并有扩散趋势,风险较小、中等危险的;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灾情的。

    Ⅳ级(一般)包括: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草鼠害,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一、二类农业病虫害从其规定),发生程度为中等偏重发生;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外来生物在1个镇区范围内发生危害,且发生的镇区行政区域内快速扩散蔓延,有中等危险趋势的。

    1.5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严密组织、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防控原则,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严处置,实现发现灾情早扑灭,严格控制防扩散,减少灾害造成损失的目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融媒体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舆情引导监控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组织、监测、评估和防治工作,监督、指导灾区实施封锁、铲除、扑灭工作。

    (3)市应急管理局:启动应急响应后,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调度应急物资,协助相关镇区为灾区群众提供救助

    (4)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拨付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并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5)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支持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安排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提升监测和防控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6)市民政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因灾害造成的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害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对灾害发生区域实施疫情封锁,紧急救援等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疫情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药物中毒、被检疫性有害生物叮咬,或过敏等人员的急救工作和伤亡统计工作。

    (10)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发或者突发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技术研究工作。

    (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超、农贸市场及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禁止来自农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农产品上市流通。查处和取缔应急防治所需农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农资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通领域农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防治所需农用生产资料和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12)市气象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及时提供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

    (13)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协助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采购、供应等工作。

    (14)市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依法及时向公众公布灾害信息和各地灾害处置动态。

    (1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通讯运营商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6)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林共生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铲除、防治等工作。

    (17)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评价等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管理等日常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应急防控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采取应急措施;按有关规定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提出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根据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分析发展趋势;负责向市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有关信息;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准备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2.3现场指挥机构

    一般及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灾害发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视灾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可根据需要设立新闻工作、后勤保障、灾害防控处置、医疗救援防疫、社会治安维护与交通保障、通信保障、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协作,搞好协调联动和相互配合,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现场指挥机构各工作组主要成员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2.4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宣传报道具体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组织开展舆情监测、收集、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监管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灾害应急知识宣传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防控资金的预算、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应急防控物资(包括动力燃料、农药、药械、运输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采购、储备、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应急防治过程中,农药中毒安全防护的药品、技术储备;负责协调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应急物资等调配,处置人员工作生活所需及其他需求保障。

    (3)灾害防控处置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镇区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按照预案和应急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收集、分析并及时传递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4)医疗救护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疾控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疾控中心、市立医院、市中医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做好药物中毒人员的急救工作;为灾害处置人员提供医疗救治,组织开展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疫情监测,接收、管理和发放捐助药品和器械。

    (5)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组。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中具体负责安全、运输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维护预警区、灾害发生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灾人员、物资的快速运输。

    (6)灾害评估安置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具体负责灾害评估工作的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进行灾害损失统计与评估;保障预警区、灾害发生区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督导相关企业向预警区、灾害发生区提供急需的防控物资、器械、食品、药品、医疗器材等;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通信保障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中负责通信保障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启动备用通信设施,保障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及灾害发生区通信联络畅通。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种类成立相应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主要由从事农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的专家为基础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6镇区指挥机构

    镇区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行政领导和管理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处置工作,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应对辖区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管理、监督、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村(社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3监测与预警

    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监测工作。镇区政府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农业技术人员、兼职监测人员的作用,形成市、镇、村三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和覆盖率。

    3.1预警级别

    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区域范围,将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1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网易体育周边地市已经发生相关灾害,网易体育灾害有迅速蔓延趋势。

    3.1.2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网易体育周边地市已经发生相关灾害,网易体育灾害正在逐步扩大。

    3.1.3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网易体育周边地市已经发生相关灾害,网易体育灾害可能有扩大的趋势。

    3.1.4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响应预警和网易体育周边地市已经发生相关灾害,网易体育可能会受到影响。

    3.2预警发布

    特别严重、严重、较重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一般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分析评估结果确认Ⅰ级及以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威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报刊、电视、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特殊场所等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新闻媒体应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或预警发布部门要求,及时、无偿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

    3.2.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疫情信息,由农业部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信息由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信息的报告与发布,依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4号)执行。

    3.2.2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情预警和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灾情,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统一向社会和公众公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将具有重大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划定为重点预防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预防灾害发生;将其他区域划定为一般预防区,加强常规性监测、预报,准确掌握发生动态,抓好防治工作。

    3.3.2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有害生物测报点和基层农业站的作用,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镇区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可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信息直报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

    3.3.3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加强交流与合作,定期对可能发生的有害生物灾害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3.4加强检疫监管,严密封锁灾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3.4预警预防措施

    镇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外地已发生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系统(领域)农业有害生物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发布后,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

    3.4.1加强灾害监视以及发生发展监测,随时报告灾害变化。

    3.4.2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3.4.3检查预警区内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御能力,提出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准备。

    3.4.4各级各类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开赴灾害发生区开展应急处置的准备。

    3.4.5检查、落实应急物资和灾害处置资金。

    3.4.6镇区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

    3.4.7组织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防灾自救宣传教育活动。

    3.4.8加强社会舆情收集与分析,预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3.5预警变更与解除

    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由市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指挥部,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内容

    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信息来源;发生数量、面积、范围;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4.1.2报告程序和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报告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传播蔓延快、危害大的疑似农业有害生物,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或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农业农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调查和核实,并根据不同级别,按照相应的程序上报。在发现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后,当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一般级别的灾害,市农业农村局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后1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报告;较大以上级别的灾害,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确认上报后,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应在10分钟内向市威海市政府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距事发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灾害特别严重、情况非常紧急的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给本级指挥部、政府和上一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对无法确认的农业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按照相关规范,需对样本进行采集,送威海市植物保护机构确认或鉴定,紧急情况可送省级植物保护、植物检疫部门确认或鉴定,待确认后,再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或妨碍他人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6652434。

    4.2应急响应

    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灾害发生后,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采取响应措施,启动应急响应。

    4.2.1镇区先期处置措施

    4.2.1.1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各成员单位人员,各司其职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4.2.1.2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镇区级工作组,做好灾情的进一步排查、核查和预测分析等工作。灾害发生区镇区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灾性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及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1.3灾害发生区镇区要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发生现场,分析灾害发生趋势,提出具体处置措施;要对灾害发生现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跟踪监测;建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的镇区,要做好疫区封锁,严格隔离疫情发生现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制定防治方案,确定技术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治质量。

    4.2.1.4做好灾情发生地群众工作,立即开展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的配合和支持。

    4.2.1.5做好灾情发生地的社会维稳和治安工作。

    4.2.1.6做好灾情发生地人员的救治工作。

    4.2.1.7做好灾后恢复生产自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市指挥部先期处置措施

    4.2.2.1召开市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灾害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根据疫情动态,根据网易体育农业农村部依法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的情况,将网易体育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灾害发生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调集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开展防治工作。

    4.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发展规划科、生态环境保护站、种植业推广站、特色产业推广站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2.3市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现场指导、督导、落实灾害处置工作。必要时申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实施封锁。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和保障工作。

    4.2.2.4将灾情和前期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和上一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4.2.2.5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通报有关情况。

    4.2.3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处置难度、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由低到高分为四级:级、级、级、级。

    4.2.3.1 级应急响应

    4.2.3.1.1启动条件。

    达到分级标准中Ⅳ级条件。

    4.2.3.1.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本级政府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4.2.3.1.3响应措施

    属地镇区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者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者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者到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1)工作会商。市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听取灾害、气象等情况汇报,分析灾害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指挥部。

    (2)工作部署。市指挥部视情况召开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向全市发出做好应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区对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工作做出安排。

    (3)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属地各镇区组织现场防治:一是在灾害发生区域周边外扩2公里范围,按照每2000米设置1处临时监测点形成闭合监测网络,在灾害发生区增加诱捕器、黑光灯、虫情测报灯、孢子捕捉仪等测报工具,24小时开展灾害监测工作;二是组织人员实施物理防治措施;三是使用防控器械开展地面化学防治,同时对喷洒区域及周边水源地和土壤设点做好农药残留检测。

    (4)部门联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灾害的监测的检查、巡查,做好灾害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公安局做好现场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保障应急车辆通行便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检查,确保道路畅通。市卫生健康局落实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人员、器材和药品等。市气象局做好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部署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各区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自启动响应第2日开始,每日上午9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灾害处置工作情况。

    (5)检查指导。市指挥部根据情况派出督导组赴灾害发生区督导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

    4.2.3.2 级应急响应

    4.2.3.2.1启动条件

    达到分级标准中Ⅲ级条件。

    4.2.3.2.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指挥部报请本级市政府批准后报威海市政府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经上级批准后,由市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签发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4.2.3.2.3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一是在灾害发生区域周边外扩到5公里范围进行监测;二是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三是严格隔离现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灾害扩散蔓延。

    4.2.3.3 级应急响应

    4.2.3.3.1启动条件

    达到分级标准中Ⅱ级条件。

    4.2.3.3.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指挥部报请本级市政府批准后,报威海市政府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经上级批准后,由市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指挥长签发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4.2.3.3.3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一是在灾害发生区域周边区市,按照每1000米设置1处临时监测点形成闭合监测网络;二是化学防治措施增加大型喷雾机开展大面积作业;灾害在2个以上区市发生的,实行联防联治,按照“统一作业设计、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进行;三是向市政府申请报省政府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灾害发生区实施封锁和防治。

    4.2.3.4 级应急响应

    4.2.3.4.1启动条件

    达到分级标准中Ⅰ级条件。

    4.2.3.4.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报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政府和省政府、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经上级批准后,由市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签发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4.2.3.4.3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一是使用航空遥感和无人机监测手段,对灾害发生区进行全面监测;二是化学防治措施增加飞机空中施药防治等措施,协调飞防区周边的养殖区和敏感区做好避让和告知工作;三是报请省政府,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封锁,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四是对发生疫情植物品种,开展隔离试种和跟踪监管,防止疫情传播。如果灾害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灾害已经波及到网易体育大部分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网易体育控制能力,由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领导同意,向驻乳部队或者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3应急联动

    市指挥部与各镇区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区应与属地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市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和现场处置的一切事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灾害防控处置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组、灾害评估安置组、通信保障组均属于赴灾害发生区现场的应急工作队伍,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化防治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必须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4.4区域合作

    市指挥部指导、协调周边区市之间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合作,加强应急准备和现场防治处置工作的协作联动。

    4.5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结束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重建

    5.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清理设立的临时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5.3恢复重建

    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要对受灾害情况、重建能力全面评估,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疫情信息,由网易体育及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发布,其他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7应急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人力保障

    市指挥部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和防治机构、植保植检病虫害防治机构;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镇区要有专人,负责灾情、疫情监测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

    7.2财力保障

    市、镇两级财政要将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

    7.3物资保障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原则,各级指挥部根据日常需要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及其他物资,并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行合同储备。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市政府、镇区要每年定期对储备的农药和防控器械进行更新和维护。

    7.4基本生活保障

    市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会同预警区、灾害发生区镇区,保证应急处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医疗救护车辆及应急医疗物资。

    7.6交通运输保障

    7.6.1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应当确保应急人员、救灾物资、设备等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7.6.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预警区、灾害发生区镇区,市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绿色通道,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7.7治安维护

    市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7.8人员防护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为应急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7.9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利用已有通信设备及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应编制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时所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通讯录,每年进行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联系方式。

    7.10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定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11气象水文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和信息服务,做好现场紧急气象服务工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8.2宣教培训

    8.2.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对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8.2.2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8.3.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镇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9.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的《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10附件

    1.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

    2.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启动令

    3.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变更令

    4.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解除令

    5.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响应启动令

    6.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响应终止令

     

    附件1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  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应急工作副局长,分管发展规划工作副局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局属机关科室、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处置行动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负责传达、督导落实市指挥部部署,统筹调度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全市灾害处置工作;协调境内外救助相关事宜。

    2、服务保障小组。法规与科教科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负责人事、财务、物资调配、信息发布等的具体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灾害和灾害处置工作信息;组织市指挥部会议,编拟各类情况报告,为市指挥部提供服务保障;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

    3.灾害跟踪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牵头,各相关科室技术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上报灾害信息,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派出现场工作队赶赴现场;通过灾害速报网和现场工作队反馈信息,持续跟踪监控并收集灾害信息,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不间断灾害会商,及时上报灾害趋势变化情况。

    三、处置细则

    1.发生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后,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基本灾害,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灾害速报;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市指挥部,按照相应级别和程序批准启动;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通报灾害信息。

    2.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指挥部命令,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达预案启动命令,公布市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3.综合协调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和市指挥部部署,迅速调集力量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传达、督导落实市指挥部部署,保持与市现场指挥机构、灾害发生区镇区的联系;统筹调度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全市灾害处置工作;协调境内外救助相关事宜。

    4.服务保障小组负责组织市指挥部会议,起草相关材料;协调督导各新闻媒体、通信运营企业发布灾害信息和灾害手机短信;跟踪调度灾害、社情,汇总灾害处置信息,及时编报情况报告;编写全市灾害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5.灾害跟踪小组负责持续跟踪监控并收集灾害信息,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不间断联合会商,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6.当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灾害发生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提出结束应急期的建议,按程序报批。

    7.应急期结束后,及时汇总形成全市灾害处置工作总结,向市指挥部报告。

     

    附件2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   色预警启动令

     

    第 (    ) 号

     

                       分,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经过会商,决定启动农业有害生物灾害

       色预警,要求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和防范工作。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3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变更令

     

    第 (    ) 号

     

    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      日发布的  色预警变更为  色预警。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4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解除令

     

    第 (    ) 号

     

    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对      日发布的   色预警予以解除。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5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第 (    ) 号

     

    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程度,现决定        分,启动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    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防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6

     

    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级应急响应终止令

     

    第 (    ) 号

     

           日,发生在本市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经过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灾害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网易体育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终止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级应急响应。

     

    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网易体育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物资保障

    7.4基本生活保障

    7.5医疗卫生保障

    7.6交通运输保障

    7.7治安维护

    7.8人员防护

    7.9通信保障

    7.10公共设施保障

    7.11科技支撑

    7.12法制保障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建立健全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和生物安全,保障网易体育林业生产和林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威海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2)在网易体育境内首次发生或者已在局部地区发生,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且无经济有效的防治技术措施的;

    (3)出现突发性、暴发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5万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5万亩以上的;

    (4)经专家组评估造成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有害生物风险性分析判断高度危险以上标准的其他重大有害生物。

    1.4分级标准

    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含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鼠草等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内发生,或在我省2个以上市发生对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Ⅱ级(重大)包括:威海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境外林业有害生物侵入,如:蝗虫、草地螟、草原毛虫、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传入我国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威海市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Ⅲ级(较大)包括:网易体育有较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境外有害生物侵入,如:因蝗虫、草地螟、草原毛虫、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多个镇、街道成灾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Ⅳ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除治等工作,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2)快速反应、紧急处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3)分级联动、各司其职。市政府是处置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绿色防控。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减灾,遵循技术规程,实施绿色防控,预防产生次生灾害。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人武部、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威海市乳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气象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研究、协调、解决林业生物灾害防控有关问题和应急需要;完成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安排监测检疫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检疫防治技术科研攻关项目,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做好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做好疫区封锁工作;依法查处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5)市财政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检疫防治和除治补助经费,并根据应急需要,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6)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后环境污染监测评估工作。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内有关承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有关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药物中毒的急救工作。

    (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灾害发生区域经营、加工、利用林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1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检查;负责组织监测调查、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技术鉴定、指导工作,进行危险性评估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12)市气象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和科学研究提供气象服务。

    (13)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宣传预防工作。

    (14)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乳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监督检查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2.3现场指挥机构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应成立由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现场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和灾害等级变化,及时调整现场指挥部成员级别。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实施灾害发生地现场防控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援;

    (3)向上级指挥部及时反映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落实上级指挥部的决定。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综合协调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和除治情况;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控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灾情监测等。

    灾害除治组:组织、调配防治专业队等各种防控力量,开展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地面防治或飞机防治。

    物资保障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灾害处置所需的食品、饮水、帐篷、药剂、药械、油料、车辆等物资供应。

    应急通信组:保障应急防控通信畅通。

    治安警戒组:根据应急防控需要,负责相应的治安警戒工作。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害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工作。

    新闻报道组:按照国家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种类成立相应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生产管理、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的专家为基础组成,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其他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主要职责:负责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按照灾害预警信号,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①I级(特别严重):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或者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网易体育境内首次发现,造成林木死亡的;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的。

    ②II级(严重):网易体育范围内分布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疫区成灾面积1万亩以上,树木死亡严重的;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疫区成灾面积2万亩以上,树木死亡严重的;特殊情况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③III级(较重):网易体育范围内分布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疫区成灾面积0.2万亩以上,树木死亡严重的;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疫区成灾面积0.4万亩以上,树木死亡严重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成灾面积5万亩以上的或者枝干受害成灾面积0.5万亩以上。

    ④IV级(一般):在网易体育范围内集中发生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成灾面积1万亩以上的或者枝干受害成灾面积0.1万亩以上的。

    3.2预警发布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结果,结合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气候、环境和传播扩散蔓延的可能性,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级别,经市指挥部同意,按有关规定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对可能发生林业生物灾害的地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预防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对一般预防区要加强常规性监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抓好小面积防治。

    3.3.2加强预警预防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和基层林业站的监测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3.3加强信息交流与科技支撑。市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3.4加强检疫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要制订相应的办法措施,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要认真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严格隔离试种,进行严格的检疫跟踪和监管,未经检疫机构风险评估,不得任意扩散种植。并建立引种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疫情从外地传入。

    3.4预警预防措施

    3.4.1根据网易体育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重点预防区包括沿海基干防护林、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区域。

    3.4.2市自然资源局是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责任单位,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突发或暴发性病虫害、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安排专人管护现场,实时监测,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对新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鉴定;市自然资源局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鉴定。

    3.5预警状态结束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要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指挥部接到建议后,要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预警状态。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义务,也有向上级林业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义务。

    (2)市自然资源局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有害生物种类,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鉴定。市自然资源局无法确认和鉴定的,申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

    (3)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或者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一般以上灾害事件镇区林业站核实后应立即报告镇区主要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报告,较大以上级别灾害事件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市自然资源局核实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先简要报告再详细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报告要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市自然资源局如需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灾害事件信息,要先报市政府,保持情况一致。

    4.2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威海市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威海市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威海市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由市指挥部或者市政府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联动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是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工作的联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联动和先期处置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自然资源局应立即做出响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结合现场情况,研究确定应急实施方案,并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和应急防治专业队,迅速封锁疫情发生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防止扩散蔓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现场秩序,准确掌握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威海市政府和威海市林业局报告灾情、疫情处置情况,并向可能波及的市通报有关情况。

    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彰显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群控群防,干群联动。

    另外,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驻市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装部门、公安消防部队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区域合作

    应急响应过程中,市指挥部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调集相关后备力量投入应急防控,需要其他区市提供援助的,由市人民政府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4.5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结束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应急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勘查和理赔工作。

    5.2社会救助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救灾经费由当地政府财政筹措,上级财政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省、中央财政补助。市政府应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其他地区和境外的救灾捐赠。

    5.3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要及时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5.4恢复重建

    市政府要强化地方重建主体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规划落实推进体系,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

    5.4.1重建主体责任

    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全面调查评估损失情况,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5.4.2重建资源支援

    上一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下一级政府提供资金、物资、技术支持,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中央援助的,由省政府提出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信息发布

    (1)特别重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故,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各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市指挥部和市自然资源局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7.2财力保障

    市财政局要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检疫防治所需的经费(包括直接监测检疫防治费、除治补助费以及应急预案所需的基础设施费和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按本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确保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的有关经费,并视情及时追加。

    7.3物资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实验室、除害处理设施、物资储备仓库、通信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储备药剂、药械、车辆及其他物资的储备,防治物资储备仓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并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部分物资可实行实物与合同储备相结合;根据建设规划和物资储备的需求,按轻重缓急安排建设资金;视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7.4基本生活保障

    要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7.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疫情除治过程中农药中毒人员的急救工作。

    7.6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重大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物资运输,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

    7.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实施疫情封锁、设卡检查等工作;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的紧急救援。

    7.8人员防护

    市自然资源局要对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一线人员加强保护,配备防护装备。

    7.9通信保障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通信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设备,保持通信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

    7.10公共设施保障

    通信、电力、水利、燃气、供热等相关职能部门,着眼极端复杂条件,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备用设施和备用方案,提升公共设施保障能力,确保突发紧急情况,公共设施遭到破坏,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通信、通电、通水、通气,全力保障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顺利进行。

    7.11科技支撑

    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定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12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思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林,维护生物安全。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服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和科学研究所需要的气象资料。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8.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对知识,增强预防意识。

    (2)定期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能力。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人为或自然原因,由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它有害生物引起的大面积突发性、暴发性或新发生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生态破坏的生物灾害。

    9.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9.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2.2指挥部办公室

    3分类与分级

    3.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3应急响应分级

    3.4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4.3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级别调整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和防范化解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威海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以及事故发生镇区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决定和部署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

    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应急事项;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修订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分类与分级

    3.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九类:

    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事故主要类型分为透水、冒顶、中毒和窒息、片帮、坍塌、火灾、罐笼坠落和尾矿库溃坝等。

    (1)非煤矿山透水事故: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无控制地涌入矿井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或矿井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

    (2)非煤矿山冒顶事故:矿井采掘时,通风道坍塌所产生的事故。

    (3)非煤矿山中毒和窒息事故: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工艺的特点,引起中毒窒息的原因主要为爆破后产生的炮烟和其他有毒烟尘。其他有毒烟尘,如:矿体氧化形成的硫化物与空气的混合物,开采过程中遇到的溶洞、采空区,巷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火灾后产生的有毒烟气等。

    (4)非煤矿山片帮事故:矿井、涵洞、隧道在开挖、衬砌过程中因支护不当而引起的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事故。

    (5)非煤矿山坍塌事故:采矿方法不合理;穿越地压活动区域;穿越地质构造区域;矿柱被破坏;采场矿柱设计不合理或未保护完好;在应该进行支护的井巷没有支护或支护设计不合理;遇到新的地质构造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采场或巷道施工工艺不合理;采场或巷道施工时违章作业;遇到新的岩石而没有按岩性进行施工;爆破参数设计不合理;爆破工序不合理;爆破施工时违章作业;地下水作用、岩石风化等其他地压活动的影响或破坏。

    (6)非煤矿山火灾事故: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大量使用电气设备,存在电气事故危害。充油型互感器、电力电容器长时间过负荷运行,会产生大量热量,导致内部绝缘损坏,如果保护监测装置失效,将会造成火灾、爆炸;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器具、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

    (7)非煤矿山爆炸事故:因爆破器材质量不合格,运输过程中出现强烈震动、撞击、摩擦,不按规定储存炸药与起爆器材,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或者其他动火、用电、设备老化等引发的次生灾害导致的爆炸事故。

    (8)非煤矿山罐笼坠落事故: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例如钢丝绳承载时强度不够或负荷超限时都可能产生钢丝绳断裂。摘挂钩失误。未挂钩下放或过早摘钩,都会造成坠落事故。制动装置失灵。制动装置主要包括工作闸或制动闸,如果失效就会造成制动装置失灵。

    (9)非煤矿山尾矿库溃坝事故:由于排洪设施的设计、施工或管理不能满足要求,往往会造成尾矿库排洪能力不足、排洪设施出现堵塞垮塌,汛期时大量雨水涌入库内极有可能导致洪水漫顶使坝体溃决。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事件分级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一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2重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二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3较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三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非煤矿山生产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4一般非煤矿山生产事故(四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非煤矿山生产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的特性,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3.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非煤矿山生产事故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本预案3.2.1、3.2.2和3.2.3规定条件,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威海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网易体育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12死亡、81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3.3.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67人重伤或者4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3.3.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应对处置的;35人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3.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应对,初判发生(或造成)12人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4处置措施分级

    3.4.1一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专业救援力量,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9)启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10)积极搜救失联人员,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失联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确认搜救无望,可采取措施终止有关搜救工作,并予以公布。

    (11)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2)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2二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专业救援力量,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3三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三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4G单兵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相关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专业救援力量,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5)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4四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四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利用无人机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相关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

    (3)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汇总分析和预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和分级管控等制度,对可能引发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3预测

    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具备事故隐患的监测、数据传输、报警功能,健全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进行分析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非煤矿山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重(三级)和一般(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5.2预警发布

    (1)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收集到的本辖区内或可能对本辖区造成重大影响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2)接警部门按照权限进行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5.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非煤矿山生产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由市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威海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指挥部,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威海市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威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事发地政府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6.3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②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续报。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市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6667261。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1)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镇区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市指挥部。

    先期处置内容主要包括:

    ①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②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前提下,组织职工开展科学自救、互救;

    ③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件发生后,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

    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调动矿山救援队伍、装备参加救援;分析预判事故危害程度、范围及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及各项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救援并视情处置;组织召开现场救援调度工作会议,汇总救援组和专家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联组会商,提出救援技术方案、报指挥部审定。根据现场救援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专业组、各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涉及救援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提交专家组会商后实施;重大问题提报现场救援组联组会商。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有关医疗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救护队伍和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灾区救治人员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指导灾区和安置点饮用水源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镇党委(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做好第一时间权威信息发布,严密监控舆情动态;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加强负面敏感信息管控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视情向威海市委宣传部报告情况,争取舆情管控的支持。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3.11专家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事故单位

    工作职责:会同救援组研究制定救援技术方案、措施,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指导现场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和安全措施等。

    7.3.12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总工会

    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3.13供电、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救灾电力、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快速修复被毁坏的电力、通信设备和基础设施,必要时,启用备用电力、通信设施,保障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及事故地区的电力、通信联络畅通。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突发非煤矿山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透水、冒顶、中毒和窒息、片帮、坍塌、火灾、爆炸、罐笼坠落和尾矿库溃坝等突发事故影响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的,及时通知相关非煤矿山企业,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非煤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突发事故,或者由其他突发事件导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非煤矿山生产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7.7社会动员

    当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开展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征用。

    7.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特别重大、重大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属地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1)由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负责协调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对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作出其他处理。

    (2)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3)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市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通报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

    9.4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影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应急保障

    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非煤矿山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

    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量化指标评估。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情况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2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各镇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分类与分级

    3.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3.3应急响应分级

    3.4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4.3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级别调整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应急准备与救援并重,强化依法治理,狠抓基础建设,规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及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威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决定和部署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应急事项;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修订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分类与分级

    3.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灼伤事故、泄漏事故。

    (1)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燃烧物质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事故。具体又分易燃液体火灾、易燃固体火灾、自燃物品火灾、遇湿易燃物品火灾、其他危险化学品火灾。易燃液体火灾往往发展到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单纯的液体火灾一般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因此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窒息。

    (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发生化学反应的爆炸事故或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事故。具体又分爆炸品的爆炸,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的火灾爆炸,易燃液体的火灾爆炸,易燃气体爆炸,危险化学品产生的粉尘、气体、挥发物的爆炸,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的物理爆炸,其他化学反应爆炸。

    (3)危险化学品中毒和窒息事故:人体吸入、食入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或者化学品反应的产物,而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具体又分若干小类,包括吸入中毒事故(中毒途径为呼吸道)、其他中毒和窒息事故。

    (4)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意外地与人体接触,在短时间内即在人体接触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明显破坏的事故。分为化学品灼伤与物理灼伤,化学品灼伤比物理灼伤危害更大。

    (5)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发生了一定规模的泄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一旦失控,往往造成重大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

    3.2事件分级国家标准

    事件分级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一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一级(特别重大)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2.2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重大)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2.3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三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较大)包括: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2.4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四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四级(一般)包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危化品的特性,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3.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本预案3.2.1、3.2.2和3.2.3规定条件,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网易体育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12死亡、81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3.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初判发生(或造成)67人重伤或者4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3.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35人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3.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应对,初判发生(或造成)12人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4处置措施分级

    3.4.1一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一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9)启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10)积极搜救失联人员,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失联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确认搜救无望,可采取措施终止有关搜救工作,并予以公布。

    (11)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2)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2二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二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3三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三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4G单兵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相关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等医学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故应对产生的废物。

    (5)采取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3.4.4四级响应措施

    当启动市级四级应急响应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利用无人机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相关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

    (3)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危险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具备数据监测、数据传输、报警功能并健全危险源数据库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3预测

    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危险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具备事故隐患的监测、数据传输、报警功能,健全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进行分析预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5.2预警发布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收集到的本辖区内或可能对本辖区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按照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5.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4预警变更与解除

    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由市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威海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指挥部,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指挥部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威海市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威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事发地政府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以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6.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逐级上报事故书面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67261。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市指挥部。

    先期处置内容主要包括:封锁事发现场,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排查危险因素及控制危险源,依法保护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故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故发生后,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现场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灾害监测组

    牵头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为应急指挥提供气象资料,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台;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做好事故现场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安全监测和设施安全处置及抢修工作,防止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者泄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过高引发次生灾害;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故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及市现场指挥部;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发现超标立即报告市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及市现场指挥部。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做好人员疏散后居民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有关医疗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救治,并适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依据危险化学品特性,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当有大量人员中毒或者危重病人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核查重点人员信息。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做好第一时间权威信息发布,严密监控舆情动态;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加强负面敏感信息管控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视情向威海市委宣传部报告情况,争取舆情管控的支持。

    7.3.10群众生活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市政府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7.3.11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事故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组织监测检验队伍,快速测定事故的生产安全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生产安全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信息资料保障服务。

    7.3.12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总工会

    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3.13供电、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救灾电力、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快速修复被毁坏的电力、通信设备和基础设施,必要时,启用备用电力、通信设施,保障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及事故地区的电力、通信联络畅通。

    7.4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4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泄漏等突发事故影响化学品生产安全的,及时通知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由其他突发事故导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7.7社会动员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易燃易爆或者剧毒物品泄漏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征用。

    7.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事故,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镇区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2)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3)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9.2保险

    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9.3总结评估

    市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通报事故发生地镇区

    9.4恢复重建

    一般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10应急保障

    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

    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量化指标评估。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情况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2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各镇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3预测与预警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调查与评估

    5.3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物资保障

    7.4通信保障

    7.5公共设施保障

    7.6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传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网易体育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威海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不包含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级标准

    依据网易体育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网易体育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1.4.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4.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4.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4.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1.5.2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5.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指挥机构组成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实际,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集团、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融媒体中心、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等有关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人保财险公司等保险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火灾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领导、组织、指挥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总体灭火救援行动方案,下达灭火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动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处置;组织灾情信息发布与灭火救援宣传,统一报道口径;协调做好火灾原因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灭火救援任务。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从实战出发,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1)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情信息综合管控工作;第一时间指导灾害事故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的权威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协调主流媒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调集应急公网通信保障力量,为火灾事故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3)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妥善处置因火灾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工作,按照政策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社会救助,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殡葬事宜。

    (5)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因工伤亡人员的相关工伤待遇及受灾人员的就业服务等工作,帮助受灾单位恢复生产。

    (7)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环境检测工作,对现场大气、水源、污染物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评估,为现场指挥员提供环境质量依据和技术支持;指导并参与灾后环境污染消除和环境生态恢复工作。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火灾现场的建筑物结构情况,对受灾建筑进行险情评估,组织工程抢险车拆除妨碍灭火的建筑。协助处置燃气火灾及爆炸灾害,组织快速修复被毁坏的供气、供热设施。做好应急救援装备、设备以及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制定临时调配和征调方案;利用人民防空疏散场所,协助转移、安置群众。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动交通运输工具,为事故处置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0)市商务局:负责提供食品、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11)市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负责按规定组织灾情处置信息发布、各类公告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知识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报道灭火应急救援中的先进事迹;及时平息火灾信息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市文化和旅游局还要组织做好文物应急管理和保护工作。

    (1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及有关区域的卫生防疫等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情况统计。

    (13)市应急管理局: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联动单位力量、灭火救援专家组和社会力量参加救援行动;参与安全生产类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火灾事故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及时调拨应急救灾物资。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特殊专业现场的技术支持,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15)市气象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气象情况进行分析,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16)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挥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形式消防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指挥工作;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具体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及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7)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火灾事故单位或区域内的电力紧急切断和应急处置工作电力保障。

    (18)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负责储备应急通信设备、器材;快速抢修被毁坏的通信设施、设备,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做好网络异常数据实时监测、分析和报告。

    (19)保险公司:负责根据保险协议对火灾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20)人武部、武警中队: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灾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

    (21)水务集团:负责做好供排水应急救援装备、设备以及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火灾扑救现场供水;监控、排除污水污染。

    各成员单位还应承担市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建议;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现场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临时确定。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件处置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做好事件信息的汇总、上报,领导批示传达督办,以及综合材料、会务组织、会议纪要撰写、资料收集,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

    (2)灭火救援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武部和网易体育武警中队等参加。负责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研究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灭火救援任务。

    (3)治安警戒组:市公安局按照市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属地镇区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疏导围观群众,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对被救人员和物资进行统计、监护。

    (4)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心理干预,做好次生、衍生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涉疫场所灭火救援行动,提供防疫技术支持。

    (5)环境监测组: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参加。负责对火灾现场的气象、环境污染程度、周边地区重大危险源、供电安全及建筑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为市现场指挥提供决策依据,防止因火灾引发次生灾害。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及属地镇区参加。负责收集、汇总火灾现场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灾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物资、经费、车辆、通信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相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协议进行保险理赔;按照市政府决定,根据需要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协助市政府开展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抚恤、救助、慰问等工作。

    (9)事故调查组:由市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科学分析事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测与预警

    建立和完善火灾事故安全预测预警机制,依托市建筑消防设施信息管理、火灾自动报警和远程监控等预测预警系统,通过视频、烟感、温感等设施对全市重点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火灾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灾情信息,第一时间展开处置行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固定设施,确保预测预警及时、准确,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主体

    市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火灾事故的责任主体。火灾事故发生后,接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属地镇区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4.1.2报告时限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其中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对持续时间较长、处置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要动态跟踪报告情况。

    4.1.3报告内容

    信息首报内容为突发火灾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以及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调动的救援力量、现场灭火救援情况、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信息续报内容为突发火灾事故未掌握的情况,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市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87119。

    4.2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本预案1.4中的一般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单位进行协同处置。

    (3)响应措施:确认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赶赴现场或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事发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4.2.2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本预案1.4中的较大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确认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时,市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4.2.3 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本预案1.4中的重大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确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上级成立指挥部或工作组到场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本预案1.4中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启动程序: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确认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申请调度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上级成立指挥部或工作组到场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联动

    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成员要在30分钟内,赶到市指挥部办公地点(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或现场移动指挥中心)。市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迅速带领所属人员及装备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响应。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应急状态解除后,善后处置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火灾事故损失调查核定工作,对火灾事故中伤亡人员、救援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按照规定给与抚恤、补助或补偿。

    5.2调查与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针对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评估灭火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5.3恢复重建

    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根据火灾事故受灾情况,制定灾后重建及复工、复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信息发布

    按照《威海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国家队,各镇应当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撑。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的辅助力量,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积极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2财力保障

    各镇要将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灭火救援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火灾事故处置救援财政支出,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本级财政负担,对受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可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灭火救援处置所需资金。

    7.3物资保障

    各镇及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将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纳入全市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或与有关企业签订保障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处置装备的生产和供给。

    7.4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构建互联互通的通信平台,建立完善火灾应急处置救援小组通讯录,确保灭火救援工作联络畅通。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7.5公共设施保障

    交通、水利、住建、电力、燃气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7.6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生态环境、气象、水利等单位沟通协调,为灭火救援提供环境监测、气象服务、水文资料等信息服务。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至少演练1次。

    8.2宣传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火灾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9.3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2.2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3分级标准

    3.1道路交通事故国家标准

    3.2应急响应分级

    3.3处置措施分级

    4监测预测

    4.1预防

    4.2监测

    5预警

    5.1预警分级

    5.2预警发布

    5.3预警预防措施

    5.4预警级别调整

    5.5预警变更与解除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6.3报告内容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7.2分级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7.4应急处置

    7.5扩大响应

    7.6应急联动

    7.7社会动员

    7.8应急结束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9.2保险

    9.3总结评估

    9.4恢复重建

    10应急保障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11.2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3.2预案修订

    13.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网易体育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包括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隧道桥梁路段道路交通事故,大型客车、校车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人民至上、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交通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威海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区、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完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事故损失及影响;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并在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2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作为市交通事故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职责;落实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向市交通事故指挥部报送事故信息;

    向市交通事故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修订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联系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承担市交通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分级标准

    3.1道路交通事故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4个级别。

    3.1.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级)

    发生一次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100人(含)以上重伤,或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级)

    发生一次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三级)

    发生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含本数,下同)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含)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四级)

    发生一次造成3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应急响应分级

    参照国家标准,结合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3.2.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网易体育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一级应急响应:

    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本预案3.1.1、3.1.2和3.2.3规定条件,超出网易体育应急处置能力,需报国家、省和威海市并申请支援或需组织网易体育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12死亡、810人重伤或者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2.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   

    威海市公安局成立工作组赴网易体育指导应对处置的;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的;初判发生(或造成)67人重伤或者4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2.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

    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应对处置的;初判发生(或造成)35人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2.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

    由市公安局负责应对,初判发生(或造成)12人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3.3处置措施分级

    3.3.1一级响应措施

    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作出判断,报市委、市政府主要同志批准启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或者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协同处置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需要成员单位配合救援的,按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

    (2)事故救援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指挥部到达前,由属地镇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属地镇区领导小组到达前,由事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挥。

    (3)重点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组织现场人员,全面了解人员伤亡以及车辆、装载物品、道路、通讯信号等设备损坏、地形环境等情况后,确定人员施救、现场保护、调查配合、货物处置、救援保障、设备抢修等应急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5)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汇报参加救援人员情况,执行现场指挥部的部署。

    (6)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协调对现场伤员进行救治,紧急调集有关药品、器械,迅速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或转移救治,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7)现场指挥部应当根据需要迅速调集装备设施、物资材料、交通工具、食宿用品、药品器械等救援物资。

    (8)事故涉及危化品车辆时,应当迅速了解相关危化品装载、泄露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做好危化品处置工作。

    (9)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相关负责人应当迅速确定具体的救援方案,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开展救援作业。

    (10)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通信保障时,通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需要立即组织开通应急通信系统。

    (11)事故造成道路及设备设施损坏时,有关专业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12)遇有危化品泄露、燃烧时,要在采取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展救援。装载危化品车辆需卸载、转运或移动时,应当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作业,及时清除有害残留物或者将其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由环保检测部门及时检测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采取防控措施。

    (13)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的防护和警戒工作,组织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拍摄、取证等工作。其他部门需要拍摄事故现场的,需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在不影响正常救援作业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4)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15)事故救援完毕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无危化品残留。经现场指挥部决定撤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3.3.2二级响应措施

    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作出判断,报市委、市政府主要同志批准启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或者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协同处置工作。

    (1)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需要成员单位配合救援的,按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

    (2)事故救援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指挥部到达前,由属地镇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属地镇区领导小组到达前,由事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挥。

    (3)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组织现场人员,全面了解人员伤亡以及车辆、装载物品、道路、通讯信号等设备损坏、地形环境等情况后,确定人员施救、现场保护、调查配合、货物处置、救援保障、设备抢修等应急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汇报参加救援人员情况,执行现场指挥部的部署。

    (5)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协调对现场伤员进行救治,紧急调集有关药品、器械,迅速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或转移救治,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6)事故涉及危化品车辆时,应当迅速了解相关危化品装载、泄露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做好危化品处置工作。

    (7)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相关负责人应当迅速确定具体的救援方案,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开展救援作业。

    (8)事故造成道路及设备设施损坏时,有关专业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9)遇有危化品泄露、燃烧时,要在采取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展救援。装载危化品车辆需卸载、转运或移动时,应当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作业,及时清除有害残留物或者将其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由环保检测部门及时检测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采取防控措施。

    (10)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的防护和警戒工作,组织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拍摄、取证等工作。其他部门需要拍摄事故现场的,需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在不影响正常救援作业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1)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12)事故救援完毕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无危化品残留。经现场指挥部决定撤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3.3.3三级响应措施

    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调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赶现场先行处置,并视情在市工作组或者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协同处置工作;同时视情请示批准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级别进行处置。

    (1)事故救援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指挥部到达前,由属地镇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属地镇区领导小组到达前,由事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挥。

    (2)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汇报参加救援人员情况,执行现场指挥部的部署。

    (3)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协调对现场伤员进行救治。

    (4)事故涉及危化品车辆时,应当迅速了解相关危化品装载、泄露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做好危化品处置工作。

    (5)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相关负责人应当迅速确定具体的救援方案,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开展救援作业。

    (6)遇有危化品泄露、燃烧时,要在采取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展救援。装载危化品车辆需卸载、转运或移动时,应当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作业,及时清除有害残留物或者将其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由环保检测部门及时检测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采取防控措施。

    (7)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的防护和警戒工作,组织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拍摄、取证等工作。其他部门需要拍摄事故现场的,需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在不影响正常救援作业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9)事故救援完毕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无危化品残留。经现场指挥部决定撤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3.3.4四级响应措施

    属地镇区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属地镇区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1)事故救援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事发地公安机关分管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负责指挥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各类救援调度命令。重点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2)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协调对现场伤员进行救治。

    (3)事故涉及危化品车辆时,应当迅速了解相关危化品装载、泄露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商,做好危化品处置工作。

    (4)救援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相关负责人应当迅速确定具体的救援方案,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开展救援作业。

    (5)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的防护和警戒工作,组织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拍摄、取证等工作。其他部门需要拍摄事故现场的,需经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在不影响正常救援作业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6)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4监测预测

    4.1预防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2监测

    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市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监测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总,对道路交通事故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5预警

    5.1预警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级别:

    (1)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2)经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有必要启动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级别:

    (1)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2)经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有必要启动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级别:

    (1)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2)经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有必要启动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级别:

    (1)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2)经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认为有必要启动红色预警。

    5.2预警发布

    蓝色预警由属地镇区或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具体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等方式发布。

    5.3预警预防措施

    预警发布后,市交通事故指挥部、相关部门、属地镇区应当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应对处置:

    (1)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2)相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以及可能发生衍生事件的级别;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5)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6)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

    (8)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9)调度有关应急队伍赴现场进行处置;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4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5.5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道路交通事故进展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6信息报告

    6.1报告责任主体

    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并向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接报的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6.2报告时限和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报市政府值班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

    对于核报的信息,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6.3报告内容

    (1)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和道路交通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

    (2)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掌握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及时按要求报送上级党委、政府。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一般以上事故的,不受事故分级标准限制。

    (3)涉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向港、澳、台以及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631—122。

    7应急处置

    7.1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实施堵漏、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7.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事件发生后,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态初判由市级指挥机构采取响应措施,启动应急响应。

    7.3现场指挥部

    市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7.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救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7.3.2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气象、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监控、监测和评估,为市现场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7.3.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人武部、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7.3.4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事故现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援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7.3.5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相关医疗机构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救治人员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

    7.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工作。

    7.3.7秩序维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保护现场;根据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负责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7.3.8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属地镇区

    工作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置工作;协调相关保险公司开展理赔事宜。

    7.3.9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负责发布权威信息,适时向社会公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3.10专家支持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技术专家及外聘专业人员

    工作职责: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参加市交通事故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交通事故指挥部的要求,科学分析事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7.3.11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关物证;查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4应急处置

    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按照本预案3.2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包括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隧道桥梁路段道路交通事故,大型客车、校车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影响生产安全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牵头应对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初判级别为市级应对或进行先期处置的事故,或者由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导人身财产损失和威胁的,及时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参照《网易体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公路设施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规定通报牵头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级相关预案要求统一对外发布。

    市公安局在必要时应协调及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市公安局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建议,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报告。

    7.5扩大响应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扩大,由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7.6应急联动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应急救援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7.7社会动员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7.8应急结束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行动结束,市现场指挥部应向市交通事故指挥部报告,请求解除应急状态,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应根据救援现场的情况及时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决定。

    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按照前述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对可能受到道路交通事故后果直接威胁的社会公众,应及时向其发布预警信息。

    (1)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政府设立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9恢复与重建

    9.1善后处置

    应急状态解除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做好受伤人员抢救、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尸体辨认等善后工作,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开展调查。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9.2保险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相关保险机构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要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9.3总结评估

    (1)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政府应当及时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对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2)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上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9.4恢复重建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影响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应急保障

    应对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要的队伍、装备、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等方面,应制定相应规划或列出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告知相关职责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应确保相关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11宣教培训和演练

    11.1宣教培训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应急队伍对预案进行解读和培训;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应急管理、交通管理部门、新闻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3)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针对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工作培训,使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岗位职责、相关流程等,提高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教育与培训。

    11.2应急演练

    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预案演练指导。

    市交通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各镇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12责任与奖惩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制定

    (1)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制定、管理并组织实施。

    (2)有关部门、单位应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

    13.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3.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级标准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相关权利及义务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2成员单位职责

    2.3办事机构

    2.4现场指挥机构

    2.5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响应

    3.3应急处置

    3.4后期处置

    3.5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

    4.4设备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人员防护

    4.7通信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培训教育

    5.3考核奖惩

    6附则

    6.1预案修订

    6.2预案解释

    6.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机制,明确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科学应对海上溢油污染事件,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及其议定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威海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级标准

    按照溢油量或者溢油事件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将海上溢油事件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溢油量1000吨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

    (3)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4)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5)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国界影响,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Ⅱ级(重大)包括:

    (1)溢油量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4)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5)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包括:

    (1)溢油量100吨以上,500吨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下中毒(重伤);

    (4)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超出网易体育区域的影响,对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影响。

    Ⅳ级(一般)包括:

    (1)溢油量100吨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

    (3)造成3人以下死亡;

    (4)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威海市区域内跨市区影响,对经济社会造成影响。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近岸海域(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下同)内发生的海上溢油事件。在网易体育近岸海域外发生的海上溢油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网易体育近岸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指挥。

    (2)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4)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5)科学决策,快速反应。

    (6)协调有序,行动高效。

    1.6相关权利及义务

    (1)发现海面溢油或者有海上溢油危险的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立即向各相关单位报告。

    (2)参与溢油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并有权利依法向肇事方索赔清污费用,按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备的清污设备、器材,接受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使用。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成立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乳山海事处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海洋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口岸事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外事服务中心、口岸事务服务中心、海事处、海警乳山工作站、气象局、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有关港口、沿海镇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指导全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全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组织召开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发生一般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负责组织实施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一般以上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负责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启动有关应急响应;溢油事件污染范围已波及网易体育区域内邻近市管辖海域时,负责向相关市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相关事宜;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网易体育区域内市际合作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沿海镇及相关部门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完成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和网易体育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专业部门职责

    (1)乳山海事处:负责《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发生港口、商业运输船舶一般级别溢油事件时,负责会同属地镇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海上交通管制、应急监视工作;参加海上污染控制、清除作业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市海洋发展局:负责《网易体育渔业船舶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近岸海域海上溢油应急响应;承担近岸海域以内海上溢油污染的监测监视,及时通报海上溢油污染有关情况;发生渔业船舶海上溢油污染事件时,负责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其他类型海上溢油污染事件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加强渔业水域渔业资源与生态的保护,组织、协调渔业船舶、渔民参加海上溢油清除行动,核实渔业资源污染损害情况,提供有关污染监视、监测数据。

    (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确定沿岸主要环境敏感资源和优先保护次序,组织开展沿岸工业与设施的保护,组织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协调应急处置行动所回收污染物的处置。

    2.2.2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法律和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2)市公安局:负责参与海上溢油应急行动;负责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以及实施陆上交通管制,维护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现场治安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溢油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为应急反应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应急力量的出入境提供便利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3)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解决获救人员的临时安置和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应急资金保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器材、设备、设施等物资陆域运输的畅通,依法征集或者调用应急所需车辆;负责组织所属水运企业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有关港口、专业码头进行紧急装卸作业。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助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派医疗专家提供医疗救治咨询和指导。

    (7)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旅游区的保护;核实旅游资源与设施的污染损害情况。

    (8)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有关工作;协调消防救援大队参加应急处置。

    (9)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指令参加应急处置,提供消防装备和技术支持。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信息。

    (11)市外事服务中心: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外、涉台事项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12)市口岸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口岸各联检单位参与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海警乳山工作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负责对海上溢油及相关事件中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4)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协助追查恶意报警电话;提供移动手机无线定位信息。

    (15)各沿海镇区:负责本辖区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动员本辖区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海上溢油应急反应行动。

    (16)乳山口港务集团公司及所属乳山兴港海上游乐有限公司: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指派所属专兼职应急反应队伍和船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为参与应急处置船舶的靠泊和后勤保障提供便利条件。

    2.3办事机构

    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乳山海事处,与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作为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乳山海事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根据市指挥部指令,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负责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1)当发生一般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溢油事件性质(污染物来源)向相关专业部门通报事件情况。相关专业部门根据职责,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人员的组成,由相关专业部门会同属地镇区根据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2)现场指挥部在市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具体承担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组织、协调、管理与控制、监督检查等任务。主要职责:执行市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并具体实施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方案;收集与海上溢油事件有关的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组织完成溢油源的封堵、海面溢油及污染物的围控、清除和处置等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对溢油处置行动进行评估,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的下一步行动方案;保证应急行动的通信联络畅通,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和后勤保障。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成立由生态环境、海洋、海事、污染清除、航运、气象、水产、医疗卫生、通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主要职责:为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防治对策、应急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参与海上溢油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应急反应技术的研究工作;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参与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为海上溢油事件污染损害评估、索赔和赔偿等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海上污染事故调查,对事故善后处理等提出咨询意见;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信息监测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中各专业部门,沿海镇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初始信息的接收、报告、核实、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各专业部门分工如下:

    (1)由陆源引发的海上溢油事件初始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评估、报告等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

    (2)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初始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评估、报告等由市海洋发展局负责;

    (3)渔业船舶、渔港水域海上溢油事件初始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评估、报告等由市海洋发展局负责。

    (4)商业运输船舶、港口溢油事件初始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评估、报告等由乳山海事处负责。

    3.1.2信息报告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中各专业部门和沿海镇区及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海上溢油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对溢油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并将核实后的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内容包括:溢油种类与数量、肇事者信息、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区域附近环境敏感资源分布情况、溢油污染事件可能引发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当地的气象海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3.1.3预警发布

    (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利用现有相关预警支持系统,对污染事故报告信息进行核实和预评估,通知各成员单位和应急队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告,以便有关单位、人员做好抗御溢油污染的准备。

    (2)在发布预警的同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污染事件情况包括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胞或者外籍人士,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国家和地区等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

    3.1.4预测评估

    按规定程序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进一步听取专家组意见,充分利用监视与监测、信息支持和预测系统,对污染事故做进一步预测评估。

    3.1.5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应急通信系统、监视与监测系统、信息支持系统、预测系统等组成。

    (1)应急通信系统。海上溢油事件的报告、报警和通报以及有关信息的传输,应按照相关部门职责,通过水上搜救、海岸电台、海洋部门等专用通信系统进行。

    (2)监视与监测系统。溢油事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由船舶监视监测、陆上监视监测、航空监视检测、卫星遥感监视监测等监视监测手段组成。各级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的监视监测系统均应为应急处置行动服务,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提供相关监视监测信息。

    (3)信息支持系统

    ①应急反应资源数据库。沿海镇区、各专业部门应建立溢油应急处置资源数据库(包括应急力量、应急设备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备应急行动时查询调用,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②环境敏感资源数据库。沿海镇区、各专业部门应建立环境敏感资源数据库,以查询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环境敏感资源及其敏感性,确定环境敏感资源优先保护顺序,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预测系统。沿海镇区、各专业部门要完善、开发溢油应急信息系统,利用科技手段,预测溢油污染影响的范围和污染程度,对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3.2应急响应

    3.2.1响应原则

    (1)原则上应急预案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启动,直到能够有效应对污染事故。

    (2)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给予指导。

    (3)无论何种情况,启动上级预案应急响应时并不免除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责任,亦不影响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先期或者将要采取的有效应急行动。

    (4)如果事故等级上升,威海市、山东省或者国家启动了相关预案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应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行动。

    3.2.2响应启动

    市指挥部进一步评估后,认为存在以下情况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海域发生一般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

    (2)邻近海域发生溢油污染事件,可能严重影响网易体育沿海海域时,根据上级要求或者应其他市的请求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时。

    3.3应急处置

    3.3.1启动专业部门应急响应并成立现场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指令相关专业部门启动海上溢油事件部门处置预案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港口、商业运输船舶一般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启动海上溢油事件海事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乳山海事处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一般海上溢油事件时(漂移至网易体育辖区),启动海上溢油事件海洋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发生陆源排放一般级别海上溢油事件时,启动海上溢油事件环保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发生渔业船舶一般海上溢油事件时,启动海上溢油事件渔业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属地镇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2制定行动方案

    (1)现场指挥部应根据海上溢油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制定应急行动方案,采取可行的应急处置对策与措施,并报市指挥部。

    (2)处置措施主要包括:溢油源的探明与控制、污染监视监控、溢油的围控与清除、海上与岸上污染清除、污染物回收及处置、现场焚烧、生物降解、使用消油剂、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

    3.3.3行动开展

    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或者应现场指挥部的请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加应急处置行动。现场指挥部按照工作流程和应急方案,组织应急力量,调配应急设备和物资,积极开展溢油应急处置行动,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

    3.3.4行动的管理与控制

    (1)应急处置行动开展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应急队伍的处置行动,实时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对方案和计划进行调整。处置过程中,要加强对投入的人力、设备器材的管理,做好与应急处置行动有关的工作记录,为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的污染损害赔偿保存证据资料。

    (2)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将应急行动的情况及重大决定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3.5行动结束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在征求专家咨询组意见的基础上,经评估后认为应急处置行动达到下列条件时,可宣布应急处置行动结束。

    (1)现场抢险活动(包括人员搜救、海面溢油围控与清除、污染源控制和处置等)已经完成;

    (2)溢油源已经得到控制;

    (3)溢油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已经基本得到控制;

    (4)溢油对敏感区域的污染威胁已经排除;

    (5)溢油对周边地区构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已经排除;

    (6)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安全返回或者得到妥善安置。

    3.4后期处置

    3.4.1善后工作

    (1)疏散人员的善后。疏散人员的回迁、安置等工作由属地镇区负责组织实施。

    (2)回收污染物的处置。溢油应急处置过程中所回收污染物的处置与无害化处理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

    (3)环境恢复。当受溢油污染损害的场所,如旅游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人工或者自然恢复,才能消除污染影响时,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应急反应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提出适当的恢复方案及跟踪监测建议,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4.2索赔工作

    (1)应急处置行动费用。应急处置行动费用的索赔工作由现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向事故责任方提出。溢油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采取应急处置行动期间所有的相关记录和材料,对应急处置行动产生的费用,以及为防止污染损害扩大采取预防措施而产生的费用进行汇总,并由相关部门依法提出索赔请求。

    (2)污染损害赔偿。溢油污染事件造成的污染损害,由受损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造成污染损害的责任方提出。

    3.4.3工作总结

    溢油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对应急处置的各环节进行总结评价,对应急处置行动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备市指挥部办公室,为预案修订提供借鉴。

    3.5信息发布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海上溢油信息,或者编造、传播有关海上溢油处置的虚假信息。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在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应急反应行动。沿海镇区负责组织动员其管理范围内的有关社会力量和物资参与应急反应行动,并由市指挥部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分配。

    (2)当发生海上溢油事件时,沿海镇区所属溢油应急队伍或者组织的社会应急力量,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遣。

    (3)国家、省有关部门所属溢油应急队伍,由市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遣。

    (4)港口、码头、装卸站等港航企业,以及海上石油设施、有关石化企业所属溢油应急队伍,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调遣或者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遣。

    (5)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溢油应急队伍,作为社会应急力量,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调遣或者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遣。

    (6)参加溢油应急行动的应急队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2财力保障

    (1)按照国内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溢油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按照责任限额承担,不足部分由国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或者属地镇区协调解决。

    (2)在组织溢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时,由属地镇区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用于垫付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时,由市财政局按相关要求提供资金保障。应急行动结束后,通过法律程序从溢油污染损害赔偿中予以追偿。

    (3)各级指挥人员的培训,以及举办应急演练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相关专业部门应急预案指挥人员的培训,以及举办应急演练所需的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

    4.3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

    (1)溢油应急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属地镇区负责。

    (2)沿海镇区应建立必要的后勤保障储备库,并与清污物资、消防物资、医疗防护物资等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以备事故发生后紧急调拨使用。

    (3)应急人员的生活物资及住宿等由属地镇区解决。交通船舶、车辆由交通部门协调解决。所有调用的人员及物资由调用单位负责登记。

    4.4设备保障

    (1)沿海镇区结合辖区海上溢油污染风险,编制本辖区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当发生海上溢油事件时,设备库所属设备,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用。

    (2)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在网易体育沿海镇投资建设的溢油应急设备库所属设备的调用,由市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

    (3)港口、码头、装卸站等港航企业,以及海上石油设施、有关石化企业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当发生海上溢油事件时,由现场指挥部调用或者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用。

    (4)其他企事业单位拥有的溢油应急设备资源,作为社会应急力量,由现场指挥部调用或者由市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调用。

    4.5医疗卫生保障

    沿海镇区应建立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救护与医疗机制,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对在溢油污染事件和应急处置行动中,受到污染危害或者伤亡的船员、作业人员、群众,以及参加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人员等,实施医疗救助。

    4.6人员防护

    (1)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溢油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应急队伍应配备应急行动安全防护用具,参加应急处置行动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疏散相关区域居民的,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属地镇区根据市指挥部通报,负责拟定疏散计划,组织居民疏散。

    4.7通信保障

    应急处置行动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市现场指挥部的要求,提供通信设备和通信渠道,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通信畅通。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及各专业部门、单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各港口、码头、装卸站等港航企业,以及海上石油设施、有关石化企业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溢油应急处置演习。

    5.2培训教育

    各专业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参加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处置决策培训;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装卸石油的港口、码头和装卸站的应急人员及作业人员参加应急操作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附则

    6.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6.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级标准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组

    2.4搜救力量

    2.5专家组

    2.6咨询机构

    3预测与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3.2预警级别

    3.3预警信息发布

    3.4预警预防行动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海上遇险报警

    4.3遇险信息核实与评估

    4.4遇险信息处置

    4.5指挥与协调

    4.6应急响应

    4.7应急指挥机构行动

    4.8现场指挥行动

    4.9海上医疗援助

    4.10搜救方案评估与调整

    4.11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

    4.12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

    4.13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4.14信息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搜救行动总结和评估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6.2财力保障

    6.3装备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维护

    6.7通信保障

    6.8社会动员保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2宣教培训

    7.3考核奖惩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修订

    8.3预案解释

    8.4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处置海上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1)国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威海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国际公约、协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设备、反应和合作公约》和《国际航空和海上搜寻救助手册》。

    1.3分级标准

    按照海上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海上突发事件;

    (2)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者人员生命安全的海上突发事件;

    (3)载员30人以上的民用航空器在海上发生的突发事件;

    (4)单船10000吨以上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海上突发事件;

    (5)急需网易体育协调有关地区、部门或者军队共同组织救援的海上突发事件;

    (6)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

    Ⅱ级(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发事件;

    (2)载员30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海上发生的突发事件;

    (3)单船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海上突发事件;

    (4)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发事件;

    (2)单船5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海上突发事件;

    (3)中国籍船舶或者载有中国籍船员的外轮失踪的海上突发事件;

    (4)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包括: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海上突发事件;

    (2)单船5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海上突发事件;

    (3)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其他海上突发事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科学决策,防救结合。

    (5)反应迅速,快速高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市搜救中心),搜救中心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乳山海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海洋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口岸事务服务中心、外事服务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海警乳山工作站、消防救援大队、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和各沿海镇区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海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海上搜救经费预算;编制、修订和管理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指定救援力量,完善搜救通信网络;研究部署、协调指挥网易体育搜救责任区内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大风、防冻破冰和防船舶污染等工作;完成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和网易体育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未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未按照搜救中心(办公室)指令履行相关职责的成员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法律和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支持研发和推广海上搜救通信新技术。

    (4)市公安局:负责值守110报警电话;协调本系统人员与船舶参与海上搜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维护海上搜救现场治安秩序,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为船舶失火、爆炸事故处置工作提供帮助和技术支持;为跨国、跨地区海上搜救参加人员出入境提供便捷服务;为获救及死亡、失踪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置工作提供便利。

    (5)市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的临时救助和遇难人员的遗体安置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程序提供搜救资金,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费用的财务管理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交通行业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海上搜救的运输组织工作。负责督促港口所属船舶落实应急响应制度;组织港口、专业码头进行紧急装卸作业;对海上搜救提供交通便利和支持;组织本系统船舶参与搜救。

    (8)市海洋发展局:负责24小时值守渔船遇险报警频道,组织本系统海上搜救力量和有关渔船对海上捕捞、海水养殖等渔业遇险船舶实施救助;组织本系统海上搜救力量参与其他海上救助工作;做好渔业船舶预警、预防工作;提供海洋水文资料和相应的技术支持;监测海上突发事件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开展现场医疗援助,指定医疗机构移送和收治伤病员。

    (10)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配合相关部门对海上船舶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定期对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状况实施监测;参与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岸滩污染物的安全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海上救援行动。

    (12)市外事服务中心:负责海上搜救工作中涉外、涉台事项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13)市口岸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口岸各联检单位参与海上搜救。

    (14)市气象局:及时向搜救中心办公室、各相关单位提供气象预报、预警和咨询服务;负责为海上搜救提供气象服务。

    (15)乳山海事处:负责24小时值守市搜救中心值班电话;组织本系统海上搜救力量对海上遇险交通运输船舶实施搜救;组织港口及沿海水域内航行的过往商船参与搜救;做好本辖区在港商船预警、预防工作;根据救助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的通航秩序。

    (16)海警乳山海警工作站:负责值守95110报警电话,将收到的海上遇险信息及时转报有关部门、单位,并组织本系统船舶开展搜救;按照市搜救中心要求,组织本系统海上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搜救。

    (17)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船舶失火、爆炸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并对搜救应急工作提供帮助和技术支持;

    (18)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负责保证海上遇险报警电话和应急通信畅通,协助追查恶意报警电话;提供遇险船舶、人员移动手机无线定位信息;建立健全海上预警信息发送工作流程。

    (19)各沿海镇区:负责本辖区海上搜救工作;组织、协调和动员本辖区各类社会资源及救助力量参与、支援海上搜救;做好本辖区预警、预防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乳山海事处,作为市搜救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乳山海事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根据市搜救中心指令,协调开展海上搜救工作;跟踪有关海上搜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发展动态;编制海上搜救工作经费年度预算报告,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市搜救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搜救中心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搜救中心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海上交通运输事故搜救组(以下简称商船搜救组)。由乳山海事处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对海上遇险交通运输船舶进行搜救。昼夜值班电话:0631-6761204,传真:0631-6761204。

    (2)海上渔业船舶事故搜救组(以下简称渔船搜救组)。由海洋发展局牵头,负责对遇险的捕捞船舶、海水养殖船舶等渔业船舶进行搜救。24小时值班电话:0631-6651473,传真:0631-6662966。

    (3)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维护近岸和港口、码头及周围地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救助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根据市搜救中心要求派医疗救助队伍随船出海救助。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镇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做好搜救船舶燃油、救助器材等的供应及搜救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置获救人员。

    (6)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镇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2.4搜救力量

    海上救助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组建的专业救助力量,公安、海警、驻地部队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主要职责:按照市搜救中心指令,参与海上搜救相关工作;搜救时,保持与市搜救中心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搜救动态;海上搜救结束后,根据要求提交工作总结和音像、图片等信息材料;参加预案演练。

    2.5专家组

    海上搜救专家组由航运、海事、救捞、造船、法律、航空、消防、卫生、环保、渔业、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质、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提供搜救技术、法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参与完成海上搜救工作总结和评估。专家组成员由成员单位推荐。

    2.6咨询机构

    其他相关咨询机构包括航海学会、船级社、危险品咨询中心、溢油应急中心、航海院校等能够提供技术咨询的单位。咨询机构应市搜救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海上搜救咨询服务。

    3预测与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由公共信息播发、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等系统组成的预警支持系统,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播发。

    3.2预警级别

    根据可能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将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1特大风险信息(Ⅰ级)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者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以上(正常潮位以上,下同)海啸波高或者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

    (5)其他可靠的对海上安全有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威胁信息。

    3.2.2重大风险信息(Ⅱ级)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者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米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米;

    (5)其他可靠的对海上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安全威胁信息。

    3.2.3较大风险信息(Ⅲ级)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者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米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米;

    (5)其他可靠的对海上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安全威胁信息。

    3.2.4一般风险信息(Ⅳ级)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包括: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者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的高潮位;或者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者在距沿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以及温带天气系统将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不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米;

    (5)监测预报将出现海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3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海洋发展、海事等单位部门和各沿海镇区根据各自职责分别通过公共信息播发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等信息播发渠道发布气象、海洋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3.4预警预防行动

    从事海上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要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海上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搜救准备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商船搜救小组、渔船搜救小组接获海上险情信息后,要进行分析与核实,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市搜救中心;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在接获海上遇险信息后要及时报告市搜救中心。

    (1)报送程序和要求。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网易体育海上搜救中心要立即向威海市搜救中心和网易体育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海上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根据险情和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的,应及时通报。

    4.2海上遇险报警

    4.2.1遇险信息的来源

    (1)船舶、航空器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承运人或者代理人;

    (2)海岸电台;

    (3)卫星地面站;

    (4)船舶报告系统;

    (5)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6)目击者或者知情者;

    (7)其他接获报警的部门;

    (8)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机构。

    4.2.2遇险信息的基本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

    (2)遇险性质、状况;

    (3)船舶、航空器或者遇险者的名称、种类、国籍、呼号、联系方式等。

    4.2.3报警人需提供的信息

    (1)对遇险信息的基本内容进行确认;

    (2)船舶或者航空器的主要尺度、所有人、代理人、经营人、承运人;

    (3)遇险人员的数量及伤亡情况;

    (4)载货情况,特别是危险货物情况,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

    (5)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

    (6)事发现场周围通航水域和交通状况;

    (7)事发现场的气象、海况信息,包括风力、风向、流向、流速、潮汐、水温、浪高等。

    4.3遇险信息核实与评估

    市搜救中心对险情信息核实确认后,按照险情分级标准进行评估,确定险情等级,为海上搜救应急行动的组织、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必要时,可请海上搜救咨询机构协助。

    4.3.1核实渠道与方式

    (1)直接与遇险船舶、航空器进行联系;

    (2)与遇险船舶、航空器所有人、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联系;

    (3)向遇险船舶、航空器始发港或者目的港查询、核实;

    (4)查核船舶卫星应急示位标数据库信息;

    (5)通过中国船舶报告中心查询;

    (6)通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核实;

    (7)向现场附近的过往船舶、人员或者知情者核实;

    (8)派出船舶等应急力量到现场核实;

    (9)向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核实;

    (10)其他途径。

    4.3.2险情评估的内容

    (1)险情的紧迫程度;

    (2)险情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3)险情的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对周围人员、生态环境、通航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4)救援力量的选派,搜寻、救助方式的确定;

    (5)遇险、获救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方式;

    (6)危险源的控制,危害的消除方式。

    4.4遇险信息处置

    (1)市搜救中心接到海上险情报警后,要立即采取相应行动;

    (2)发生海上突发事件,事发地不在本责任区的,要立即向责任区所属海上搜救中心通报,并同时向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3)搜救行动涉及相邻市级海上搜救中心责任区的,网易体育海上搜救中心要立即报请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协调;

    (4)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不在我国海上搜救责任区的,市搜救中心要立即向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5)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涉及海上保安事件的,按海上保安事件处置程序处理和通报。

    4.5指挥与协调

    (1)市搜救中心在接到遇险信息后,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搜救时,自动承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启动预案组织搜救,直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已明确移交给责任区海上搜救中心或者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指定新的应急指挥机构指挥时为止。

    (2)市搜救中心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搜救机构请示、报告和作出搜救决策,实施搜救时,可指定现场指挥。

    (3)海上航行和作业船舶接获海上遇险信息后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积极参与搜救行动。

    (4)行业主管部门、船东或者经营者在获悉所属船舶或者设施发生险情后,首先要实施自救行动,采取力所能及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市搜救中心报告,在市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实施海上应急救援行动。

    (5)海上险情应急救助要按照自救互救和统一组织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市搜救中心救助指令后,要立即参与搜救。

    4.6应急响应

    4.6.1响应原则

    海上突发事件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按照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市级海上搜救中心、县级海上搜救中心从低到高依次响应。

    (1)任何海上突发事件,搜救责任区内最低一级海上搜救机构要首先进行响应;

    (2)责任区海上搜救机构应急力量不足或者无法控制事件扩大时,要请求上一级海上搜救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3)上一级搜救机构要对下一级搜救机构的应急响应行动给予指导;

    (4)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影响市搜救中心先期或者将要采取的有效行动。

    4.6.2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海上突发事件,或者虽未达到上述等级,省海上搜救中心对险情进行评估,认为海上突发事件事态需要由省海上搜救中心直接组织,或者由省政府或者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等上级单位指挥处置的突发事件,威海市搜救中心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搜救中心的搜救指令,配合做好搜救工作。对于尚未对人员安全、水域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Ⅱ级以上海上突发事件,威海市搜救中心可按照省海上搜救中心指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救。

    (2)发生较大海上突发事件,由威海市搜救中心承担应急指挥职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救,按规定程序向省海上搜救中心、市政府报告、请示和请求有关事项。必要时,可报请省海上搜救中心给予协助。但对尚未对人员安全、水域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Ⅲ级海上突发事件,威海市搜救中心可指令乳山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救。

    (3)发生一般海上突发事件,由乳山搜救中心承担应急指挥职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救,按规定程序向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和网易体育政府报告、请示和请求有关事项。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要给予协助和指导。

    4.7应急指挥机构行动

    4.7.1市搜救中心立即进入应急救援行动状态

    (1)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

    (2)制定搜救方案,确定救助区域,明确实施救助工作任务与具体救助措施;

    (3)根据已制定的搜救方案,调动应急力量执行救助任务;

    (4)建立应急通信机制;

    (5)指定现场指挥;

    (6)根据需要发布航行警(通)告,组织实施海上交通管制;

    (7)根据救助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

    4.7.2救援力量指派原则

    (1)优先指派专业救助力量;

    (2)就近指派救助力量;

    (3)渔船突发事件优先指派附近作业渔船、渔政公务船施救;

    (4)军地协作,仅依靠地方搜救力量不足以排除险情时,请求部队支援;

    (5)依靠中国海上搜救网络资源共享,一旦出现本搜救责任区因搜救力量不足无法排除险情时,请求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资源支持。

    4.7.3海上搜救力量的调用与指挥

    (1)市搜救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辖区海上搜救力量;

    (2)必要时,市搜救中心可以协调军事力量参加海上搜救;参加搜救的军队舰船、飞机及人员,由军队指挥机关实施指挥。

    4.7.4市搜救中心传达给救助力量的搜救信息内容

    (1)险情种类、遇险者情况及所需要的救助、所执行任务的目的;

    (2)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

    (3)搜救区域和该区域的海况;

    (4)已指定的现场指挥;

    (5)通信联络要求;

    (6)实施救助过程中的工作与现场报告要求;

    (7)为及时准确救助所需的其他信息。

    4.7.5主要部署事项

    (1)遇险人员的医疗救护;

    (2)当险情可能对公众人员造成危害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或者转移;

    (3)指令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支持保障。

    4.8现场指挥行动

    (1)执行市搜救中心指令。根据搜救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救助措施、方式,对现场搜救力量进行合理分工和科学指导,保证搜救行动有序开展。

    (2)迅速救助遇险人员,转移伤员和获救人员。指导参加应急行动的人员和遇险旅客、其他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指导遇险船舶自救,防止险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衍生险情。

    (3)按市搜救中心的要求报告搜救力量出动情况、已实施的行动情况、险情现场及救助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有利于应急行动的建议。如条件许可,要随时提供险情现场的图像或者反映险情现场情况的有关信息。

    (4)指定现场通信方式和频率,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4.9海上医疗援助

    4.9.1医疗援助的方式

    建立海上医疗联动应急机制,指定具备一定医疗技术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海上医疗援助任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搜救中心的要求提供:

    (1)远程海上医疗咨询、医疗指导;

    (2)派出医疗人员携带医疗设备,随船、航空器赶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援助、医疗移送任务;

    (3)为收治伤病人员作出必要的安排。

    4.9.2医疗援助的实施

    (1)海上医疗援助一般由实施救助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承担,由市搜救中心协调当地医疗机构首先进行响应;

    (2)必要时,市搜救中心可以请求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协调威海市内其他指定医疗机构参与救援,或者由医疗机构对救援行动进行指导;

    (3)本市医疗救援力量不足时,市搜救中心可请求上级协调其他市级海上搜救中心或者卫生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支援。

    4.10搜救方案评估与调整

    市搜救中心跟踪搜救行动的进展,查明险情因素、造成事件扩展和恶化的因素,控制危险源和污染源,对救助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调整搜救方案,减少险情造成的损失和降低危害,提高搜救效率和救助成功率。

    4.11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

    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的中断及终止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决定。

    4.11.1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

    受气象、海况、技术状况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无法继续进行搜救时,市搜救中心可以决定暂时中断搜救行动;如情况改变、获得新的信息或者认为需要时,可立即恢复海上应急行动。

    4.11.2海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市搜救中心可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1)所有可能存在遇险人员的区域均已搜寻;

    (2)幸存者在当时的气温、水温、风、浪条件下得以生存的可能性已完全不存在;

    (3)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已获得成功或者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4)海上突发事件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或者已控制,不再有扩展或者复发的可能;

    (5)可以终止搜救行动的其他情况。

    4.12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

    (1)参与海上应急行动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市搜救中心要对参与应急行动单位的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2)化学品事故处置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时要先登记,进行医学检查,有人身伤害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3)参与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不足时,市搜救中心可请求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协调解决。

    4.13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实施救助行动中,要根据险情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市搜救中心要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次生、衍生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影响范围内的船舶、设施及人员的安全防护、疏散方式做出安排;

    (3)在海上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可能涉及陆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市搜救中心要报请市政府采取有关防护或者疏散措施;

    (4)船舶、航空器的所有人、经营人要制定在紧急情况下对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采取的应急防护、疏散措施;在救助行动中要服从市搜救中心的指挥,对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采取应急防护、疏散措施,并做好安置工作。

    4.14信息发布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海上搜救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海上搜救信息,或者编造、传播有关海上搜寻救助的虚假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海上交通秩序;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获救人员、伤员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给予补偿。

    5.2搜救行动总结和评估

    应急行动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海上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6应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建立海上搜救队伍,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应急需要。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急保障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承担。

    6.3装备保障

    建立海上搜救力量信息库,储备适应搜救要求的搜救设备和救生器材,确保搜救需要。

    6.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海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为海上应急人员、器材及时赶赴现场提供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医疗联动机制,指定当地具有海上救助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海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医疗移送和收治伤员的任务。

    6.6治安维护

    建立海上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确保海上搜救顺利开展。

    6.7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系统,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设施,加强管理,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8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有关镇要动员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者支援海上应急救援行动。市搜救中心要指导所动员的社会力量携带必要的器材、装备赶赴指定地点,并根据参与应急行动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

    7.2宣教培训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公布预案信息、报警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海上突发事件预防知识。

    (2)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队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

    (1)海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海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者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海上遇险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2)海上搜救责任区:是指由某一海上搜救机构所承担的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的责任区域。

    8.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网易体育海上搜救中心负责解释。

    8.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处置程序

    4.5响应终止

    5恢复重建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物资保障

    7.4治安维护

    7.5基本生活保障

    7.6医疗卫生保障

    7.7通信保障

    7.8交通运输保障

    7.9人员防护

    7.10公共设施保障

    7.11科技支撑

    7.12法制保障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传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网易体育建筑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网易体育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网易体育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和《威海市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1.3.1事故类型

    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是建筑施工领域主要危险源,包括: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处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本预案所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按事故类型可分为:坍塌(包括脚手架坍塌、土方坍塌、模板坍塌、混凝土坍塌)、倒塌(包括房屋倒塌、起重设备倒塌、墙体倒塌)、触电、火灾和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洪水、积水、车辆伤害、中毒窒息等。

    1.3.2分级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重大)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包括: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一般)包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从事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导致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5)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

    2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市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属地镇区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增减成员。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此类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开展住建行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3)协调调度本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调集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工作,超出市级应对能力时,提请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响应应对。

    (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舆情应对。

    (6)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舆情信息综合管控工作;指导协调各方面主动回应网上关切,做好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事故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实事求是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

    (2)市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调查,维护伤亡职工合法权益。

    (3)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制定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疏导工作。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落实因工伤亡人员的相关工伤待遇。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市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工程技术资料,组织行业专家对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根据需要调配大型机械、人员参与救援,指导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伤员。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调查工作,协助协调部门联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专家和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

    (8)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9)属地镇区: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本指挥部日常工作;

    (2)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本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

    (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相关突发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

    (6)负责本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负责与上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9)承担本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现场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按情况确定。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建议;

    (3)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情况确定。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参加,负责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调度督导,做好综合文字、会议组织、信息调度、汇总上报和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工作,维持事故现场交通和治安秩序。

    (3)抢险救灾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故单位和有关行业专家参加,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关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监测、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属地镇区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负责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属地镇区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保险公司参加,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7)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参与,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

    主要职责:

    (1)分析事故原因,统计分析事故损失等工作;

    (2)解决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疑难问题,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等。

    3预警与预防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定期研判和预测分析安全形势,研究防范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结合项目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第三方辅助巡查,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监测。

    3.1预警级别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事故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相应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可能或将要发生Ⅳ级(一般)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可能或将要发生III级(较大)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可能或将要发生II级(重大)事故,事件即将会发生,事态趋于严重。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可能或将要发生I级(特别重大)事故,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趋于严重。

    3.2预警发布

    市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新闻媒体应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或预警发布部门要求,及时、无偿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预防行动

    (1)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研究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并进行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2)建设、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注意搜集相关工程建设信息,提高警觉度,并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保障通讯畅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预防措施

    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后,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报告可能发生事故的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监控、预报和预警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危险源进行汇总、分类,并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进行排序;组织专门人员对危险源可能会产生的危险后果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每一项危险源都制定预防发生事故的预防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落实好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动态安全防控措施;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通知现场人员及时紧急避险,做好自救、互救和避险的一切准备。

    3.5预警状态结束

    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市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建设、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属地镇区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地镇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情况后,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其中,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逐级上报到威海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市政府。

    (2)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①初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信方式等。

    ②进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

    ③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2周内报送。

    市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651592。

    (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建设、施工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4.2应急响应

    4.2.1 Ⅰ级、Ⅱ级响应

    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2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威海市级启动应急响应,相应措施按威海市应急预案执行。

    4.2.3 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初判发生一般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时。

    2.启动程序: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会商评估,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启动IV级响应建议。

    ②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IV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IV级应急响应公告。

    3.响应措施:

    ①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获取现场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

    ②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保护、转移重要财产,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③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处置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健康防病知识宣传。

    ④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快速疏散无关聚集人员,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⑤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⑥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依法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⑦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⑧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4.3应急联动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属地镇区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4.4处置程序

    (1)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和疏通交通等原因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资等。

    (2)抢救伤员。及时、有序、有效地清理事故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监控潜在险情并及时消除,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4)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5)及时切断现场电力和燃气,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对可能造成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危害的物品,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由卫生、环保等部门进行监测、处置。

    4.5响应终止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市工程建设指挥部督促协调有关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属地镇区负责调查事故受害人员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受害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5.3调查与评估

    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分析工作。各相关专业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工作,尽快向市指挥部提交抢险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分析工作。

    5.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工作方针,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重建目标、重建进度、资金支持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信息发布

    (1)特别重大、重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4)镇区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1)抢险救援力量。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以该施工单位为主要抢险救援队伍,其他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后备救援队伍;在用建筑发生的事故,以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和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抢险救援的主要力量。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查、设计、施工、安全、质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对事故现场作出安全性鉴定,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并指导实施。

    7.2财力保障

    事故处置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保险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公民参加保险。

    7.3物资保障

    市镇两级应分别建立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事件等级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可采取多种储备形式,以免浪费。

    (1)救援物资。网易体育白沙滩建筑工程公司、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网易体育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易体育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易体育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网易体育春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负责准备运输车辆1台(吨位20吨以上)、铲车1辆、水泵1台、灭火器2个、土工布200平方米、探照(应急)灯具1套、麻袋300条、电缆线100米。由网易体育白沙滩建筑工程公司负责准备起重机2台、网易体育白沙滩建筑工程公司、网易体育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负责准备发电机1台。

    (2)应急统筹。发生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根据事件处理需要,征用社会物资并在发生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区域内统筹使用。

    (3)使用审批。所有储备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7.4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项目重点部位、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7.5基本生活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做好受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7.6医疗卫生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配备急救所用的消毒绷带、酒精、药棉、担架等,以备在医护人员来临前,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治。

    7.7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成员应保持办公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各单位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系电话均要上报市住建部门备案,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汇总。

    7.8交通运输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安排应急救援车辆(用于指挥、救援人员运送、机械设备物资运输等);市公安局对交通管制方案和交通线路做好统筹规划,并安排交通警察现场执勤疏导

    7.9人员防护

    市指挥部按照应急避险、人员疏散和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的要求,安排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组织者、专业救援组织等对危险区域或道路予以封锁,协助、组织、疏导和运输受灾人员安全到达避难场所,同时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7.10公共设施保障

    市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统筹协调,保障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周边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7.11科技支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推行智慧工地建设,以加强建设工地本质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基于物联网、遥感传感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具备危大工程动态管控和智能预警、人员行为管理、视频AI识别、环境监测实时推送、质量安全管理可溯跟踪、监管信息即时推送等功能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7.12法制保障

    市指挥部成员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预防知识,及时增强预报发布频次。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每两年至少演练1次。

    8.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培训方式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4)要求每名救援者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专家顾问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7.3物资保障

    7.4应急队伍保障

    7.5资金保障

    7.6生活医疗保障

    7.7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燃气系统的突发事故,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城镇燃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需要多个部门、单位联合行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实施应急处置的城市燃气突发事件。

    1.4分级标准

    按照燃气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指由于燃气爆炸、爆燃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3)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4)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主任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总工会、燃气经营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相关道路或者周边区域;指导发布燃气事故有关信息;组织调度应急人员、车辆和物资;研究决定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燃气事故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和燃气安全信息应急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依法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制定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疏导工作。

    (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现场环境污染处置和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工作。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协助市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的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6)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伤病员的医疗救救治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情况统计。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参与使用燃气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9)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展防灾减灾服务,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10)市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灭火工作,配合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依法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

    (11)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2)发生事故的燃气经营公司: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传达市指挥部指令;经市指挥部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订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做好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市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需要可设立救援保障、事故调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救援保障组。由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经营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属地镇区组成。主要负责扑灭现场火灾、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导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相关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事故调查组。由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燃气经营公司等部门和属地镇区组成。主要负责按照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结果,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具体开展以下工作:运用技术手段不断对现场受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定事态严重程度,随时调整应急措施、警戒范围;在确保现场疏散和警戒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者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者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引发人员伤亡;在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防爆、通风措施,为应急人员配备供气式呼吸器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现场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救助工作。

    (5)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负责根据供气企业专业人员在事故现场检测确定的警戒范围,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对于出入警戒范围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组成。主要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时,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将人员疏散到预先设立的安全集合地点,并在集合地点设置醒目的告示牌,方便辨认。集合地点必须指派专人值守,除维持秩序及进行点名工作外,还要与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协助寻找失踪人员及执行疏散指示。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7)社会动员组。由属地镇区负责,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及安抚伤亡者家属等工作。

    (8)物资保障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市交通运输局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各自应急人员和装备。

    (9)环境保护组。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在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或者污染时,及时采取必要的通风、稀释、洗消等措施。

    (10)综合组。作为市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

    2.4专家咨询组

    2.4.1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燃气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由燃气、环境保护、消防、卫生、交通等专业人员组成。

    2.4.2专家咨询组职责

    专家咨询组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1)为应急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和建议;

    (2)协助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和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意见;

    (4)对供气企业给予技术支持及培训指导。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依据燃气事故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预警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I级(特别严重)包括: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燃气事故,事故可能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II级(严重)包括: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事故,事故可能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III级(较重)包括: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事故,事故可能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一般)包括: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事故,事故可能发生,事态有发展的趋势。

    3.2预警发布

    一般、较重级别的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区市政府(管委)或者市燃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严重、特别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燃气指挥部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3.3预警预防行动

    按照燃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城市燃气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对应事件分级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发展,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4预警预防措施

    燃气事故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按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Ⅳ级(蓝色)预警,由属地镇区负责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

    Ⅰ级(红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微博、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辖区内公众发布,通报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3.5预警状态结束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城市燃气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市政府或授权燃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相关应急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责任主体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4.1.2报告时限和程序

    事发地政府接报后,按照《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乳政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并确保与报送市委值班室信息同步,同时抄送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4.1.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逐级上报事故书面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55265。

    4.2应急响应

    4.2.1 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接到报告,确认发生一般燃气安全事件(Ⅳ级)。

    (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4.2.2 II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接到报告,确认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件(Ⅲ级)。

    (2)启动程序

    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同时组织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对于燃气较大安全事故中的敏感事故、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故等,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4.2.3 I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接到报告,确认发生燃气重大安全事件(Ⅱ级)。

    (2)启动程序

    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指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置,组织调动属地镇区,以及市综合、专业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2.4 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接到报告,确认发生燃气特别重大安全事件(I级)。

    (2)启动程序

    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指挥开展处置工作,同时按程序向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3)响应措施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国家、省、威海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联动

    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区域合作

    市政府指导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4.5响应终止

    4.5.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处置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无继续的必要;

    (4)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5.2终止程序

    (1)应急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指挥部批准;

    (2)应急现场指挥部向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终止建议;

    (3)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部下达响应终止命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应急状态解除后,属地镇区或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2社会救助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相关保险机构和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要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过程,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配合威海市、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4恢复重建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指挥部上报市政府统筹安排,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属地镇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恢复正常的社会和群众生活工作秩序。

    6信息发布

    按照前述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负有应对职责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对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后果直接威胁的社会公众,应按照“监测预警”部分的要求及时向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地传播与城市燃气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随着事态发展和处置进程,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谣言传播。

    7应急保障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事故的应对工作,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以及恢复供气工作顺利进行,把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7.1指挥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燃气事件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国家、省、威海市关于燃气事件应急处置的指示和要求;

    (3)为燃气事件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以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及各燃气公司联络畅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随时接收有关信息。各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对供气应急信息应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7.3物资保障

    本市各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及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管辖范围内配备必需的通信工具(防爆对讲机等)、安全设施(防静电工作服、防火服、防冻服、呼吸器、安全头盔、担架等)、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应急器材(急救箱、应急灯等)、检测装置(测氧仪、可燃气体探测仪、压力计等)、抢修器材(防爆风机、发电机、电焊机、堵漏管卡等)、警示警戒物资、车辆等,并确保各物资处于良好状态,对于损坏或缺少的物资要及时修复和补全。

    在应急处置中,按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可以在本市道路及各燃气供应单位紧急调用物资、人员、场地等。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征用社会物资。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财产被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平均价格给予补偿。

    7.4应急队伍保障

    市指挥部负责组织专家队伍,为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咨询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消防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网易体育各燃气公司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抢险救援、警戒疏散、物资保障、技术保障等。日常对应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小组成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建立需要请求援助的外部机构和组织的名单和联络方式,保持与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联系。

    7.5资金保障

    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的财政负担经费,由市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政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7.6生活医疗保障

    后勤保障组和属地镇区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救助工作。

    7.7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气企业应完善双电源供电设施,并准备应急备用电源,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后勤保障组协调供电公司应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提供临时电力保障;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开通应急通道,确保应急车辆畅通;负责应急状态下运输工具调集工作,确保满足应急物资、人员运输需求。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市燃气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8.2宣教培训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燃气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媒体。主要内容是城市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气企业负责进行。

    燃气企业要结合供气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的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课程规范合理、考核严格,保证培训质量。

    8.3考核奖惩

    (1)市燃气指挥部应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市燃气指挥部应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故风险

    1.5分级标准

    1.6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资金保障

    7.3物资保障

    7.4基本生活保障

    7.5医疗卫生保障

    7.6治安维护

    7.7科技支撑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提高应对供热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威海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城镇集中供热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市城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事故风险

    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受设施老化及自然环境、人为等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供热首站、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旧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5分级标准

    按照供热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Ⅰ级(特别严重)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暖96小时以上的供热事故。

    (2)II级(严重)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暖72小时以上的供热事故。

    (3)III级(较重)包括: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暖48小时以上的供热事故。

    (4)Ⅳ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供热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市一盘棋”,各级各部门要服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抢险救援方面要严格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分工,分级负责,严禁各行其是。

    (2)属地为主,协同应对。

    “属地管理”,任何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服从属地镇区的管理。发生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属地镇区负主体责任,按事故等级配合市级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救援小组要紧密配合,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协同应对,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保人身”是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首先要先抢救遇险人员,其后抢救其他物品物资。

    (4)预防为主,加强管理。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管理的一贯原则和首要方针。具体到应急救援工作,首先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

    (5)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安全培训”是提高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必要手段。各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各类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文件解读、定期请专家授课、答题考试等各种形式进行培训工作;尤其对应急预案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按要求进行演练,提高了行业全员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6)公开透明,信息畅通。

    “公开透明,信息畅通”,在事故处理中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恰当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等,让周围群众知晓事故情况,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注意接收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引导舆论,维护稳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市城镇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级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区分管负责人以及供热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城镇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市供城镇集中供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确定事故等级;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负责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管工作,必要时派出专项工作指导工作小组指导有关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发布,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供热突发事故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和供热安全信息应急协调工作,配合处理突发供热安全事故舆情事件。

    (2)市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灾后受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协调实施工作。

    (3)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现场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在专家组的协助下,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供热突发事故伤损人员工伤认定、协助受灾企业的处置善后等工作。

    (6)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参与供热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开展事发地周围环境污染的监测;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处置有害物质。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协助市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现场情况,负责组织现场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9)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救援队伍参与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供热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1)市信访局:参与因供热安全事故引起的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12)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展防灾减灾服务,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

    (13)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4)属地镇区: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5)供热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成员单位还应承担市级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市指挥部有关指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件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根据需要,市指挥部派出市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情况临时确定。

    (1)综合协调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应急管理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具体开展以下工作:运用技术手段不断对现场受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定事态严重程度,随时调整应急措施、警戒范围;在确保现场疏散和警戒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提供设备或者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引发人员伤亡;在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防爆、通风措施,为应急人员配备供气式呼吸器、防护服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局、有关医疗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根据现场情况,负责组织现场伤病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心理救助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属地镇区(滨海新区管委)政府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警戒范围,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对于出入警戒范围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5)救援保障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属地镇区政府(滨海新区管委)组成。主要职责: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保护事件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件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为应急指挥提供气象资料;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热事件,应同时协调相关镇区政府(滨海新区管委)做好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安排工作;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应急管理局组成。主要职责: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起因、性质、过程和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并提出对事件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7)专家组。市专家组由城市供热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参加市指挥部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供热事故的调查,对事件处理提供咨询意见。

    (8)维护稳定组。由属地镇区(滨海新区管委)政府、市公安局、信访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核查重点人员信息,负责涉侨、涉外、涉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处理,积极处置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9)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0)善后处置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做好遇难人员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学校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依据供热事故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预警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I级(特别严重):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96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供热事故,事故可能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漫延。

    (2)II级(严重):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5万以下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供热事故,事故可能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III级(较重):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经区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供热事故,事故可能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Ⅳ级(一般):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经区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供热事故,事故可能发生,事态有发展的趋势。

    3.2预警发布

    一般、较重级别的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市政府或者市指挥部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严重、特别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3.3预警预防行动

    Ⅰ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供热事故单位强化对预警区域情况的跟踪工作,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与市应急指挥部密切联系,实施不间断的情况会商,依据事件变化发展情况,及时综合提出预测意见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市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宣布进入应急期。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区所在镇区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Ⅱ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供热事故单位强化对供热事故重点危险区、应注意加强监视区以及网易体育其他区域的情况跟踪监视,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依据事件变化发展情况,及时综合提出短期与中长期意见,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发布短期预警。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短期预警区所在镇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

    Ⅲ级预警预防行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预警意见,组织供热单位强化对预警区域的跟踪检查,部署全市供热应急工作,重点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3.4预警预防措施

    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应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巡视检查,密切关注预警区情况,随时报告情况变化。

    (2)市级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检查预警区内的事故防御能力,提出有重点地加强周边建筑物及人员保护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动员群众疏散。

    (4)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救援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

    (5)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依据市指挥部指令,适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回答社会公众咨询。

    3.5预警状态结束

    区市级指挥部随时对预警发展趋势进行监视与评估,认为可以结束预警状态时,报市指挥部结束预警状态。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供热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供热单位负责人或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人员,供热单位负责人或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视事故严重程度应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发生较重以上事故,市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和市政府。较重级别以上城市供热突发事件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供热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指挥部和市政府。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2应急响应

    (1)应对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供热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特别重大供热事故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先期处置,而后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市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全部启动,按规定职责参与应急救灾行动。

    Ⅲ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较重供热事故时,由市指挥部启动预案,市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全部启动,按规定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一般供热事故时,由市指挥部或者事故发生单位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联动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区域合作

    属地镇区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4.5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做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1)启动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市现场指挥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伤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事件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应尽快制止事件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供热期发生锅炉爆炸或者蒸汽管道爆裂等恶性事件,应果断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件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者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件处置过程中及结束后,应保护好现场,为事件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件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者拍照。

    (6)事故调查。事故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件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件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事件调查报告应当及时报送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组,有关部门、单位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5.2社会救助

    现场抢险结束后,属地镇区应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尽快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活。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偿。

    5.3调查与评估

    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后,应依法启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事故等级提请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城镇供热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60日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5.4恢复重建

    供热企业负责及时清理现场积极实施供热设施抢修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应对受损的各类市政设施分别由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或重建受影响地区其他工作的恢复、重建工作由政府统筹负责。

    6信息发布

    供热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向社会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供热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及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供热企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力量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供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保障队伍,救援保障队伍应由经验丰富的检修、运行、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等组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城镇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如发生特别严重、严重的城镇供热突发事件资金需求特别巨大有关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求时市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程序给予应急经费支持。

    7.3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供热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储备制度,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能满足抢险需要。

    7.4基本生活保障

    属地镇区和事故发生企业要做好应对事故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险人员的饮水和食品等供应。

    7.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7.6治安维护

    (1)治安维护组组长根据市指挥部命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社会治安与交通保障工作。

    (2)到达现场后,迅速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指挥调度。

    (3)确定警戒范围,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4)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

    (5)维护治安秩序,对于出入警戒范围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6)应急期结束后,及时向市指挥部上报工作总结。

    7.7科技支撑

    根据城镇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为应急抢险提供决策和咨询服务协助制定抢险应急方案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事故调查。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和供热企业研发先进的供热设施抢修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能。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8.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风险评估

    1.5工作原则

    1.6事件分级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专家组

    3预测与预警

    3.1日常预防

    3.2信息监测

    3.3研判预测

    3.4预警级别

    3.5预警发布

    3.6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

    4.4指挥与协调

    4.5处置措施

    4.6应急联动

    4.7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5.5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

    6.1人力、物资保障

    6.2财力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通信保障

    6.6施工现场保障

    6.7环境污染监测

    6.8治安保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2宣教培训

    7.3考核奖惩

    8附则

    8.1预案修订

    8.2预案解释

    8.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威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网易体育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或在本行政区域外但影响网易体育城市公共供水,应由网易体育进行应对或参与应对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风险评估

    城市公共供水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由于持续干旱、水库安全等原因导致蓄水不足或不能蓄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严重短缺,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因水源或净水厂生产构筑物、清水池、高低位水池、输配水管道等供水设施受到生物、化学、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危及饮水安全,造成城市部分区域或整个区域停水;因重大电力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供水生产,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停水;因供水设施事故、水源变化等原因,造成生产不能正常运行,影响正常供水;由于部分供水管道设施不完善、管材老化等原因发生爆管,或供水管道遭其他工程建设施工等人为损坏,造成较大范围停水;因其他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或行业事故,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或破坏,影响正常供水。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属地为主,协同应对。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4)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6事件分级

    1.6.1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于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或10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的;

    (2)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造成1万户以下(“以上”包含本数,下同)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于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于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4)遭遇严重干旱,主要客水取水量不足,造成全市性水厂限产超过30%的。

    1.6.4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于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

    (4)因水源污染、水源不足等原因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全市性水厂停产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水务集团董事长、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务集团以及城区街道、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夏村镇、育黎镇分管负责人组成。市供水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水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指导网易体育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组织指挥网易体育较大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必要时请求威海市水务局给予支持;(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水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根据供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供水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5)负责供水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决定;(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市级供水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4)建立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5)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6)负责供水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8)负责与威海市水务局联系和沟通,协调属地镇区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9)市供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供水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供水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职责:(1)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制定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2)组织有关专家对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开展;(3)协调领导各有关专业组开展工作,随时向市供水指挥部反馈突发事件现场的情况,执行市供水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建议市供水指挥部提升相应级别;(4)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临时增减成员单位。

    2.4专家组

    (1)技术专家组:市供水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建立市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供水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供水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综合协调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信息简报、综合文字,及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3)设施抢修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

    (4)应急供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属地镇区以及水务集团等组成。负责居民应急生活用水供应及组织发放工作;在紧急状态下统一调度全市桶装水、瓶装水、饮料等生产与销售,实行计划供水。

    (5)供电、通信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供电公司、通信运营企业参加,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电力供应、通信保障;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通信保障;负责事故现场与救援在特定条件下所需的供电设备、通信保障。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属地镇区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救治,并适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

    (8)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9)事故调查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3预测与预警

    3.1日常预防

    (1)供水连续性的监控:由水务集团负责,通过企业热线、智慧水务系统等途径进行监测。

    (2)供水水质监控:由水务集团负责,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3)根据历年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案例汇总情况、年度气候趋势及水资源预测、水量水质监测等数据,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对外地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进行分析,及早做好预防与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3.2信息监测

    3.2.1预测与预警系统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收集、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地质、水质、污染等预报信息;相关单位和个人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可能影响或者威胁城市供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3.2.2预警信息来源

    (1)市水利局、气象局等单位对天气形势、水文、汛情等进行监测、分析得出可能对供水水源、设施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胁的信息;

    (2)市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水务集团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各个环节的监测,发现污染、疫情等影响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市水务集团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者分析得出影响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4)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信息。

    3.3研判预测

    接到有关企业、部门上报的事故情况后,由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研判结果(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3.4预警级别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4.1蓝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有其他可能引发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情形的。

    3.4.2黄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

    (2)客水量预计比计划减少30%以上、50%以下的;

    (3)经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有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供水突发事件情形的。

    3.4.3橙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5万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2)客水量预计比计划减少50%以上、70%以下的;

    (3)经市供水指挥部会商研判,有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情形的。

    3.4.4红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

    (2)客水量预计比计划减少70%以上,可能造成本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导致全市性水厂停产的;

    (3)经市供水指挥部会商研判,有其他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情形的。

    3.5预警发布

    (1)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红色、橙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报市供水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黄色、蓝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2)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信、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6预警响应

    3.6.1发布蓝色预警后,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2)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3)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6.2发布黄色预警后,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加强对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2)按照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3)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集水池及容器等做好应急储水等应对工作;(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准备工作;(5)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6.3发布橙色预警后,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水的准备工作;(2)加强对水厂、泵站及水池等重要供水设施的安全保卫,提高上述设施、场所的警戒级别;(3)做好限制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及一般性工业用水的准备工作。

    3.6.4发布红色预警后,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做好停止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及一般性工业用水的准备工作;(2)做好对全市桶装水、瓶装水以及饮料等生产与销售实行统一调度的准备工作;(3)做好其他应急供水措施的准备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供水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接报后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1.5个小时)。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水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651592、6665906。

    4.2先期处置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专业应急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4.3应急响应

    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由属地镇区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属地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由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水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属地、供水企业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由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属地,以及市综合、专业、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由市供水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4指挥与协调

    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一般供水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供水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供水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属地镇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供水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较大供水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属地镇区主要领导、市供水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供水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属地镇区主要领导、市供水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水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4.5处置措施

    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供水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至现场;视情进行交通调流;视情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设置警示标志;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视情调度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至现场参与处置;(2)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提前准备大桶水、瓶装水等;(4)利用应急送水车送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用水;(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供水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视情采取分时、分区供水;(2)限制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及一般性工业用水,保障居民用户用水;(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停止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用水及一般性工业用水,保障居民用户用水;(2)对全市桶装水、瓶装水以及饮料等生产与销售实施统一调度;(3)采取各种方式从其他区域调水;(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6应急联动

    市供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通信、交通、物资、生活、资金、治安等保障行动,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供水指挥部。

    4.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属地镇区、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2社会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对救助资金和物质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民政局按政策规定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之后,仍然存在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给予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供水指挥部要及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较大级别以上供水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市政府和威海市水务局。

    5.4恢复重建

    较大级别以上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一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属地镇区和事发单位负责。

    5.5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6应急保障

    6.1人力、物资保障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时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供水企业要根据职责及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设备和设施,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经市供水指挥部批准,有权调派或临时征用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指令落实到位。

    6.2财力保障

    市财政局要为人员培训、应急演习与实施、设备维护、日常运作、物资奖励等提供资金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确保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等,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5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储备应急电源、发电设备、成品油等,制定临时征调方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调集应急公网通信保障力量,为供水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及市供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保证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6.6施工现场保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对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指导供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确认突发事件现场供电设施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通信企业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通信管线的确认,做好现场通信管线保护措施,确认突发事件现场通讯设施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绿化、施工影响供水抢修、维修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燃气、供暖企业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燃气、供暖管线的确认,做好现场燃气数据监测及燃气、供暖管线保护措施,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6.7环境污染监测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6.8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属地镇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7.2宣教培训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城市供水相关的应急基础知识,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考核奖惩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修订

    市供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8.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的《网易体育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分级标准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研判预测

    3.3预警级别

    3.4预警发布

    3.5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与处置

    4.4指挥与协调

    4.5应急联动

    4.6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5.5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

    6.1人力、物资保障

    6.2财力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通信保障

    6.6施工现场保障

    6.7环境污染监测

    6.8治安保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2宣教培训

    7.3考核奖惩

    8附则

    8.1预案修订

    8.2预案解释

    8.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威海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属地为主,协同应对。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4)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5分级标准

    按照城市排水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网易体育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者包括网易体育在内的数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者大中型水库垮坝,对城市排水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Ⅱ级(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网易体育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者包括网易体育在内的数市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对城市排水造成严重影响;

    (3)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或者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对城市排水造成严重影响。

    Ⅲ级(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网易体育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者包括网易体育在内的数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对城市排水造成较大影响;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者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者大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者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对城市排水造成较大影响的。

    Ⅳ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城市排水突发事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城区街道、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夏村镇、乳山口镇组成。市排水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排水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排水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指导网易体育一般排水突发事件、组织指挥网易体育较大排水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排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必要时请求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支持;(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排水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根据排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排水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5)负责排水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建议;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家组

    (1)技术专家组:市排水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建立市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排水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排水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综合协调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信息简报、综合文字,及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3)设施抢修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根据排水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

    (4)应急排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城投集团、水务集团以及属地镇区等组成。负责对排水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排水不畅区域进行应急排水及抢险救援。

    (5)供电、通信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供电公司、通信运营企业参加,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电力供应、通信保障;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通信保障;负责事故现场与救援在特定条件下所需的供电设备、通信保障。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属地镇区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救治,并适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

    (8)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9)事故调查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收集、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地质、水质、污染等预报信息;相关单位和个人监测、发现到的异常信息;可能影响或者威胁城市排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3.1.2预警信息来源

    由市气象局、海洋发展局、水务集团、城投集团提供实时气象信息、河道水位信息、道路积水信息、海水潮位信息等。

    3.2研判预测

    接到有关企业、部门上报的事故情况后,由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研判结果(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3.3预警级别

    按照排水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3.1蓝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市区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城区道路积水。

    3.3.2黄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市区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城市道路积水严重。

    3.3.3橙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漫溢,海潮有可能发生漫堤或海堤有可能发生溃堤,严重影响城市安全。

    3.3.4红色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3.4预警发布

    (1)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特别严重、严重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报市政府批准,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2)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通信、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特别重大城市突发排水事件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重大城市突发排水事件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较大城市突发排水事件时,由市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确认发生一般城市突发排水事件时,由市指挥部或者属地镇区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排水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接报后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1.5个小时)。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排水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651592、6665906。

    4.2先期处置

    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属地镇区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专业应急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4.3应急响应与处置

    一般排水突发事件(Ⅳ级):(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预警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单位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适时降低河道上的橡胶坝。

    (3)各单位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城区河道、积水点、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较大排水突发事件(Ⅲ级):(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预警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单位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适时降低河道上的橡胶坝。

    (3)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城区河道、积水点、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重大排水突发事件(Ⅱ级):(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预警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赶到隐患排查梳理出的重点部位,清理排除河道上的所有障碍物确保泄洪河道排水畅通,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城区河道、积水点、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住建局,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险情易发的路段、桥梁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的巡查监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特别重大排水突发事件(Ⅰ级):(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指挥、副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防汛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防汛办要加强与驻乳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并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信息畅通。

    (7)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发生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组织、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抢险,按规定程序做好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全面了解事件发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4.5应急联动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通信、交通、物资、生活、资金、治安等保障行动,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属地镇区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配。

    4.6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排水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属地镇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2社会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对救助资金和物质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民政局按政策规定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之后,仍然存在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给予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排水指挥部要及时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较大级别以上排水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市政府和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恢复重建

    较大级别以上城市排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一般城市排水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由属地镇区组织开展。

    5.5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6应急保障

    6.1人力、物资保障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时处置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各排水抢险单位要根据职责及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设备和设施,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经市排水指挥部批准,有权调派或临时征用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指令落实到位。

    6.2财力保障

    市财政局要为人员培训、应急演习与实施、设备维护、日常运作、物资奖励等提供资金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确保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应急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设备等,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5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储备应急电源、发电设备、成品油等,制定临时征调方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调集应急公网通信保障力量,为排水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及市排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保证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6.6施工现场保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对电网发生故障影响排水安全时,指导排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确认突发事件现场供电设施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通信企业对排水突发事件现场通信管线的确认,做好现场通信管线保护措施,确认突发事件现场通讯设施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水突发事件现场绿化、施工影响抢修、维修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燃气、供暖企业对排水突发事件现场燃气、供暖管线的确认,做好现场燃气数据监测及燃气、供暖管线保护措施,对损坏设施进行修复。

    6.7环境污染监测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与污染范围,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负责污染区域环境生态后续修复监测工作。

    6.8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属地镇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7.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城市排水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预防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能力。

    7.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修订

    市排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8.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的《网易体育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2.2指挥部办公室

    2.3供电公司指挥机构

    2.4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指挥机构

    3风险分析

    3.1自然灾害风险

    3.2电网运行风险

    3.3供需不平衡风险

    3.4外力破坏风险

    3.5风险分级标准

    4监测预警

    4.1监测

    4.2预警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2分级响应

    5.3响应措施

    6工作分组与单位职责

    6.1电力恢复组

    6.2新闻宣传组

    6.3综合保障组

    6.4社会稳定组

    6.5各单位职责

    7信息发布

    8后期处置

    8.1处置评估

    8.2事件调查

    8.3善后处置

    8.4恢复重建

    9保障措施

    9.1队伍保障

    9.2装备物资保障

    9.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9.4技术保障

    9.5应急电源保障

    9.6资金保障

    9.7宣教、培训和演练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10.2预案修订

    10.3预案制定与解释

    10.4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网易体育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网易体育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市级电网或镇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较大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属地为主,处置有序。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镇对处置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3)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尽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镇、各有关单位、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对社会和企业造成的危害。

    (5)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按照“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的原则,大面积停电发生后,要重点突出电网、电源的恢复,突出高危用户、重要用户的供电恢复,通过限制停电范围扩大,优先恢复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重要电厂的厂用电源、高危用户、重要用户的供电,确保社会稳定。

    2组织体系

    2.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融媒体中心、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供电公司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障乳山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威海市政府工作组或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威海市发展改革委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2.2指挥部办公室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负责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应急联动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2.3供电公司指挥机构

    供电公司(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抢修和恢复工作,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指挥机构

    对党政军机关、医疗、核设施、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风险分析

    乳山电网覆盖网易体育供电区域1668平方公里,以220千伏为枢纽、110千伏为骨架,分别与威海电网的220kV车道站、220kV银滩站和烟台牟平电网110千伏金牛山站连接,电网的安全稳定与威海、烟台电网直接相关。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主要风险包括:

    3.1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及冰(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2电网运行风险

    电网设备故障、电网设计方面的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稳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3供需不平衡风险

    网易体育电网在夏季与冬季高负荷运行,致使电网稳定性遭到破坏,容易造成局部或短时期缺电,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的风险。

    3.4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线路通道内超高树木等外力破坏电网设施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5风险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结合乳山地区电网负荷整体水平,网易体育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3.5.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威海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对乳山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3.5.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网易体育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5.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网易体育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5.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网易体育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监测预警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供电公司要建立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度,落实供电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区域的检查、监控,完善风险台帐,提醒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加强重载输变电设备、重要输送通道的巡视维护,防止重大电网事故。强化电网网络安全,防范网络攻击,落实网络数据容灾及备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涉及电网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及时预警、防范通过篡改或破坏控制指令、交易信息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1监测

    电网运行风险监测由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发电企业负责。供电公司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发改、工信、公安、交通、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通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自然灾害、供需平衡、外力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供电公司通过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监测到的信息报送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对供电公司报送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预测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并按照程序及时发布预警。

    4.2预警

    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4.2.1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大面积停电事故预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和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4.2.2预警发布

    (1)供电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Ⅰ级、Ⅱ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警,由市指挥部根据供电公司及相关部门分析评估的结果,决定预警范围并发布。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警。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警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发布预警。

    (2)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影响范围、预防措施、警示事项、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的结果。对特殊地区、特殊人群等要有针对性通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反馈接收结果及行动方案。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一)大面积停电事件蓝色、黄色预警措施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2)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3)加强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进行信息分析,预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级别;

    (4)视情况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5)发改部门、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供电公司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6)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7)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多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8)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二)大面积停电事件橙色、红色预警措施

    (1)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况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2)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受影响区域相关镇区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4)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2.4预警变更与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需要调整预警级别或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调整、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调整或解除预警,适时调整或终止相关措施。如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通过书面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国网威海电力公司报告。

    (2)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电话30分钟内、书面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镇区

    (3)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规定由市政府立即向威海市政府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62573。

    5.2分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属地镇区及事发单位等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会商,向市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依据市指挥部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部门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2.1 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威海市政府及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威海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2.2 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威海市政府及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在威海市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2.3 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威海市有关部门。

    5.2.4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批准或委托事发地镇区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镇区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2.5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3.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1)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2)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3)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3.2防范和处置次生衍生事故

    (1)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医疗、核设施、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2)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应急、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等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3)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3.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水利部门、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企业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配、生产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5.3.4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及时疏散人群,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3.5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等部门及电网企业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3.6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7扩大响应

    如果大面积停电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5.3.8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工作分组和单位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6.1电力恢复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热力集团等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电力恢复专家组成员应及时到场,提供决策咨询。

    6.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融媒体中心、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3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电力抢修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交通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4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5各单位职责

    6.5.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的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负责密切关注网上舆论热点,及时收集网上舆情反映,做好综合舆情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各方面主动回应网上关切,协同相关部门应对处置虚假错误信息。

    6.5.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召集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组织供电公司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其它部门、镇区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强化供电公司应急工作监管;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6.5.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紧急生产。

    6.5.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6.5.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应由政府承担的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5.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6.5.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气、供热、市政照明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5.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6.5.9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旱情的监测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5.10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6.5.11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工作。

    6.5.12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6.5.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6.5.14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6.5.15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气象监测和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6.5.16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在市指挥部、威海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处置工作。

    6.5.17市水务集团:负责供水、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6.5.18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6.5.19各发电企业:负责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恢复停运或备用机组并网运行,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市大面积停电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信息发布

    7.1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7.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

    7.4镇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7.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8后期处置

    8.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8.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市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属地镇区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8.3善后处置

    属地镇区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8.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相关供电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划做好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9保障措施

    9.1队伍保障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加强设备运维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专业应急队伍、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应急、公安、消防、武警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装备物资保障

    供电公司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发改部门牵头,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商务、卫健等部门配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生产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9.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铁塔公司、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形成必要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9.4技术保障

    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等部门应为供电公司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供电公司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9.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发改部门和供电公司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乳山电网“黑启动”电源。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9.6资金保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镇区,以及各相关供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7宣教、培训和演练

    9.7.1宣传教育

    市指挥部办公室、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9.7.2培训

    各成员单位、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业务培训。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9.7.3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城市生命线工程是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主要包括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部分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是重要电力用户。

    10.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0.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10.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1.2应急预案体系与适用范围

    1.3响应分级

    2应急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2.2现场指挥部

    2.3应急工作组

    2.4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3.2预防与预警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4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4.5电力能源保障

    4.6后勤保障

    4.7无线电管理保障

    4.8科技保障

    4.9法治保障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5.3预案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5.5宣传和培训

    6责任与奖惩

    7附则

    8附件

    8.1通信保障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8.2通信保障预警工作流程图

    8.3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网易体育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保障机制,增强应对通信保障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通信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威海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网易体育通信企业现有网络和技术力量,编制本预案。

    1.2应急预案体系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网易体育应对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的专项预案,是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当突发通信事件响应级别超出部门应急预案处置范围,或由突发通信事件引起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时,应当启动本应急预案。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应急预案处置范围时,应当按程序上报并建议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

    1.3响应分级

    1.3.1事件分级

    通信保障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2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处置能力以及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当判断事件发展达到(或可能达到)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在积极处置应对的同时,应按程序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启动更高层面的应急响应;市级应急响应依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Ⅱ级响应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政府、部门决定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支援。

    (2)Ⅲ级响应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

    (3)Ⅳ级响应由市级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决定启动,由牵头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

    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以上响应启动程序将根据市级层面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变化作相应调整。

    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3.3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应对一般遵循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部门应对能力时,由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1)初判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网易体育政府负责应对。

    (2)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对。涉及跨部门的,请求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联合处置指挥部。

    通信保障事件(响应)分级标准件附件8.1。

    2应急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成立通信保障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应急指挥部委派人员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纪委监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以及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1)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开展应急工作。(2)组织编制、修订、发布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加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调查评估、恢复与重建,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2现场指挥部

    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机构成员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委派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领导。

    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对抢险救援、应急保障、信息传递、人员安置、调查评估等工作进行科学配置与综合协调。

    2.3应急工作组

    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当上级党委、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党委、政府的组织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学救援、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宣传舆情、群众生活、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具体编组视工作需要确定)。

    应急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市委宣传部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纪委监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通信运营企业、驻乳部队以及突发事件所在镇区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

    各工作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请市政府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对防范和应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协调、指导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服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及时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执行应急任务临时特许通行证;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提供应急通信物资的紧急运输支持和运输通行保障。

    (3)抢险救援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和铁塔公司组成。负责通信事故排除和通信恢复工作;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镇区及武警驻乳部队组成。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5)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媒体运营单位组成。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调查评估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派事件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对突发事件起因、性质、过程和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

    2.4专家组

    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专家组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会议制度,研究应急管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对策建议。

    3运行机制

    各通信运营企业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

    3.1风险防控

    (1)建立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本市区域内容易引发通信事件的重点区域、关键部位、重要设施等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分析和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前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专项应急指挥部,抄送应急管理部门。

    (2)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建立完善重点单位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采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社会矛盾问题,要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市应急指挥部向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通报。

    (3)加强重大工程风险防控。国家及地区重要通信枢纽等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和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4)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城乡通信设施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3.2预防与预警

    3.2.1预防与预警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

    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2预警级别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级(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Ⅰ级(特别严重,红色):

    ①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个以上设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②接到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通信网络故障红色/橙色预警信息。

    (2)Ⅱ级(严重,橙色):

    ①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威海市内2个以上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②接到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通信网络故障黄色预警信息。

    (3)Ⅲ级(较严重,黄色):

    ①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网易体育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②接到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通信网络故障蓝色预警信息。

    (4)Ⅳ级(一般,蓝色):

    ①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网易体育两个以上镇区通信中断的情况;

    ②接到相邻区市发布的通信网络故障预警通报信息。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2.3预警通报、发布

    (1)通报、发布级别

    ①Ⅳ级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确认后进行通报或发布;

    ②Ⅲ级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政府或市综合应急指挥部确认后通报、发布,并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

    ③Ⅰ级、Ⅱ级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或综合应急指挥部上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确认后通报或发布。

    (2)通报、发布范围

    预警通报范围一般为通信行业内部、市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或周边相邻区市有关部门、单位。预警通报采用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记录方式,事后要以文件形式补报。

    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内容及发布范围,须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

    3.2.4预警预防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相关信息后,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核实,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初步预警级别建议。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信息进行研判,确定预警级别。

    (1)经应急指挥部核定达到Ⅳ级预警条件的,应采取以下预警行动:

    ①通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通信企业落实通信保障相关准备工作;

    ②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③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⑤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⑥随时与市政府或市综合应急指挥部保持信息沟通。

    (2)经应急指挥部核定达到Ⅲ级及以上预警条件的,除采取Ⅳ级预警行动措施外,还应将预警信息上报至市政府或综合应急指挥部,并根据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指示采取进一步措施。

    (3)经应急指挥部核定未达到Ⅳ级预警条件的,应指导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3.2.5预警预防措施

    (1)加强对通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2)通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

    (3)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

    (4)加强对通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

    (6)做好基础通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

    (7)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8)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2.6预警状态结束

    对突发通信事件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监测与评估,预警状态结束48小时后,按程序解除预警状态。

    通信保障事件预警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8.2。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及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事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

    (4)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基础信息、地理信息、应急资源信息、预案和案例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

    3.3.2先期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抢险、抢修,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维护现场秩序。

    (2)镇及村居应当调动相关人员,对可能因事件引发的群众问题进行提早部署、控制,必要时应当派出人员进行疏导、劝解。

    3.3.3应急响应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先期处置的控制情况等,按照本预案第1.3条要求决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3.4指挥协调

    (1)组织指挥。当发生需要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①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警;属于一般突发事件,对事发地或责任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需要由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⑤及时、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协同联动。在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要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其他通信运营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予以支援。

    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3.3.5处置措施

    (1)处置原则

    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启动后,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组织、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抢修、保障通信渠道:

    ①中央首长专线;

    ②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③党政专用电路;

    ④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⑤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⑥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⑦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2)处置措施

    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及发展态势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①分析研判设施受损情况,重要目标物、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及单位等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初步评估意见;

    ②组织制定抢修方案,立即抢修、恢复受影响的通信线路、通信渠道;

    ③组织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单位、人员或设施开展临时通信保障工作;

    ④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⑤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⑥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⑦开展跟踪监测,对应急处置过程、保障措施的可靠性等进行跟踪、监测,随时调整应急处置及保障方案;

    ⑧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⑨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3)当突发事件严重影响经济正常运行时,市政府或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救助、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3.3.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的原则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对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后果直接威胁的社会公众,应按照“监测预警”部分的要求及时向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协助市应急指挥部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各镇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迅速澄清谣言,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影响范围、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3.7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个别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经由上级政府决定。

    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应当依法依程序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3.3.8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者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向指挥部提出结束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确定后,宣布结束Ⅳ级应急响应,同时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结束,应当由市政府、市综合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政府、部门宣布或授权宣布。

    通信保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事态反复。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通信保障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8.3。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公众通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评估,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3.4.2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通信运营企业要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3.4.3调查与评估

    (1)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过程,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各镇区对本区域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管理部门。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各通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人员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通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满足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要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能力。

    4.2财力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通信运营企业承担;因处置突发事件造成通信保障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3物资保障

    通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依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要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4.4交通运输保障

    (1)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及时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执行应急任务临时特许通行证。

    (2)在特殊情况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支持,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4.5电力能源保障

    通信运营企业要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突发事件发生时,电力、油料供应部门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供油需要。

    4.6后勤保障

    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工作,并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防化洗消、防辐射等防护装备和其他后勤保障。

    4.7无线电管理保障

    市无线电检测中心负责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无线通信设备频率免受干扰。

    4.8科技保障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建设,积累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研究制定促进公共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升应急科技支撑能力。

    (2)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推进立体监测预警网络、空天地一体化韧性抗毁应急通信网络、大数据支撑体系、“智慧大脑”等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3)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指挥系统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规范技术标准,配置移动指挥系统,依托上级部门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与省、国家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值守应急、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有条件的区镇区也要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4.9法制保障

    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市区域内通信保障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及重大活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规划,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各级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划应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鼓励探索在印发前以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有效性。

    (3)各部门及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要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行业领域内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审核以及部门应急预案和下级综合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须与当地党委、政府总体预案相衔接,经基层组织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3)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由制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预案演练指导。

    (2)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单位应当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部门预案也要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3)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特别是对涉及领域多、需多方配合的应急预案要开展综合性演练。

    (4)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应急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5.2预案审批与衔接”部分有关要求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5.5宣传和培训

    (1)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针对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工作培训,使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岗位职责、相关流程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6责任与奖惩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1)本预案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加强本预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2)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并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网易体育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8附件

    8.1通信保障事件(响应)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①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或省内干线网络中断、全国或省级重要通信枢纽遭到破坏,造成2个以上设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②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网易体育在保障范围内;

    ③党中央、网易体育交办的涉及2个以上省(区、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网易体育在保障范围内。

    (2)重大事件(Ⅱ级)

    ①公众通信网威海市级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遭到破坏,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②发生其他重大、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威海市处置能力的,网易体育在保障范围内;

    ③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省内多个设区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3)较大事件(Ⅲ级)

    ①公众通信网本市网络中断,造成本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②发生其他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威海市级范围提供通信保障,超出本市处置能力的;

    ③威海市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市级范围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一般事件(Ⅳ级)

    ①公众通信网本市网络大范围故障,造成本市2个以上镇区通信大面积中断;

    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③本市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8.2通信保障预警工作流程图


    8.3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网易体育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1.2应急预案体系与适用范围

    1.3响应分级

    2应急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2.2现场指挥部

    2.3应急工作组

    2.4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3.2预防与预警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4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4.5科技保障

    4.6法治保障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5.3预案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5.5宣传和培训

    6责任与奖惩

    7附则

    8附件

    8.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响应)分级标准

    8.2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全市应对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能力,以推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有序应对爆炸事故,维护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爆破作业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威海市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应急预案体系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网易体育应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以下简称“爆炸事故”)的总纲,指导全市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是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当突发事故响应级别超出部门应急预案处置范围,或由爆炸事故引起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时,应当启动本应急预案。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应急预案处置范围时,应当按程序上报并建议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

    1.3响应分级

    1.3.1事件分级

    突发爆炸事故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2响应分级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处置能力以及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事故发生后,相关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当判断事件发展达到(或可能达到)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的,在积极处置应对的同时,应按程序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启动更高层面的应急响应;市级应急响应依据突发事件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Ⅱ级响应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支援。

    (2)Ⅲ级响应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

    (3)Ⅳ级响应由市级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决定启动,由牵头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

    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以上响应启动程序将根据市级层面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变化作相应调整。

    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3.3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应对一般遵循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部门应对能力时,由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1)初判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网易体育政府负责应对。

    (2)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对。涉及跨部门的,请求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联合处置指挥部。

    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响应)分级标准件附件8.1。

    2应急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成立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应急指挥部委派人员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爆炸事故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2)负责组织开展爆炸风险评估工作;(3)组织、协调和指挥本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爆炸事故的应对工作;(4)指导一般爆炸事故的处置,组织指挥较大爆炸事故的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直至网易体育或网易体育有关部门支援;(5)加强爆炸事故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6)根据爆炸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7)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1)负责本指挥部日常工作;(2)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本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爆炸事故应对工作;(3)建立爆炸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有关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4)负责组织爆炸事故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5)负责本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6)负责与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与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的衔接;(7)承担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现场指挥部

    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机构成员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委派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领导。

    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对抢险救援、应急保障、信息传递、人员安置、调查评估等工作进行科学配置与综合协调。

    2.3应急工作组

    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当上级党委、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党委、政府的组织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学救援、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宣传舆情、群众生活、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具体编组视工作需要确定)。

    应急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驻乳部队以及突发事件所在镇区等部门、单位组成。

    各工作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属地镇区参加。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国家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灾害监测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专家参加。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3)抢险救援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防疫部门及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参加。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交通管制组: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武警和民警队伍参加。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5)医疗卫生组: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属地镇区、医疗和防疫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支援;组织指导做好转运救治伤员;根据需要组织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心理应激援助工作。

    (6)善后处置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属地镇区和保险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政策,做好家属赔偿安抚工作;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7)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发改、交通、住建、水务、供电等单位参加。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8)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组成,各媒体运营单位组成。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9)调查评估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派事件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对突发事件起因、性质、过程和后果等进行调查评估,对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和处置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

    2.4专家组

    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专家组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会议制度,研究应急管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对策建议。

    3运行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应对爆炸事故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

    3.1风险防控

    (1)各镇区及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爆炸事故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爆炸事故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每年年底前对下一年度爆炸事故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党委、政府,抄送应急管理部门。

    (2)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协同防控原则,统筹建立民爆从业单位风险防控体系。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专项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民爆危险场所及其作业活动,要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党委、政府通报。

    (3)城乡规划须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排应对爆炸事故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4)加强重大工程风险防控。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和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铁路客运专线和繁忙干线、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和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5)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3.2预防与预警

    3.2.1事故预防与监测

    镇区党委、政府及工信、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炸事故监测制度,整合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治安防范设施、车辆监控管理、危险品流向等监测信息资源,为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职责部门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专职或兼职人员,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督促民爆从业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3.2.2预警条件

    当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民爆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发生事故,尚未对民爆物品产生影响的;

    (2)接收到相关部门发布的,可能对民爆物品的生产、运输、存储造成影响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及恶劣气候等预警信息;

    (3)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遭遇盗抢等事件;

    (4)其他可能导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条件。

    3.2.3预警通报、发布

    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爆炸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党委、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4预警预防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相关信息后,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核实,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信息进行研判,确定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及发布范围。

    3.2.5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保障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爆炸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爆炸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9)预警发布后,相关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工作。

    3.2.6预警状态结束

    当民爆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1)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现社区、村庄、企业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承担风险隐患巡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3)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有关社区、村庄、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所在辖区党委、政府和应急、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报告信息。有关部门要向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4)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相关措施等。

    (5)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

    (6)事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7)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

    (8)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基础信息、地理信息、应急资源信息、预案和案例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

    3.3.2先期处置

    (1)爆炸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加强救援处置人员防护;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3)爆炸事发地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 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或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民爆安全生产事故应列工作。镇区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

    3.3.3应急响应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先期处置的控制情况等,按照本预案第1.3条要求决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3.4指挥协调

    (1)组织指挥。当发生需要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①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警;属于一般突发事件,对事发地或责任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需要由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专项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④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⑤及时、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协同联动。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3.3.5处置措施

    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及发展态势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3)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心理应激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它控制措施,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制定临时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6)开展事故区域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测绘灾害情况,采取防止次生灾害的措施;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部位,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中产生的废物。

    (7)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8)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它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9)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0)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11)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务、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2)采取其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当突发事件严重影响经济正常运行时,市政府或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救助、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3.3.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爆炸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对可能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后果直接威胁的社会公众,应按照“监测预警”部分的要求及时向其发布预警信息。

    (1)爆炸事故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组织指挥机构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信息发布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必要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工作。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5)未经市委、市政府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参与民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爆炸事故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爆炸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3.7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个别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经由上级政府决定。

    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应当依法依程序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3.3.8应急结束

    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或者事态反覆。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8.2。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爆炸应急工作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4.2恢复重建

    健全上级党委政府统筹指导、镇区党委、政府责任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强化资金、政策、规划统筹,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视情予以适当补助。强化地方重建主体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规划落实推进机制。组织引导受灾地单位、群众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

    (1)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企业及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属地镇区党委、政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及时组织和协调发改、财政、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工信、住建、水务等单位开展工作,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恢复社会秩序。

    (2)上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下级人民政府(管委)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它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援助的,由属地镇区提出请求,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需要中央、省、市援助的,由市政府逐级向有关方面提出请求。市政府根据受爆炸事故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4.3调查与评估

    (1)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过程,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报告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各镇区对本区域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管理部门。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国家队。市政府应当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提供必要支持保障。

    (2)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实际需要,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健全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

    (3)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要依法将其纳入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按照遂行应急任务能力要求,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

    (4)基层应急队伍是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重点地区镇区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民爆从业单位应当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推进应急力量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构建救援合作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模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试点先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2财力保障

    (1)市政府要将爆炸事故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爆炸事故处置与救援财政支出,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同级财政负担。对受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可给予适当财政支持。

    (3)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必要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各级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对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4)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安排的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

    4.3物资保障

    (1)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类别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协调机制。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粮食和储备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各镇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或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民爆从业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4.4交通运输保障

    (1)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车辆及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及时给应急车辆配发执行应急任务临时特许通行证。

    (2)在特殊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为应急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支持,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4.5科技保障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建设,积累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研究制定促进公共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升应急科技支撑能力。

    (2)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指挥系统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规范技术标准,配置移动指挥系统,依托上级部门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与省、国家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值守应急、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有条件的镇区也要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市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4.6法制保障

    司法局要组织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规章办法,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针对本区域内爆炸事故历史发生情况和风险情况,制修订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各级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划应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鼓励探索在印发前以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有效性。

    (3)各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5.2预案审批与衔接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要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行业领域内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审核以及部门应急预案和下级综合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起草,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须与当地党委、政府总体预案相衔接,经基层组织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3)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由制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预案演练指导。

    (2)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单位应当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部门预案也要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3)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特别是对涉及领域多、需多方配合的应急预案要开展综合性演练。

    (4)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应急演练。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5.2预案审批与衔接”部分有关要求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5.5宣传和培训

    (1)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针对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工作培训,使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岗位职责、相关流程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6责任与奖惩

    (1)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按规定给予补助;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1)本预案涉及各级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加强本预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2)本预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并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8附件

    8.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响应)分级标准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其事故响应等级分别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表示。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①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

    ②造成100人(含)以上重伤;

    ③造成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Ⅱ级)

    ①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Ⅲ级)

    ①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件(Ⅳ级)

    ①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8.2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级标准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风险评估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防

    3.2监测

    3.3预测

    3.4预警

    3.5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时限

    4.2报告内容

    4.3先期处置

    4.4应急响应

    4.5应急处置措施

    4.6区域合作

    4.7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

    6应急保障

    6.1应急响应救援装备保障

    6.2技术保障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7.2预案演练

    7.3预案修订

    7.4预案解释

    7.5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规范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威海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分级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

    1.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3.2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3.3较大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3.4一般事故(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1.6风险评估

    随着网易体育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若监管力量薄弱、管理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过程中,不按规程操作易引发爆炸和高温高压介质泄漏等风险:一是大型锅炉、大型压力容器等,虽事故发生概率较低,但事故发生后,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影响电力供应,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可能导致城市燃气、能源的运输中断,大范围影响居民生活。二是小型锅炉、中小型压力容器,量大面广,若使用单位安全防范不到位、安全意识差,易引发局部爆炸、毁损设施等,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社会恐慌。

    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机电类特种设备高频次使用,若维护保养不及时,带病运转,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关人、夹人、坠落、人员高空滞留和伤亡,严重的会导致群死群伤,对经济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生健康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气象局及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所在镇区的负责人组成。

    2.1.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策;

    (2)组织指挥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办事机构

    2.2.1指挥部办公室

    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2.2.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网易体育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2)根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处置特点,成立先期处置组协助事发地镇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3)按照总指挥要求,做好预案启动及其它需要指挥部办公室响应处置的突发事件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新闻报道、舆情引导工作;统筹指导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事故报警,向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组织专家提供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专家和企业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处置提出意见,对现场周边地区应急部门监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情况进行监控,为现场指挥员提供决策依据。

    (4)市消防救援大队:在专家组的协助下,负责灾害现场的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受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控制住可能肇事的人员;对伤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应急运力保障工作;

    (8)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对事故周边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环境监测,确定事故的污染范围、污染物和危害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生态环境恢复建议。

    (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企业生产应急抢险物资进行组织调度。

    (10)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

    (11)市财政局:做好事故处置经费保障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气象情况进行监测,提供应急处置气象服务。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的建筑物结构情况,协助对受灾建筑进行险情评估;组织对影响现场救援的建筑(构筑)物进行临时处理。

    (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15)各镇区:协助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

    (16)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成员单位还应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临时赋予的其他任务。

    2.3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由市指挥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现场指挥机构,并任命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负责在合适地点设立前线指挥部;按照总指挥要求调度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安排相关部门有序引导救援力量到达指定位置。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负责单位领导担任,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行动细则见附件。

    (1)决策建议组:由市政府办相关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事发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镇区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分析事件发展态势,拟制处置方案,为指挥员定下决心提供参考,并对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信息、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2)抢险救援组: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相关企业抢险队伍以及其他抢险队伍组成,负责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挥专业救援队伍抢险救援,将遇险人员救离危险区域,组织专业人员对有关危险源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依法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属地镇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发布时间进展和处置情况。

    (7)善后工作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地镇区政府、相关保险机构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加市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科学分析事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与预防

    3.1.1预警分级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按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以下事故或灾害发生时,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会商研判后,决定预警等级和预警期限,制作预警信息。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等自然灾害;

    (3)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4)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5)其他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灾害和事故。

    3.1.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以通知的形式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各镇区、各相关单位。

    (1)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预警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电子显示屏、宣传车、传单以及预警声讯系统等方式发布。

    3.1.3预警预防行动

    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责令设备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对拒不执行指令的报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属地镇区。特种设备事故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或者存在进一步的危险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规定通过内部传达、信息通报等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及受影响人员。

    3.1.4预警预防措施

    属地镇区要采取断水断电等有效措施,强制隐患企业停产,隐患设备停用。必要时采取隔离、疏散人群等方式,防止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化。

    3.1.5预警状态结束

    事故隐患消除时,属地镇区解除对隐患单位采取的强制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3.2预警响应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报道;

    (2)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短信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

    (3)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时限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达到报送要求的,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可能演化为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事件,事发地镇区或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事发后5分钟内将初步核实情况电话报告市政府值班室、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网易体育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值班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将相关情况分别电话报告威海市政府值班室、威海市市指挥部办公室、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20分钟内,必须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市政府值班室在事发后30分钟内,将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报告威海市政府值班室、威海市指挥部办公室、威海市应急管理局,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涉密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各镇区或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核报的信息,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电话反馈初步核实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钟,有关情况可以续报。

    接到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威海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威海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核报的信息,市政府要迅速组织人员核实,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电话反馈初步核实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有关情况可以续报。

    4.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发现要素不全、事实不清的要主动联系,及时纠正;紧急情况下,要做到“边报告、边核实”。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领导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镇区和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一般以上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市直相关部门办理。

    4.3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并向属地镇区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信息。事故发生地镇区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先期处置,及时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4应急响应

    4.4.1Ⅳ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条件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先期处置组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意见建议,报请总指挥批准。

    ②启动程序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工作组赶赴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各工作组按以下分工,协同作战,调度全市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2Ⅲ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由威海市级启动应急响应,相应措施按威海市应急预案执行。

    4.4.3Ⅱ、Ⅰ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由省级启动应急响应,相应措施按省应急预案执行。

    4.5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事故类型,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消除事故危害,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设立3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或安排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将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7)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继续和环境污染。

    4.6区域合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周边区市有关部门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4.7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终止应急响应,解除应急措施。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决策建议组根据相关信息判断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总指挥提出终止应急响应意见建议,总指挥批准后由综合调度组通知各工作组,并组织应急处置力量有序撤回。

    4.8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事发地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镇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至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各类物资,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补偿。保险监管机构要及时组织人员勘查定损,做好保险责任内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镇区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属地镇区安排,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

    5.2调查

    应急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事故由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及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6应急保障

    6.1应急财力和物资保障

    财政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价。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物资和设备能够及时到位。

    6.2技术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或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的,导致特种设备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演练一次。

    7.3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补充,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原则

    2辐射事故分级

    2.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2.2重大辐射事故

    2.3较大辐射事故

    2.4一般辐射事故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

    3.2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3.3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

    4监控预警

    4.1信息监控

    4.2预防工作

    4.3预警工作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信息报告

    5.3先期处置

    5.4现场应急处置

    5.5辐射应急监测

    5.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7安全防护

    5.8应急终止

    5.9总结报告

    6应急能力维持

    6.1应急预案

    6.2培训

    6.3演练

    6.4应急保障

    6.5值班制度

    7附则

    7.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全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威海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内所有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主要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有环境污染后果。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钍)矿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网易体育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网易体育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1.4应急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加强放射源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处置辐射事故。

    分级响应,先期处置。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各镇街负责本辖区辐射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造成辐射事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第一时间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值班制度,快速高效处理处置突发辐射事故。

    2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辐射事故量化指标详见附件1。

    2.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及以上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市行政区域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故或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2.2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放射性污染后果。

    2.3较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小范围环境放射性污染后果。

    2.4一般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钍)矿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后果;

    (5)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的。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

    3.1.1专项小组组成

    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设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负责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局长

    组成部门: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在辖区内发生辐射事故时转为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

    3.1.2专项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威海市辐射事故应急方针、政策以及关于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超出网易体育处置能力的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的指示;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发布和决定市内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预警、启动和终止;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射性水平,执行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审定上报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报告;负责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发布、舆论的引导和监控工作。

    3.1.3组成部门职责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和同级政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等。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负责加强应急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控和管理、网络舆论引导和管控等,正确引导舆论;配合指挥机构或政府发布信息等。

    市公安局: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等任务;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

    市财政局: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等。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指导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参与辐射事故其他相关应急处置行动等。

    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辐射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至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配合做好公众宣传等工作。

    3.2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小组办公室承担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的决定和指示,协调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组织开展对全市应急响应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评价及监督,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提交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报告;负责向上级提交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情况报告;组织全市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

    3.3市辐射事故应急专业组

    发生辐射事故时,根据需要成立应急专业组,包括: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处置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应急保障组等6个专业组。应急专业组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市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

    应急监测组。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牵头,有关监测单位参加。配合威海市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做好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及监测工作;负责辐射事故预测和后果评价,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医疗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有关医疗机构参加。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危害特性,指导个体防护,发放所需药品;根据威海市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指导,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做好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等工作,指导公众应急防护;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牵头,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参与。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等;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追缴,事故放射源的安全处置;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舆情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参加。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应对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专家咨询组。聘请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市辐射事故专家咨询组。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提供技术咨询,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应急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区牵头,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提供设备、交通和物资保障;做好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4监控预警

    4.1信息监控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利用全省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等方式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Ⅰ、Ⅱ类放射源信息,Ⅰ、Ⅱ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有可能对网易体育造成辐射影响的事故信息。

    4.2预防工作

    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放射源实施有效监控,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4.3预警工作

    根据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原则上,预警级别与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等级对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预警公告。网易体育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辐射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组成部门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应急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当事故发生风险已经解除,网易体育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应急响应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 Ⅲ级以上响应。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或者较大辐射事故时,在及时做好紧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Ⅲ级以上响应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或重大辐射事故时,由市政府负责启动先期响应组织调动辐射事故责任单位等做好紧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威海市、省、国家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按照网易体育指示组织实施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5.1.2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在及时做好紧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Ⅳ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启动Ⅳ级响应,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保持与威海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相关组成部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事故动态情况;

    (3)必要时,网易体育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威海市级、省级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

    5.2信息报告

    5.2.1报告时限和程序

    核技术利用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公安、卫健、所属镇区等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地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在发现或得知辐射事故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报告上一级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属于较大及以上级别辐射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其中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报告网易体育。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向威海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政府。

    辐射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无法判明等级的辐射事故,应当按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报告程序上报。

    辐射事故处置情况汇报应由牵头应急响应工作的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送同级政府并向上一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并逐级上报;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由省政府报网易体育。

    5.2.2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辐射事故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故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辐射事故处置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辐射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详见附件2)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续报可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多次报告。(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详见附件3)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辐射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辐射事故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辐射事故信息应当釆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辐射事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5.2.3信息通报

    如辐射事故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上报威海市政府及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接到通报的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辐射事故信息。

    5.3先期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按规定向当地生态环境、公安和卫生健康、所属镇区等部门报告。

    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并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5.4现场应急处置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求可成立辐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辐射事故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放射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到威胁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8)及时向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其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现场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事故放射源的安全处置等。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安保和交通秩序维护,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追缴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个体防护,发放所需药品,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等。

    5.5辐射应急监测

    根据辐射事故性质,制定辐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发展情况污染物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的影响情况,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决定的技术支撑。

    5.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

    辐射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辐射事故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5.7辐射安全与防护

    5.7.1辐射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严格执行辐射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

    5.7.2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由组织处置辐射事故的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紧急避险场所。

    事故发生地镇区及网易体育政府,应当根据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

    5.8应急终止

    5.8.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者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保持的必要。

    5.8.2应急终止的程序

    (1)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或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经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

    (2)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向组织处置辐射事故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放射性巡测、采样和事故影响的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者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9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对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期间的主要行动进行总结,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6应急能力维持

    6.1应急预案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当重新备案。

    6.2培训

    市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应急培训计划,每年对相关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培训。

    6.3演练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应根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2—3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项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评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必要时,提出对应急预案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6.4应急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由网易体育政府承担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担负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装备物资,保障辐射事故应急时应急指挥、应急救援与处置、应急监测等公务用车,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能够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6.5值班制度

    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各应急响应人员通讯设备随时保持畅通。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7附则

    7.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7.2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7.2.1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7.2.2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7.2.3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7.2.4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7.2.5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

     

    附件:1.辐射事故量化指标

                2.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3.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附件1

     

    辐射事故量化指标

     

    一、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5.0E+15Bq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3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0.1mSv/h,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3Bq的Sr—90当量;

    (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4Bq的Sr—90当量;

    (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二、重大辐射事故

    (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或等于5.0E+14Bq,且小于5.0E+15Bq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0.5km2,且小于3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0.1mSv/h,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2Bq,且小于1.0E+13Bq的Sr—90当量;

    (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3Bq,且小于1.0E+14Bq的Sr—90当量;

    (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D2,且小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三、较大辐射事故

    (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5.0E+11Bq,且小于5.0E+14Bq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500m2,且小于0.5k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0.1mSv/h,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1Bq,且小于1.0E+12Bq的Sr—90当量;

    (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大于等于1.0E+12Bq,且小于1.0E+13Bq的Sr—90当量

    (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D2,且小于25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四、一般辐射事故

    (一)事故造成气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小于5.0E+11Bq的I—131当量,或者事故造成小于500m2范围的环境剂量率达到或超过0.1mSv/h,或者β/γ沉积水平达到或超过1000Bq/cm2,或者沉积活度达到或超过100Bq/cm2

    (二)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时液态放射物质的释放量小于1.0E+11Bq的Sr—90当量;

    (三)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时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小于1.0E+12Bq的Sr—90当量;

    (四)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小于2.5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释放。

     

    表1 释放到大气中的同位素相对于I—131的放射性当量

    同位素

    乘数

    同位素

    乘数

    同位素

    乘数

    Am—241

    8000

    Mo—99

    0.08

    U—235(F)a

    500

    Co—60

    50

    P—32

    0.2

    U—238(S)a

    900

    Cs—134

    3

    Pu—239

    10000

    U—238(M)a

    600

    Cs—137

    40

    Ru—106

    6

    U—238(F)a

    400

    H—3

    0.02

    Sr—90

    20

    天然铀

    1000

    I—131

    1

    Te—132

    0.3

    惰性气体

    可忽略不计

    (实际为零)

    Ir—192

    2

    U—235(S)a

    1000

    Mn—54

    4

    U—235(M)a

    600



    注:肺吸收类别:S—慢;M—中等;F—快。如果不确定,使用最保守值。

     

     

     

    表2 各个核素的Sr—90当量计算因子

    同位素

    Sr—90当量因子乘数

    同位素

    Sr—90当量因子乘数

    同位素

    Sr—90当量因子乘数

    氚化水

    0.0006

    Tc—99m

    0.0008

    Tm—170

    0.05

    OBT(有机束缚氚)

    0.002

    Ru—103

    0.03

    Yb—169

    0.03

    P—32

    0.09

    Ru—106

    0.3

    Ir—192

    0.05

    Mn—54

    0.03

    Pd—103

    0.007

    Au—198

    0.04

    Fe—55

    0.01

    Cd—109

    0.07

    Tl—204

    0.04

    Co—57

    0.008

    Ag—110m

    0.1

    Po—210

    40

    Co—60

    0.1

    Te—132

    0.1

    Ra—226

    10

    Ni—63

    0.005

    I—125

    0.5

    U—235

    2

    Ge—68

    0.05

    I—131

    0.8

    U—238

    2

    Se—75

    0.09

    Cs—134

    0.7

    Pu—238

    8

    Sr—89

    0.09

    Cs—137

    0.5

    Pu—239

    9

    Sr—90

    1

    Pm—147

    0.009

    Am—241

    7

    Y—90

    0.1

    Eu—152

    0.05

    Cm—244

    4

    Mo—99

    0.02

    Gd—153

    0.01

    Cf—252

    3


    表3 各种同位素的D2

    核素

    D2值(TBq)

    核素

    D2值(TBq)

    核素

    D2值(TBq)

    Am—241

    0.06

    Ge—68

    20

    Po—210

    0.06

    Am—241/Be

    0.06

    H—3

    2000

    Pu—238

    0.06

    Au—198

    30

    I—125

    0.2

    Pu—239/Be

    0.06

    Cd—109

    30

    I—131

    0.2

    Ra—226

    0.07

    Cf—252

    0.01

    Ir—192

    20

    Ru—106(Rh—106)

    10

    Cm—244

    0.05

    Kr—85

    2000

    Se—75

    200

    Co—57

    400

    Mo—99

    20

    Sr—90(Y—90)

    1

    Co—60

    30

    Ni—63

    60

    Tc—99m

    700

    Cs—137

    20

    P—32

    20

    Tl—204

    20

    Fe—55

    800

    Pd—103

    100

    Tm—170

    20

    Gd—153

    80

    Pm—147

    40

    Yb—169

    30

     

    附件2


             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事故单位

    名   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许可证号


    许可证审批机关


    事    故

    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  故

    类  型

    □人员受照   □人员污染

    受照人数:         受污染人数:  

    □丢失  □被盗  □失控

    事故源数量:

    □放射性污染

    污染面积(m2

    序号

    事故源核素名称

    出场活度

    (Bq)

    出厂日期

    放射源编码

    事故时活度(Bq)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状态(固/液态)















    序号

    射线装置名称

    型 号

    生产厂家

    设备编号

    所在场所

    主要参数















    事故经过

    情况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附件3


             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事故单位

    名称:

    地址:

    许可证号:

    许可证审批机关: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报告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  故

    类  型

    □人员受照   □人员污染

    受照人数:         受污染人数:  

    □丢失  □被盗  □失控

    事故源数量:

    □放射性污染

    污染面积(m2

    序号

    事故源核素名称

    出场活度

    (Bq)

    出厂日期

    放射源编码

    事故时活度

    (Bq)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状态(固/液态)















    序号

    射线装置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设备编号

    所在场所

    主要参数















    事 故 级 别

    □一般辐射事故  □较大辐射事故  □重大辐射事故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事故经过

    和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地

    生态环境部门

    联系人:

    (公章)

    电  话:

    传  真:

    注: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网易体育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类与分级

    1.5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制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组

    2.4专家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防预警行动

    3.4预警级别调整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技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奖惩机制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修定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能力,及时做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网易体育安全稳定,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应急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网易体育、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威海市人防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使用的单建人防工程。

    1.4分类与分级

    1.4.1事故分类

    根据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主要包括由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引起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主要包括由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等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

    (3)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主要包括由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

    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后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类别和内容将适当调整。

    1.4.2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

    (2)Ⅱ级(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

    (3)Ⅲ级(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

    (4)Ⅳ级(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人防工程事故。

    事故一般分为以上等级,该等级本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3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网易体育工作实际,网易体育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

    (1)市级一级应急响应:1人以上死亡或6—9人重伤,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和市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社会财富、人身安全及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害,需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动用全市力量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

    (2)市级二级应急响应:3—5人重伤,对社会稳定和市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有严重影响,需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协调处理的突发事故。

    (3)市级三级应急响应:1—2人重伤,对市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有一定影响,需要动用市有关部门力量协助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置的突发事故。

    (4)市级四级应急响应: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由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可以处置的突发事故。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信息共享;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资源整合,平战结合。

    2组织指挥机制

    2.1领导机构

    2.1.1市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总工会、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融媒体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水务集团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指导全市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决定和部署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人防工程事故信息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报道口径;组织向社会发布事故公告,报道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与救援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及时组织平息人防工程事故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市公安局:组织维护人防工程事故现场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措施;做好社会舆情管控工作,及时依法侦破、处置人防工程事故谣言、谣传事件。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救灾物资车辆、设备进行引导,保障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畅通。

    (5)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做好对突发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救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事故死亡人员殡葬工作;对符合临时救助和低保人员进行援助。

    (7)市财政局:管理保障应急救灾资金及相关物资,按应急救灾需要及时拨付救灾资金。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时地面在建建筑工程的险情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抢修设备。

    (9)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10)市融媒体中心:按规定组织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信息发布、各类公告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开展人防教育等科普知识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报道应急与救援中的先进事迹。

    (11)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救援队伍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人防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市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将人防工程事故中受伤人员迅速抢救出现场,及时抢救重要物资。

    (13)市水务集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大型救援装备、设备以及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制定临时调配和征调方案;快速修复被毁坏的供排水设施,保障饮用水安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监控、排除污水污染。

    (14)中国联通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乳山分公司:组织开展通信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储备应急通信设备、器材;快速抢修被毁坏的通信设施、设备,保障通信联络畅通;按照市指挥部统一要求,免费向受影响区域的在网用户发布灾情手机短信息;做好网络异常数据实时监测、分析和报告。

    (15)国网网易体育供电公司: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储备应急电源、发电设备和抢险抢修器材,并建立储备情况档案和以供应急使用;快速修复被毁坏的供电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16)市人武部:组织储备各类应急抢险和救援装备、设备;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快速组织官兵抢险救灾,抢救被埋压人员,协助紧急转移被困人员,协助做好重点部位保卫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按规定程序接受和办理向市指挥部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指挥部的有关决定事项;协调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3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现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组负责人由市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临时确定。

    (1)技术专家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参与研究制定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解决抢险救援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并参与事故现场废墟清除和破坏程度评估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负责建立健全市级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灾难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为参与现场救援行动的其他工作组提供场地、设备、车辆及人员调配等服务;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组织处置突发人防工程事故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的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明确备用物资来源和渠道,努力实现救灾物资的动态储备;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对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需要大规模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时,参照有关开展求助工作。

    (4)信息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负责收集、分析、处理和发布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灾难信息或者潜在安全隐患信息,为突发事故的预防预控、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到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信息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市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沟通与协调;负责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和文件备案、存档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主要负责人由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职能科室、急救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组成。其职能是组织医疗救护,协助提出遭险人员救援建议和意见。

    (6)善后处置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组成,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对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根据突发事故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程度,明确灾后恢复所需的资金和物资援助,制定灾民安置、补偿方案,以及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方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机构对有需要的灾民进行心理援助。

    2.4专家组

    根据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专家库。主要职责:为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人防工程事故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红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建设工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部门下发红色预警后。

    2橙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建设工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橙色预警后。

    3黄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②本市发生一起较大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建设工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人防工程事故突发事故时;

    ③上级主管部门下发黄色预警后。

    4蓝色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①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预警时;

    ②特殊季节: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冬季严寒;

    ③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典型或带有普遍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后;

    ④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蓝色预警后。

    3.2预警发布

    预警级别的发布应遵循一定的程序,Ⅰ级(特大)、Ⅱ级(重大)的预警信息,要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的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宣布取消。

    3.3预防预警行动

    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3.4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

    3.5预警状态结束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人防工程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市政府或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相关应急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管委会、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报告时限: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单位、个人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按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其中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事件逐级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报告内容: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市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651592。

    4.2应急响应

    (1)一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具体指挥处置,必要时转请市政府负责处置。

    (2)二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并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和各工作组负责处置。

    (3)三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市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启动预案并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处置。

    (4)四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启动相关预案并处置。

    4.3应急联动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4区域合作

    现场指挥部对突发人防工程事故进行分析研判,如果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事态进一步扩大,由市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网易体育部队或威海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5响应终止

    经现场指挥部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并对遇险人员和物资抢救完毕的情况下,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终止的意见。市指挥部在全面分析事故救援的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应急处置终止的决定。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善后处置组的领导下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出其他处理。妥善安置伤亡人员,落实有关救济、补助和赔偿措施。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对突发人防工程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帮助等办法。

    5.3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要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书面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灾民安置、灾害恢复等情况。

    5.4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影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信息发布

    突发人防工程事故的信息发布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故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市级指挥部门审核发布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新闻报导时,协助宣传报道部门提出对外报导的口径,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到位。需要外部力量支援时,由市指挥部按规定程序请求上级专业救援队伍支援,必要时请求驻乳部队等协助。

    7.2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期间协调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建立通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沟通和交流。

    7.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工具由各组成部门分别承担,并负责维护,由市指挥部统一调用。

    7.4技术保障

    组建专家组,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8.2宣教培训

    8.2.1公众信息交流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公布人防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的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救援的常识知识等。

    8.2.2培训

    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对在事故处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应急工作致病、致残、致亡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修订

    9.1.1改进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改进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

    9.1.2跟踪检查与反馈

    应急处置总结与讲评过程结束之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暴露出的问题做出改进。

    9.1.3修订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突发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风险评估

    1.5工作原则

    1.6事故分级与应对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2.2办事机构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现场指挥机构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3.2信息报告

    3.3应急响应与终止

    3.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3.5恢复与重建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物资与资金保障

    4.3医疗卫生保障

    4.4信息保障

    4.5技术保障

    4.6社会动员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管理

    5.2预案演练

    5.3宣教培训

    5.4责任追究

    6附则

    6.1名词术语

    6.2预案修订

    6.3预案解释

    6.4发布实施

    7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网易体育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应由网易体育应对或参与应对,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及食品生产、贮存、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网易体育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1.4风险评估

    网易体育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多、小、散、低特点突出。网易体育食品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外埠食品进入本市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因食品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和供应渠道复杂、食品消费需求差异等造成的食品生产经营自身的风险;因农兽药、废水、污水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添加、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等引起的食品污染风险;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化学性食源性疾病等风险。网易体育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生在夏秋高热高温季节(5月到10月),以细菌性食源性疾病为主,餐饮服务环节居多,但可追溯到流通、生产以及种养殖环节。存在Ⅳ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发生Ⅳ级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概率较低。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5)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1.6事故分级及应对

    1.6.1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详见附件1)。

    1.6.2分级应对

    (1)初判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由网易体育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威海市政府应对,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协同处置。

    (2)初判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由市政府负责应对,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在威海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协同处置。涉及省内跨市行政区域的,请求威海市政府、省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由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区市行政区域的,由市政府与有关区市共同负责应对。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主任)担任,有关单位为成员。

    2.1.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故应对处置法律法规,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风险评估工作;

    (3)组织、协调和指挥本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调集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和物质装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4)指导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组织指挥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负责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5)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7)负责组织本指挥部各成员做好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作为市食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2.2.1主要职责

    (1)负责本指挥部日常工作;

    (2)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本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督促、指导本指挥部各成员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8)负责与上级专项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9)承担本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如事故涉及其他国家、地区,相应增加涉外等有关部门、单位。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食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根据部门职责,督促、指导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制定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方案及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指导事故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承担食品安全信息应急协调工作,配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措施防止因清真食品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相关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的依法办理,统一执法思想,明确办案方向,实现良好效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依法处理。

    (5)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发生或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

    (6)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保障和处置关键技术研发提供支撑。

    (7)市公安局: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侦办涉嫌犯罪案件。

    (8)市民政局:负责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对养老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

    (9)市司法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0)市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属地镇区开展环境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13)市交通运输局: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

    (14)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供水安全。

    (1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食用水产品、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负责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用畜禽及其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16)市海洋发展局:负责食用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组织开展食用水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17)市商务局: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

    (18)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对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19)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现场情况,指导属地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提供相关标准解释。

    (2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故责任调查;负责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经营行为开展调查。

    (2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干果)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干果)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

    (2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3)外事服务中心:负责涉外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外事政策指导。

    各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同时有责任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减成员单位。

    2.4现场指挥机构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报告,为决策提供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事故涉及的属地镇区参与。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会议组织、信息调度、汇总上报、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2)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或由市指挥部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公安机关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3)危害控制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组织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5)检测评估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牵头成立,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检测机构等,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6)维护稳定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治安管理,积极处置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新闻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8)专家咨询组。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如事故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的,由市政府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逐级上报,按照相关涉外预案实施。如事故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3.1.1监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评估研判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认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对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1.2预警

    3.1.2.1预警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即将或可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即将或可能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即将或可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即将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发布。

    3.1.2.2预警发布

    (1)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抄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食药安办)。

    (3)预警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4)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上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食药安办),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进行通报。

    发布方式:可以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市政府或预警发布机构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

    3.1.2.3预警响应

    蓝色(Ⅳ级)、黄色(Ⅲ级)预警发布后,根据即将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食药安办)、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收集、宣传和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评估结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2)各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发布后,市食药安办应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责令应急队伍、负有应急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

    (4)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5)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展开协同处置;

    (6)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1.2.4预警调整与解除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影响程度和应急专家组的意见,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调整建议,经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报相关部门。

    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变化情况,经确认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预警解除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解除临时措施的信息。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主体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相关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和内容,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发生可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或举报。

    (4)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市卫生健康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5)卫生健康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故信息,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有关监管部门获知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报告、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中涉及有关部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7)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向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前,须先报市委、市政府。

    (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但对于经研判认为重大、敏感的事故信息,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3.2.2报告内容及要求

    报告形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应包括信息来源、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情况(含救治情况),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调查控制情况等。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故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根据事故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在突发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上报,应包括事故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时,至少每日报告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2.3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

    (1)涉事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等。

    有关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经初步评估构成或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3应急响应与终止

    3.3.1先期处置

    3.3.1.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和属地镇区应迅速组织救治病人;稳妥保护现场和疑似问题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关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3.3.1.2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属地镇区和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先期处置,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蔓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原料及其相关产品。

    疾病预防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有关部门应当到现场予以协助并依据流行病学调查结论和建议开展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但在相关样本采集完成前不得对被污染的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实施清洗、消毒或销毁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3.3.2分级响应

    市级层面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故现实结果(事故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等,一般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1)四级响应:预计或初判可能属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进行协调处置。

    (2)三级响应:预计或者初判可能属于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的,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在组织调度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①医疗救治组有效利用医疗和药品资源,组织和救治患者,并采取妥善安置、救助等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人员伤害。

    ②事故调查组和检测评估组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抽样检验,尽快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③危害控制组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有关的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④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专家咨询组研判评估事故发展态势,预测事故后果,提出应对措施,并向事故可能蔓延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报请威海市政府、省政府、网易体育及有关部门,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⑤维护稳定组依法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哄抢财物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并及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⑥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动用本级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3)一、二级响应:预计或初判可能属于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的,市政府先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协调组织救援和先期处置,及时向威海市政府及威海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威海市政府、省政府、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和工作组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处置和救援救治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3.3.3应急联动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本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本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互相之间、毗邻区市之间及事发地现场指挥部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事发地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同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周边相关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通信联络、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3.3.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3.3.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响应级别调整

    当食品安全事故对事件发展危害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对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应当相应降低响应级别。

    (2)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条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应急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①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

    ②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③事故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

    3.3.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报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应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3.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食品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

    (2)事故信息发布由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新闻信息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食品应急指挥部新闻信息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5恢复与重建

    3.5.1善后处置

    (1)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以及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的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有关善后处置工作等。

    (2)属地镇区、相关部门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物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情况。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和保障等相关费用。

    3.5.2评估与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按规定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4应急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或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落实企业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依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落实,及时消除隐患。

    4.1人力保障

    根据需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提高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提供人才保障。

    4.2物资与资金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有效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产品抽样应急检验等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

    4.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开展事故现场卫生学处理、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

    4.4信息保障

    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突发事故信息报告系统,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及时通报、交流、分析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加强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4.5技术保障

    食品检验检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4.6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征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监督管理

    5.1预案管理

    按照本预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行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5.2预案演练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互联互通、协调联动,不断提高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能力。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5.3宣教培训

    市食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与解读培训工作,并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加强对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5.4责任追究

    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名词术语

    (1)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2预案修订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预案。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6.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评估与处置标准

     

    附件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评估与处置标准

    事故分级

    评  估  指  标

    启动

    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

    (3)党中央、网易体育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国家级

    重大

     (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

    (4)省级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省级

    国家级

    较大

     (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市级

    省级

    一般

    (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市级

    县级

    注:“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网易体育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1.5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

    2.2市应急指挥机构

    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4工作组

    3监测、报告、预警

    3.1监测

    3.2报告

    3.3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4.2先期处置

    4.3分级响应

    4.4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5善后与总结

    5.1后续处置

    5.2补偿和补助

    5.3总结评估

    6保障措施

    6.1组织保障

    6.2资金和物资保障

    6.3医疗救治

    6.4信息和技术保障

    6.5培训演练和社会动员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威海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药品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较大药品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内发生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

    全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组组成,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和指导网易体育内相应等级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负责全市一般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在市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成立市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先期处置,负责配合上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上级指挥部”)做好全市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职责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见附件2)。

    指挥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其他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与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成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向市指挥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与市有关部门、单位交流信息。

    (4)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协调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

    (5)组织协调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工作组

    市指挥部设立相关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全市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时,市指挥部和工作组应配合上级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报送,以及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做好其他应急保障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负责组织做好紧急医疗救治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事件调查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加。负责事件原因调查,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控制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卫生健康局等参加,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做好相关危害控制工作。

    舆情引导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等参加。负责指导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开展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

    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在校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应急物资存放点、大型接种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及时对接保险理赔工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专家技术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牵头。一般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从市医疗救治、药品领域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组织药品安全、公共卫生以及舆情领域相关专家参与事件调查处置,向市指挥部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作出调整,每组指定一名联络员,必要时可吸收事件发生地镇街、村有关人员参加。

    3监测、报告、预警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事件监测、报告与预警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3.1监测

    利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下同)监测系统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尤其是高风险品种质量安全的监测。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药品安全监测工作,通过日常监管系统、药品抽检系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投诉举报系统以及舆情监测等,搜集汇总药品安全信息和事件信息,监测潜在的药品安全事件信息。

    根据需要,各类药品安全事件的监测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

    3.2报告

    3.2.1报告责任主体

    (1)药品生产企业;

    (2)药品经营企业;

    (3)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等;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7)其他单位和个人等报告主体。

    3.2.2报告程序和时限

    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药品安全事件,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报告。

    (1)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在发现或获知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第四检查分局报告,同时报告威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在发现或获知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在发现或获知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市卫生健康局从其他渠道获知的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应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发现或获知药品安全事件后,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各报告责任主体报告药品安全事件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和初步研判,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的,应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紧急时,可同时向威海市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的,按照市预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市政府接到报告时,应在30分钟内报威海市政府。

    (4)涉及港澳台人员、外国公民,或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国外的,应及时通报港澳台、外事等部门。

    3.2.3报告内容

    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信方式等。

    (2)进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结果、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2周内报送。

    3.2.4报告方式

    初次报告和进展报告一般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总结报告应采用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选择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报告。

    3.3预警

    根据监测信息,对辖区内药品安全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发布药品风险提示信息和用药指导信息,对可以预警的药品安全事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进行预警。

    3.3.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药品安全事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预警,一般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预警由国家层面确定发布,二级预警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请省政府授权确定发布,三级预警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威海市政府授权确定发布并采取相应措施,四级预警由市政府授权确定发布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级: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重大(Ⅱ级)药品安全事件。

    二级:有可能发生重大(Ⅱ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

    三级:有可能发生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一般(Ⅳ

    级)药品安全事件。

    四级:有可能发生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

    3.3.2预警措施

    一级、二级、三级预警分别由国家、省级、威海市级层面按照相关预案规定发布,并采取相关措施。

    四级预警由市指挥部根据可能发生的事件的特点和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启动Ⅳ级(一般)响应的准备。

    (2)强化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网易体育区域内相关药品的监测。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人员赶赴现场。

    (5)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及时报请威海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和指导。

    (6)组织加强对事件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随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情况调整预警级别。

    (7)及时向社会发布所涉及药品警示信息,宣传避免、减少危害的科学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发送信息提示。

    (8)及时向威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

    3.3.3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一级、二级、三级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分别由国家、省级、威海市级层面负责。

    四级预警解除:根据评估结果、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认为预警可能消除,由市政府或授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药品安全事件的级别,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应遵循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4.2先期处置

    接到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协调市卫生健康局对患者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赴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药品进行封存,根据情况可在辖区内对相关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对相关药品进行抽检,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进行现场调查,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接到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事件原因和进展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对事件涉及药品不良反应和检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对数据库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相关信息。

    (2)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提出是否采取暂停销售、使用药品的建议。

    (3)需暂停销售、使用药品的,提出暂停销售和使用相关药品风险控制措施决定并组织实施。

    (4)加强对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根据事件情况,组织相关检查人员对涉及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药品进行申请送检。根据工作需要,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临床、药学等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病人或病例进行现场调查并初步进行关联性评价。

    (5)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市卫生健康局。

    (6)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对事件性质和原因提出意见。

    (7)根据事件进展和调查处置情况,做好综合协调、信息汇总报送、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适时报送和发布相关信息。

    4.3分级响应

    4.3.1 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按照相关预案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3.2 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4.3.2.1应急响应启动

    市政府参照Ⅲ级(较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制定Ⅳ级(一般)响应应急处置措施。

    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下,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开展联防联控。综合协调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和征用市内各类应急资源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做好信息报告通报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报送。

    (2)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集中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并做好院内控制和个人防护。

    (3)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赴事发地开展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如涉及外省市企业或产品,视情与外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接。

    (4)组织实施危害控制。危害控制组组织对相关药品进行统计、溯源,责成药品经营企业紧急召回相关药品,对召回情况进行统计。视情组织对相关药品申请上级抽检并及时沟通检测结果。同时,做好其他危害控制相关工作。

    (5)组织分析研判。根据调查进展情况,专家技术组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结论和意见及时报告市指挥部。

    (6)组织舆论引导。舆情引导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件及其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并开展舆情处置,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7)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组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3.2.2应急响应的终止

    患者病情稳定或好转,没有新发受害病例,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相关单位和专家研判结果,经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政府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4.4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以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为主,必要时通过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特别重大(Ⅰ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重大(Ⅱ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由威海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审核公布;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由市指挥部统一审核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善后与总结

    5.1后续处置

    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确定为药品质量导致的,对相关企业采取监管措施,需要处罚的,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确定为临床用药不合理或错误导致的,对有关医疗机构依法处理。

    确定为新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提出调整使用政策建议。

    5.2补偿和补助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5.3总结评估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建议。

    6保障措施

    6.1组织保障

    市政府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体系,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准备。要加强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确保在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完成处置工作。

    6.2资金和物资保障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车辆、通讯、救治等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使用储备物资后需及时补充。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3医疗救治

    药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立即启动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治。

    6.4信息和技术保障

    市政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药品安全事件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药品检查、申请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卫生等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药品安全事件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6.5培训演练和社会动员

    市政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市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参照威海市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药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2.网易体育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药品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Ⅰ级)药品安全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与药品安全相关事件:

    (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50人(含);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的人数超过10人(含)。

    (二)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5人(含)以上患者死亡。

    (三)短期内2个以上省(区、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Ⅱ级药品安全事件。

    (四)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药品安全事件。

    二、重大(Ⅱ级)药品安全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与药品安全相关事件:

    (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30人(含),少于5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5人(含)。

    (二)同一批号药品短期内引起2人以上、5人以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市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

    (三)短期内省内2个以上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Ⅲ级药品安全事件。

    (四)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较大(Ⅲ级)药品安全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与药品安全相关事件:

    (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20人(含),少于3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3人(含)。

    (二)同一批号药品引起2人(含)以下患者死亡,且在同一区域内同时出现其他类似病例。

    (三)短期内1个地级市内2个以上县(区、市)因同一药品发生Ⅳ级药品安全事件。

    四、一般(Ⅳ级)药品安全事件:

    (一)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10人(含),少于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2人(含)。

    (二)其他一般药品安全事件。

    注: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制定。

     

    附件2

     

    网易体育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药品安全事件网络舆情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监控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指导药品安全事件中涉港澳台人员的处置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在校师生员工对药品安全事件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安全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先期处置及治安维护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需由市财政承担的药品安全事件经费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参与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与放射性药物有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和物品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材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依法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有关部门通报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药品安全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市信访局:配合做好药品安全事件信访问题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宣传党和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宣传党和政府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应用。

     

    网易体育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处置原则

    2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

    2.2技术支撑机构

    3监测、报告、预警

    3.1监测

    3.2报告

    3.3预警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先期处置

    4.3分级响应

    5信息发布

    6风险沟通

    6.1沟通目的

    6.2沟通原则

    6.3沟通方式

    7后期处置

    7.1事件评估

    7.2工作总结

    7.3善后与恢复

    8保障措施

    8.1信息保障

    8.2人员及技术保障

    8.3物质和经费保障

    9日常管理

    9.1宣教培训

    9.2应急演练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10.2预案解释

    10.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网易体育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质量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结合网易体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山东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的涉及疫苗质量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对医疗事故、不合理使用疫苗等不涉及疫苗质量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处置应对。

    1.4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处置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以人为本、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体系

    全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工作组组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和指导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相应事件等级的疫苗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应急指挥部

    在市政府统筹协调下,成立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一般(Ⅳ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职责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见附件2)。

    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市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邀请法院、检察院同步参与。

    2.1.2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向市指挥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单位交流信息。

    (4)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协调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

    (5)组织协调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工作组

    市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相关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各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应急处置会议组织和相关公文处理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救治方案,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对健康受到损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危害控制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参加,负责监督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等相关主体采取停止配送、使用等应急措施,对相关疫苗质量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做好相关危害控制工作。

    舆情引导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等参加。负责指导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疫苗质量安全知识科普。

    事件调查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等参加。负责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原因调查,评估事件影响,提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处理建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参与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救助患者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应急物资存放点等单位以及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在校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做好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及时对接保险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专家组: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一般(Ⅳ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市医疗救治、药品领域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负责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组织疫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以及舆情领域相关专家参与事件调查处置,向市指挥部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作出调整,必要时可吸收事件发生地政府及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各工作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出调整。

    2.2技术支撑机构

    2.2.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

    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收集、评价、汇总、上报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分析,必要时提出预警建议;组织补种等善后处置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协助开展疫苗接种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2.2.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药品(含疫苗)不良反应信息评价、汇总、上报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分析,必要时提出预警建议;协助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和疫苗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2.2.3各医疗机构

    负责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的患者救治工作;承担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使用相关疫苗的紧急措施。

    3监测、报告、预警

    3.1监测

    建立健全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监测制度,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疾控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职责分工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根据需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

    3.2报告

    3.2.1信息来源

    (1)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信息;

    (2)发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经专家调查诊断确认或者疫苗质量有关的信息;

    (3)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

    (4)上级部门、外省(市)通报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

    (5)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疫苗质量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分析结果;

    (6)上级领导对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批示;

    (7)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

    (8)媒体披露、报道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

    (9)其他渠道来源的信息。

    3.2.2报告主体

    (1)发生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

    (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4)其他单位和个人等报告主体。

    3.2.3报告类型

    各报告主体应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事件信息,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等,分为初报、续报、终报。报告应简洁清楚,按照“初报事件要素、续报事件详情、终报事件结果”的原则,分步骤分重点报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

    3.2.3.1初报

    疑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要尽快掌握情况,及时上报事件初始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当前状况、危害程度(患病人数、诊疗人数和危重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疫苗质量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先期处置情况、接报途径、发展趋势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等。

    3.2.3.2初报程序和时限

    (1)疾控机构、指定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或获知事件发生后,应在30分钟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报告。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在接到报告后,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和初步研判,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0分钟内相互通报并书面向市人民政府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初步核实情况,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初步核实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同步报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

    (3)涉及外国公民,或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及时通报外事部门。

    3.2.3.3续报

    续报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阶段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进展、调查处置情况、舆情研判、原因分析、事件影响评估、后续应对措施等信息。初报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要跟踪核实,组织分析研判,根据事件发展、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续报有关信息。续报可根据事件进展多次进行,直至事件调查处理结束。一般(Ⅳ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每天至少上报一次信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重大进展或可确定关键性信息的,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进展情况。

    3.2.3.4终报

    终报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在事件处置结束后的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定性、应对情况、原因分析、处罚情况、责任追究(认定)等内容;对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今后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应于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3.2.3.5核报

    接到核报要求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要迅速核实,按时限要求反馈相关情况。原则上,对要求核报的信息,需在30分钟内电话反馈;明确要求上报书面信息的,需在60分钟内上报。

    较大(Ⅲ级)及以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按省指挥部要求进行报送。信息报送时限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2.4报告方式

    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报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以《疫苗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附件2、3)形式报送,分为初报和续报。向市政府报告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以《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附件4)形式报送。

    3.3预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应发挥专家组和技术支撑机构作用,根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多渠道获取的信息和数据,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指挥部应发布疫苗风险预警或指导信息,通报下级部门或可能发生事件的单位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威海市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授权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发布疫苗质量风险提示信息,对可以预警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进行预警。

    3.3.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预警,一般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级: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已发生重大(Ⅱ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二级:有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已发生较大(Ⅲ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三级:有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已发生一般(Ⅳ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四级:有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3.3.2预警措施

    一级、二级、三级预警由国家、省级层面按照相关预案规定分别发布,并采取相关措施。

    四级预警由威海市级发布,并采取相关措施,市指挥部接到预警后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启动Ⅳ级(一般)响应的准备。

    (2)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3)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通过市指挥部通知下级单位和可能发生事件的单位采取预防性措施。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派出人员赶赴现场。

    (5)强化疫苗安全监管,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疫苗的监测。

    (6)按威海市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情况。

    3.3.3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一级、二级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由国家级层面负责。三级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由省层面负责。四级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由威海市人民政府负责。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发生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分别按照网易体育或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作出的决定,启动I级、II级、Ⅲ级响应,市指挥部按照国家、省应急领导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工作程序开展处置工作。

    发生Ⅳ级(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时由威海市人民政府做出应急响应决定,市指挥部按照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4.2先期处置

    接到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协调市卫生健康局对患者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赴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进行封存,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在乳山区域内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采取暂停配送、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进行现场调查,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经省级批准,可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进行抽样送检。

    4.2.1先期处置措施

    接到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调查核实事件原因和进展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依法组织开展事件评估,初步判定是否为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并核定事件级别,将相关情况报市指挥部。

    (1)组织对事件涉及疫苗质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检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对数据库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相关信息。

    (2)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情况。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和临床、药学等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病人或病例进行现场调查并初步进行关联性评价,开展分析研判,提出是否向全市通报以及是否采取暂停使用的建议。

    (3)需暂停使用的,提出暂停使用相关批次疫苗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决定并组织实施。

    (4)加强对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根据事件情况,组织相关检查员对涉及疾控机构、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检查,必要时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申请抽样送检。

    (5)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对事件性质和原因提出意见。

    (7)根据事件进展和调查处置情况,做好综合协调、信息汇总报送、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适时报送相关信息。

    4.2.2先期处置分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采取必要紧急控制措施,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进行查封扣押;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的购进渠道、索证索票、验收、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调查;必要时联系省级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申请应急送检;配合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调查。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援,积极开展患者救治;视情况对相关患者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对相关批次疫苗质量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组织相关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初步调查。责令疾控机构、指定接种单位暂停使用相关批次疫苗质量,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市公安局:加强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管理;对事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开展侦办工作。

    市委宣传部: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

    4.3分级响应

    4.3.1 I级、II级、Ⅲ级响应

    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按照相关预案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3.2 Ⅳ级响应

    4.3.2.1响应启动

    (1)当事件达到一般(Ⅳ级)标准,或经分析研判认为事件有进一步升级为一般(Ⅳ级)趋势时,威海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确定应急响应的区域和范围,由威海市人民政府作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决定。

    (2)市指挥部接到威海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通知后,通知各工作组根据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4.3.2.2响应措施

    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下,各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市指挥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组每日将工作信息报综合协调组,重大紧急情况即时报送。综合协调组每日编发《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分送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市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

    (4)根据患者救治情况,医疗救治组协调派出医疗专家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5)根据事件发展情况,派出事件调查组、专家组到事发地指导处置;指挥长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

    (6)对事发地在网易体育、涉事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外地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涉事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并提出应急处置配合要求。

    (7)危害控制组核实涉事疫苗的品种及产品批号,指导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和疫苗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采取封存、溯源、流向追踪等紧急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对相关疫苗进行抽样送检。

    (8)根据调查进展情况,事件调查组适时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

    (9)舆情引导组及时设立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制订新闻报道方案,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事件进展;密切关注社会及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0)社会稳定组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接种者亲属安抚、信访接访以及保险理赔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做好疫苗补种工后续工作。

    4.3.2.3响应终止

    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得到消除或处置结束后,由威海市人民政府做出终止IV级响应的决定。市指挥部执行终止响应决定,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处理措施,涉嫌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及时将疫苗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

    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方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通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科学公正的原则。

    特别重大、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由网易体育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

    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省级机构或单位按预案要求发布。

    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威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发布。不得发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及个人无权发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

    6风险沟通

    6.1沟通目的

    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引导,避免谣言传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2沟通原则

    遵循积极准备、及时主动、信息真实、口径一致、注重关切的基本原则。

    6.3沟通方式

    I级、Ⅱ级、Ⅲ级响应由国家、省层面分别做好相应风险沟通;Ⅳ级响应由威海市层面做好风险沟通,市政府配合。

    7后期处置

    7.1事件评估

    市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工作组进行评估,按规定及时对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包括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等基本情况,事件结论及风险评估情况。

    7.2工作总结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要及时对事件发生的经过、采取的主要措施、处置工作情况、原因分析、主要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7.3善后与恢复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安排,事发后,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补种、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的处置、慰问、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等事项,尽快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8保障措施

    8.1信息保障

    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监测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体系,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事件发生时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发现发布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8.2人员及技术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件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8.3物质和经费保障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质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抽样送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9日常管理

    9.1宣教培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应当对疫苗质量监管人员、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相关人员等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增强应急责任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9.2应急演练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参照《山东省级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0.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2.网易体育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疫苗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初报)

    4.疫苗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续报)

    5.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

     

    附件1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

    事件类别

    分级标准

    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同一批号疫苗引起5例以上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其他危害特别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I级响应

    重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同一批号疫苗引起2例以上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10人,不多于2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3人,不多于5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涉及2个省份的;

    4.其他危害严重且引发社会影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II级响应

    较大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同一批号疫苗引起1例患者死亡,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5人,不多于10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2人,不多于3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3.确认出现质量问题,涉及1个省份的;

    4.其他危害较大且引发社会影响局限于某一省份的疫苗安全突发事件。

    III级响应

    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疫苗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或非预期的不良事件的人数超过3人,不多于5人;或者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超过1人,不多于2人,疑似与质量相关的事件;

    2.其他一般疫苗质量安全事件。

    IV级响应


    附件2

     

    网易体育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网络舆情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监控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指导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中涉港澳台人员的处置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

    市教育和体育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的宣传教育、舆情引导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先期处置及治安维护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之后,仍然存在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群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需由市财政承担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经费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参与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组织协调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物品紧急运输。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采取停止配送、使用等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市信访局:配合做好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访问题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宣传党和政府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宣传党和政府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协调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应用。

     

    附件3

     

    疫苗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初报)

     

    事件名称


    事发地点


    涉及单位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初步判断

    (  )一般(I级)   (  )较大(II级)

    (  )重大(Ⅲ级)  (  )特大(Ⅳ级)

    基本情况

    (事件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事件调查核实情况,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报告人


    联系电话


    职务


    注:本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页填写。


    附件4

     

    疫苗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表(续报)

     

    事件名称


    初步判断

    (  )一般(I级)   (  )较大(II级)

    (  )重大(Ⅲ级)  (  )特大(Ⅳ级)

    基本情况

    (事件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事件调查核实情况,处置进展情况。)

     

    续报单位


    续报时间


    报告人


    手机:

    职务


    座机电话:

    传真:

    备注:本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页填写。

     

    疫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

     

    网易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   

                                                                                                     

     

     

    题  目

     

     

    (正文按公文格式排版)

     

     

     

     

     

     

     

     

    主送:网易体育人民政府         抄送:                                                                                   

    联系人姓名及手机:           岗位及职务:              


    附件5

     

    一般疫苗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接到威海市

    市政府启动

    疫苗Ⅳ级响应                  

     


     

     

     

     


    网易体育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法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3.5预警状态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应急响应

    4.3应急联动

    4.4区域合作

    4.5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5.4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物资保障

    7.4基本生活保障

    7.5医疗卫生保障

    7.6交通运输保障

    7.7治安维护

    7.8人员防护

    7.9通信保障

    7.10公共设施保障

    7.11科技支撑

    7.12法制保障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网易体育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生产及公共卫生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网易体育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威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共卫生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Ⅳ级(一般)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网易体育1个镇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网易体育1个镇内呈暴发流行;

    (3)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Ⅲ级(较大)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内,威海市内2个以上区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威海市内2个以上区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威海市内5个以上区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威海市内5个以上区市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或者泄漏;

    (6)威海市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Ⅱ级(重大)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设区的市发生疫情;或者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区、市)连片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2)口蹄疫在14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的市或者5个以上县(区、市)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区、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者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的市,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或者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6)农业农村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0个以上县(区、市)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区、市)连片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2)口蹄疫在14日内,涉及我省并有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或我省20个以上县(区、市)连片发生,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网易体育在影响范围内;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持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分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防治,科学防控。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市防控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分管负责人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国家农业农村部门和省政府授权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的普及。

    (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疫区内人员防护相关技术指导,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和与染疫动物及疑似患病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组织开展人群疫情监测工作,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互通疫情信息;确定定点救治医院,组织开展培训和人被感染时的紧急医疗救治。

    (3)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谋划和布局安排,组织开展重要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调控。

    (4)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支持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研究参与动物疫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推广。

    (5)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市级经费的筹集分配,做好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疫情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餐厨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组织开展消杀后疫区公共环境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运输保障;与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做好市际防堵和违法违规调运查处工作。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和维护畜禽及其产品交易秩序,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对冷库、市场、肉品生产企业的排查处置,严防染疫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依法对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

    (10)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野外巡护,组织专家分析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11)市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动物疫情动态和与动物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护疫区及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动物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等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治安管理案件;依法查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以及妨害动物防疫、检疫等犯罪案件。

    (12)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1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好参与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15)市商务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国外可能对网易体育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出口企业的防疫管理。

    (1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调运、屠宰、经营等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参与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等工作。

    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动物疫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3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指挥部或市政府牵头,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并建立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物资保障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建立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试剂、器械等防控用品;及时调拨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

    (2)封锁扑杀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及疫点、疫区内染疫动物和易感动物的扑杀,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

    (3)疫情监测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畜牧兽医站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疫情追根溯源,疫情排查监测及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免疫注射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畜牧兽医站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对受威胁区所有畜禽强制免疫。

    (5)消毒灭源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负责承担疫区、疫点有关物品以及交通工具、用具、畜禽舍、场地等的消毒灭源,防止病源传播扩散。

    (6)无害化处理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负责病死畜禽扑杀以及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无害化处理。

    (7)人员防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组成,负责密切接触人群的疫情监测,人员防护的指导,坚决阻断畜禽疫情向人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8)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组成,承担社会治安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协助扑灭疫情等工作。

    (9)信息新闻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媒体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10)市场监管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负责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让问题畜禽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保障供给,确保肉食品市场经营正常。

    (11)善后处理组:由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害的善后处置工作。

    各镇区应积极配合各工作组,保证人员、物资及时到位。

    2.5专家组

    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由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负责对突发动物疫情相应级别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对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疫情应对措施和响应级别调整提出建议;参与制订或修订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对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等工作。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动物疫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可能在网易体育1个镇(街道办)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可能在网易体育1个镇(街道办)内呈暴发流行;

    (3)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可能发生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黄色预警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内,威海市内2个以上区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威海市内2个以上区市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威海市内5个以上区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威海市内5个以上区市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或者泄漏;

    (6)威海市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橙色预警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设区的市发生疫情;或者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区、市)连片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

    (2)口蹄疫在14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的市或者5个以上县(区、市)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区、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可能在网易体育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可能传入网易体育或者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设区的市,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或者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有可能在网易体育继续扩散趋势;

    (6)网易体育可能发生农业农村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红色预警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20个以上县(区、市)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区、市)连片发生疫情,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

    (2)口蹄疫在14日内,涉及我省并有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我省20个以上县(区、市)连片发生,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网易体育可能在影响范围内;

    (3)网易体育可能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可能持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网易体育可能发生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3.2预警发布

    红色预警、橙色预警由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批准发布。

    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由威海市指挥部发布,同时向省指挥部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蓝色、黄色预警预防行动

    市指挥部根据国家、省和威海市级发布的疫情预警,部署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有重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

    橙色预警预防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强化对疫情重点危险区、应注意加强监视区以及网易体育其他的疫情跟踪监测,向网易体育指挥部报告;随时向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定期和临时疫情会商,依据疫情变化发展情况,及时提出预测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区所在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灾害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

    红色预警预防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强化对预警区域的疫情跟踪工作,向市指挥部报告;随时向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与威海市农业农村局保持密切联系,实施不间断疫情会商,依据疫情变化发展情况,及时提出预测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区所在镇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疫情灾害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

    3.4预警预防措施

    疫情预警发布后,应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准备。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及时通过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短信等宣传防控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

    加强疫情信息监控、收集,疫病防控技术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封闭式管理进行督查,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侯鸟栖息地等进行消毒。

    检查、调集所需应急防疫物资和设备。

    加强社会舆情收集与分析,平息疫情谣传、误传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3.5预警状态结束

    市指挥部要密切关注疫情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包括:市政府所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各种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和相关科研院校;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动物饲养、经营、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责任报告人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兽医工作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等。

    (2)报告形式。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者书面等形式报告。

    (3)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应立即向市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威海市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至威海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并同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

    市农业农村部门应立即报市人民政府,并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在1小时内报威海市农业农村部门。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威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诊断。

    (4)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有人员感染;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4.2应急响应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级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

    4.2.1 Ⅳ级、Ⅲ级应急响应

    疫情确认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启动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同时将疫情按规定迅速上报,并立即调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控制和扑灭决策,报市政府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部门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4.2.2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派员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同时将疫情按规定上报。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通报情况,决定启动预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集人员、物资、资金,督促有关镇及部门落实各项措施。

    4.2.3非疫情发生镇应急响应

    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区域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5)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3应急联动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和现场应急处置的一切事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封锁扑杀组、疫情监测组、免疫注射组、人员防护组、治安保卫组均属于赴疫区现场和应急工作队伍,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市指挥部办公室、信息新闻组、物资保障组、专家组接受市指挥部的直接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同时,根据需要可以派员赴疫区现场,到达现场的人员均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各镇、各级各类应急处置队伍均接受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4.4区域合作

    威海市政府指导、协调区市之间的疫情处置与合作,加强疫情应急准备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协作联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时,市指挥部应及时向威海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4.5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点、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畜禽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再出现疫情,经过彻底的终末消毒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宣布解除封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补充急救所需物资,重新调整到应急准备状态。

    威海市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网易体育农业农村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对应急处理期间应急调配、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适当补偿。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继续进行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引进动物,恢复养殖业生产。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灾害的补助规定和恢复生产的扶持政策,确定补助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损失评估和补助。扑杀动物和处置财产的补偿费用按国家规定适当给予补偿。

    5.2社会救助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5.3调查与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市农业农村局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估。调查与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5.4恢复重建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6信息发布

    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管理。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组织、协调下,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7应急保障

    各镇和农业农村、卫健、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7.1人力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建立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市预备队伍主要由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要相对固定。

    7.2财力保障

    (1)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2)每年用于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病畜补贴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经费,财政要予以保障,如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3)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物资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消毒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通信工具等。储备物资要根据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主要包括:诊断试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通信工具、扑杀器械和其他用品。

    7.4基本生活保障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受灾单位和人员的安置及安抚工作;做好因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群众防治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疫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7.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监测,开展相关疾病的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在做好疫情处置的同时,要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工作。

    7.6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7.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7.8人员防护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采取科学措施,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置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

    7.9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协调通信、无线频率管理等部门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传真、通信频率等予以保障。

    7.10公共设施保障

    市指挥部牵头,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公共设施的修缮与维护工作。

    7.11科技支撑

    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诊断工作,作好技术和相关储备工作。

    7.12法制保障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网易体育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

    7.13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与气象、海洋渔业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气象水文海洋信息。并根据相关信息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调整部署。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因地制宜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方式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

    8.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信息报告

    3.3应急处置

    3.4恢复与重建

    3.5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4.5治安维护

    4.6通信保障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教培训

    5.3考核奖惩

    6附则

    6.1名词术语

    6.2预案修订

    6.3预案解释

    6.4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序、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威海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主要职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支援;组织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准确报道市场供求状况及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真实情况,消除恐慌心理,正常消费。

    (2)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生活必需品产、销计划的编制和落实;粮食、食用油等商品出现市场异常波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加强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保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

    (3)市公安局: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4)市财政局:负责对应急期间受市政府委托进行生产、存储、供应生活必需品的企业给予适当临时补贴。

    (5)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生活必需品调运方案,做好运力协调和组织安排工作。

    (6)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并落实调整和增加“菜篮子”商品生产、供应的措施和意见,有效改善“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状况;加强对畜禽饲养企业的指导,保障肉、蛋、奶的市场供应。

    (7)市商务局: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供求及价格情况的跟踪调度;根据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程度,初步确定应急等级,提出应对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加大相应货源的筹措力度,积极投放市场,稳定物价;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确定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采购、调拨、运输等环节的费用补贴标准;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好应急期间的市场经营秩序。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制假售假、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负责加强应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食盐资源的监管,适时调整食盐的生产和运销计划,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办事机构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作为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密切关注必需品市场变化,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动态情况,及时研究调控措施,并向市指挥部报告;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保持联系,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市政府、市指挥部的决策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2.3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提出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措施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决策服务。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1)预测预警。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主动加强对各监测点情况的跟踪调度,合理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2)监测点预测预警。落实专人负责,密切关注所经销商品的市场行情,理性分析并及时向市商务局上报货源供应短缺及价格异常波动等基本情况。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1)根据突发事件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因战争或者破坏性地震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出现群众集中抢购、市场脱销断档、价格成倍上涨等现象,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Ⅱ级(严重):出现大范围的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运输等困难,市场供应短缺,出现价格持续大幅度攀升,导致群众产生恐慌心理,诱发抢购现象,社会经济活动受到很大影响。

    Ⅲ级(较重):大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长时间、较大幅度的上扬,市场出现大范围集中抢购现象,导致市场供不应求,市场秩序出现混乱。

    Ⅳ级(一般):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短期内非理性上涨,出现居民集中购买现象,导致短期供应偏紧,但波及范围不大。

    (2)特别严重、严重级别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较重、一般级别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各成员单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3.2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商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掌控事态、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报告人、报告时间、事发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期间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3应急处置

    3.3.1先期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镇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判明情况,根据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

    3.3.2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发布Ⅰ级(特别严重)预警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启动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发布Ⅱ级(严重)预警时,由市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启动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发布Ⅲ级(较重)预警时,由市指挥部启动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发布Ⅳ级(一般)预警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3.3.3指挥与协调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事发地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市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4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恢复正常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1)在应急状态结束后1年内,要补足相关企业实际动用的商品数量。

    (2)审计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

    (3)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经审计核定的各项支出及时清算,按属地负担原则兑付到位。

    3.4.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对事件发生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5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在整合现有应急队伍资源的基础上,壮大专业应急队伍,发展兼职应急队伍,建立专家和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互联互防、互助互救队伍规模,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财力保障

    按照立足平时、服务应急的指导思想,财政部门要将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包括实物补偿费、人工补助费、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并视情况及时予以追加调整。

    4.3物资保障

    以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为依托,将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食糖、蔬菜、猪肉、鸡蛋、牛羊肉、牛奶等十类商品供应列入日常监测范围,增加相应商品库存量,并及时投放市场,最大限度保证应急期间的市场需求。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抓好生产,做好区域调拨工作,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后,动用市级粮食、食用油等相关商品储备。

    4.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应急物资的运输规模和方向,合理确定运力和运输方式,确保应急物资直达快运到各集散站和市场供应点。

    4.5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负责安排警力,做好事发地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4.6通信保障

    建立部门间、部门与企业间应急通信网络,保障突发事件现场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加强应急队伍通信装备建设,确保应急情况上传下达的及时性、准确性。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5.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附则

    6.1名词术语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造成食糖、食盐、粮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者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情况。

    6.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6.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网易体育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金融突发事件定义

    1.4分级标准

    1.5适用范围

    1.6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3预测与预警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4.2信息报送

    4.3善后处置

    4.4调查与评估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5.2文电运转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安全保障

    5.5队伍保障

    6监督管理

    6.1应急演练

    6.2应急培训

    6.3责任与奖惩

    7附则

    7.1预案修订

    7.2预案解释

    7.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有效处置发生在或波及网易体育的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威海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金融突发事件定义

    本预案中的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和金融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因不可预见或难以预见因素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和经济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事件。

    1.4分级标准

    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将其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II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和IV级(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四个级别。

    I级(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国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I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由网易体育或网易体育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Ⅱ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国际或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全省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网易体育或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求我省协同处置,且对我省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3)省内发生的,具有全省性影响或可能波及周边地区的金融突发事件;

    (4)省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5)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III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多个市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能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威海市级或省级金融管理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III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IV级(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所涉及市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管理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IV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1.5适用范围

    (1)因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因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等因素而导致的金融突发事件。

    (3)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实不能独立解决,必须通过跨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金融突发事件。

    (4)因金融机构大规模挤提、挤兑或退保等引发的该金融机构所属系统或整个金融系统挤提、挤兑情况的金融突发事件。

    (5)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6)其他不确定原因引发的严重影响全市或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1)及时、果断,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各级各有关部门发现金融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掌握情况,迅速按程序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必须树立科学的态度,坚持快速高效的原则,准确判断评估事件态势,果断采取措施,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防止金融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2)统一、协调,形成处置合力。全国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根据网易体育的统一指挥,全省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根据省政府的统一指导,由威海市政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全市性或区域性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影响,由网易体育本级统一调度各镇区分级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镇区应协同处置,密切合作,切实提高处置效率。

    (3)依法、稳妥,努力维护金融稳定大局。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序处置、积极稳妥对待的原则,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网易体育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乳山支行和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组成。主要职责是: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统一领导、指挥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确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评估突发事件的性质、损失等,制定应急措施;

    (5)指挥、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措施,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

    (6)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规定组织开展债权登记、甄别、兑付和落实应承担的资金;

    (7)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实施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2.1.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制订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依据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媒体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2)市公安局。根据本部门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维持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的运行秩序。

    (3)市财政局。负责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对确定需要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或代市政府出具有关专项借款承诺书;在权限范围内对风险机构给予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4)市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协调法律顾问,对提出的有关措施、办法进行合法性论证。

    (5)市发展和改革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他在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6)人民银行乳山支行。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根据通报的信息对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作出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流动性支持,并做好有关工作;及时搜集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相关政策建议。

    (7)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搜集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1.3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规定和市政府要求,配合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

    (1)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有关信息资料;

    (2)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及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3)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授权向市政府、威海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4)督促、检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措施;

    (5)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会议;

    (6)根据需要组织金融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协调政策,实施协作;

    (7)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关档案;征集、研究和提出修订预案的建议;

    (8)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测与预警

    (1)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形势判断或有关部门建议,组织召开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单位参加的金融运行、金融风险分析会议,必要时请市政府领导参加。

    (2)人民银行乳山支行要加强对各监管部门通报的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研究宏观政策和金融环境对辖区金融稳定的影响,发现重大事件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市政府。

    (3)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要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金融风险提示信息。重要信息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市政府。

    (4)建立各金融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间的信息沟通和风险评估机制。人民银行乳山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等部门、单位根据上级授权和有关规定,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金融风险相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金融监管机构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通报的情况,及时对全市金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需要将评估情况报告市政府或者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4.1.1 I级(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I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III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1.1.1应急响应程序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级金融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本系统内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市金融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核实情况,确认为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及时报请威海市政府作出处置决定。

    (3)由威海市政府及时上报省政府或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报请和对风险的判断,决定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可授权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4.1.1.2决策及应急措施

    (1)各部门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后,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2)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视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或经市政府审查后上报威海市政府批准实施。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3)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5)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风险涉及单位应按照市政府要求、上级授权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4.1.1.3落实措施

    (1)处置方案经市政府或报经威海市政府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对经批准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给予再贷款支持的,由人民银行乳山支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存款准备金的使用、缴存和再贷款的使用、收回进行监督。

    (3)对需要采取撤销(关闭)形式退出市场的,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对外发布撤销(关闭)公告,并由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的,由各级政府负责,上级公安机关应指导和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债权人、投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宣传、解释、说服工作,由市政府及相应金融管理部门负责。

    4.1.2 IV级(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市金融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本系统内应急处置工作。

    (2)市金融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迅速核实情况,及时报请领导小组作出处置决定。

    (3)领导小组根据报请和对风险的判断,决定启动本预案,必要时报请威海市政府请求协调处置。

    (4)相关镇区政府负责维护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

    4.2信息报送

    (1)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个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管(监督)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乳山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乳山监管组,威海市保险协会)报告,同时按程序及时报告市政府。

    (2)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在汇总、分析各部门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并按程序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威海市领导小组和威海市政府。

    (3)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金融事件发生后,由威海市政府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政府并抄报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4)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4.3善后处置

    (1)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的印章、业务档案、账目妥善保管并进行清理。

    (2)对因金融突发事件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

    (3)对金融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妥善保管和处理应急处置有关资料。

    4.4调查与评估

    (1)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必要时,由市政府上报威海市政府或威海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金融管理部门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相关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管措施、风险监测及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并提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4)参与处置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应针对协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本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与属地镇区保持必要的联系。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上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

    (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5.2文电运转保障

    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5.3技术保障

    (1)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2)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

    (3)在要害岗位至少要有两名人员备用和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4)加强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和管理。

    5.4安全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5队伍保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应急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6.监督管理

    6.1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两年演练1次。

    6.2应急培训

    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进行培训,并利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案例,采取以案喻理等形式,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6.3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附则

    7.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7.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金融机构、组织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本预案,制订本单位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网易体育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工作组

    2.5专家组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3.2预警发布

    3.3预警预防行动

    3.4预警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2应急响应

    4.3响应终止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理

    5.2调查与评估

    5.3恢复重建

    6信息发布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7.2财力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治安维护

    7.5通信保障

    7.6粮食储备保障

    7.7粮食加工与供应保障

    7.8市场秩序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8.2宣教培训

    8.3考核奖惩

    9附则

    9.1预案修订

    9.2预案解释

    9.3发布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置突发粮食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粮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应急期间市场主要粮油品种供需平衡、粮价稳定,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口粮供应,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网易体育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网易体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易体育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供应紧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出现抢购粮食现象;持续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供需严重失衡;战争及破坏性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供应严重紧张;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情况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级标准

    依据突发事件对粮食市场的影响程度和发展情况等因素,将突发粮食事件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战争或者破坏性地震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粮油供应严重紧张,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Ⅱ级(严重):国内出现较大范围的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大幅减产,产需出现较大缺口,导致供应短缺,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和抢购现象,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大部分粮油品种价格出现较长时间、较大幅度的上涨,居民和社会团体大量购买粮油,导致短期内粮食供不应求,市场秩序混乱,波及范围较大。

    Ⅳ级(一般):居民消费的主要粮油品种价格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非正常上涨,或者出现居民集中购买粮油现象,导致短期内粮食供应紧张,但波及范围不大。

    1.5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整合资源,突出重点。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2组织体系

    2.l领导机构

    2.1.1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市场粮情变化及发展趋势,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管理动态;向市政府提出粮食供应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及实行粮食特别供应的意见和措施;部署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保证应急时期的粮食供应;代表市政府请求威海市、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紧急支援;组织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研究确定应急工作方案,派出现场指挥机构。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报道,应急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测和网络舆论引导。

    (2)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需提交市指挥部批准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发生持续性自然灾害时,平衡、安排粮食生产计划,按程序向威海市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动用市级、省级或者中央储备粮的申请。加强对市场粮食价格的监测,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动态,搞好价格情况报告和信息发布;必要时,依法申请实施粮食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粮食采购计划,编制、下达储备粮动用计划和方案以及财政补贴意见;认定粮食应急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应急粮食调运、加工和销售供应;粮食市场全面管制时期,对从事粮食收购的单位和个人核发外销粮食准运证明;检查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和经营者最高粮食库存义务履行情况。

    (3)市公安局:制发运粮车辆特别通行证,指挥、疏导运粮车辆,维护治安秩序;核定、提供全市常住及登记暂住人口数量。

    (4)市财政局:核定并拨付粮食采购、调拨、运输、储存等费用补贴、委托加工费用、粮食差价补贴及定量供应的票证印刷费用;对应急时期承担政府委托加工任务的加工、储存和零售企业施行适当临时补贴。

    (5)市交通运输局:制定运输方案,做好运力组织安排;会同公安部门设立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6)市农业农村局:在突发粮食事件维持时间较长,特别是跨年度发生时,根据粮食产需、供需平衡调查的结果和市政府下达的指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并落实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意见和措施,并逐级分解落实。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灾后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上报,提出救助意见,并组织落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8)市统计局:负责粮食生产统计调查、监测,开展统计分析,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指挥部。

    (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

    (1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负责落实粮食应急所需贷款,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库存和资金管理。

    2.2办事机构

    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粮食市场变化,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粮价、粮情和市场动态情况,及时研究调控措施,并向市指挥部报告;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保持联系,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市政府、市指挥部的决策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与威海市、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2.3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需要,市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建议;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供应组、应急运输组、市场管理组、资金保障组和应急调研组,各工作组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局内部设立后勤保障组、调控协调组、应急调运组、市场监管组和资金保障组,配合指挥部各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2.4.1综合协调组

    市委宣传部和市发展和改革局组成综合协调组,市发展和改革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后勤保障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1)综合有关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归纳和发布工作,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

    (2)全面做好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处置,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起草有关文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向市政府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措施。

    (4)制定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讲解粮食应急供应政策,引导居民有序购粮,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负责应急期间的网络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5)应急响应终止后,制定《网易体育粮食应急响应程序评估报告》,提出恢复应急能力建设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

    2.4.2应急供应组

    市发展和改革局及应急供应企业组成应急供应组,市发展和改革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调控协调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1)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市指挥部命令,及时向粮食储备库下达储备粮动支计划,向应急加工企业下达应急加工计划,向应急供应网点下达成品粮油供应通知。

    (2)将网易体育应急粮食供应台帐发放到各应急供应网点、应急粮食供应券发放到各镇、村(居)委会。各镇、村(居)委会根据辖区常住人口和登记暂住人口数量组织发放供应券。日用粮数量较大伙食单位,如机关、涉外机构、大医院、大中专院校、市直大企业,由本单位提出用粮计划,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核批供应数量后,到指定地点购粮。中小单位用粮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办理供粮计划。

    (3)每天调度各应急供应网点供应情况,及时将汇总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应急响应终止后,负责收回网易体育应急粮食供应台帐和应急粮食供应券,核实各应急供应点实际接收、供应和剩余库存数量,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4.3应急运输组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组成应急运输组,市公安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应急调运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1)市公安局负责制发运粮车辆特别通行证,指挥、疏导运粮车辆,维持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调度粮食应急运输车,发放“网易体育应急粮食运输专用通行证”,核定应急运输费用标准。开设粮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运输畅通。负责对应急调运到达的粮食车,快速组织装卸疏散,确保粮食运输通道畅通。

    (3)及时调度各应急运输车辆运行情况,将当天应急运输情况和次日运输安排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4)应急响应终止后,负责收回“网易体育应急粮食运输专用通行证”,核定、确认各应急运输车辆的运量、运费,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4.4市场管理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组成市场管理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强化粮食市场价格巡查,及时制止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法处罚价格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终止后,总结市场价格和市场秩序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4.5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组成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为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资金保障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市财政局核实、安排预案启动所需经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落实应急粮源征用、加工、调拨、应急供应所需的补贴和贷款,及时将资金供应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4.6应急调研组

    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组成应急调研组,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后勤保障组配合,在粮食应急期间承担以下工作:

    (1)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了解灾后困难群众缺粮情况,确定救助对象,制定应急救助方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及产量分析,采取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

    (3)市统计局负责粮食生产统计调查、监测,开展统计分析。

    (4)应急响应终止后,核实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提出恢复粮食生产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2.5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科学分析事故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对粮食市场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战争或者破坏性地震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可能造成粮油供应严重紧张,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等特别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粮食市场急剧波动。

    Ⅱ级(严重):国内出现较大范围的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大幅减产,产需出现较大缺口,可能导致供应短缺、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和抢购现象等严重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较大粮食市场波动。

    Ⅲ级(较大):大部分粮油品种价格出现较长时间、较大幅度的上涨,居民和社会团体大量购买粮油,可能导致短期内粮食供不应求,市场秩序混乱,波及范围较大。

    Ⅳ级(一般):居民消费的主要粮油品种价格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非正常上涨,或者出现居民集中购买粮油现象,可能导致短期内粮食供应紧张,但波及范围不大。

    3.2预警发布

    突发粮食事件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调整或者宣布取消。

    3.3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

    3.4预警预防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托市场监测网络、专业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等对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行情及本地粮食生产和价格动态进行监测,确定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

    (1)平常时期,市发展和改革局对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粮价出现异常情况时,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每日汇总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

    (2)当国际市场粮价、进口粮食数量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国内粮食产需平衡出现较大缺口、局部地区出现粮情异常时,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国际国内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

    (3)预测粮食市场将出现供应紧张、价格较大幅度波动时,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时将市场变化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突发粮食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相应的工作状态。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变化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意见,提出相关建议,报告市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单位。

    4.2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居民消费的主要粮油品种价格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非正常上涨,出现居民集中购买粮油现象,导致短期内粮食供应紧张,但波及范围不大。

    (2)启动程序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粮食事件进行会商评估,提出对策措施和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市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公告。

    (3)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成员通报粮情,提出应对措施;按照市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市场情况,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研究部署平抑粮价、保障供应、监管市场、舆论宣传等工作。

    ②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各相关企业采购粮食,协调运力,确保粮食调运、加工、销售顺畅。

    ③加强对市场粮价的监测、监控,定期报告变化情况,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

    4.2.2 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大部分粮油品种价格出现较长时间、较大幅度的上涨,居民和社会团体大量购买粮油,导致短期内粮食供不应求,市场秩序混乱,波及范围较大。

    (2)启动程序

    ①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粮食事件进行会商评估,提出对策措施和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市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公告。

    (3)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召集市指挥部成员会议,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粮情,提出应对措施。

    ②市指挥部对应对措施进行研究,部署平抑粮价、保障供应、监管市场、舆论宣传等工作。

    ③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指挥部的部署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

    ④市委宣传部按照市指挥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组织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⑤市发展和改革局加大对市场粮价的监测、监控,每日报告变化情况,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必要时依法申请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市指挥部确定的意见,编制和下达粮食调运、加工、销售计划,组织做好粮食调运、加工和布点销售工作。                                                                                                                

    ⑥市应急管理局就粮食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具体的补助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对粮食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粮价、出售假冒伪劣粮食等不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⑧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粮食调拨、加工计划,及时拔补各项费用、补贴,保证粮食储存和调销资金足额供应。

    ⑨市统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对应急时期粮食生产进行分析和预测。

    ⑩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安排运力,优先保证粮食运输需要。

    4.2.3 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国内出现较大范围的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大幅减产,产需出现较大缺口,导致供应短缺,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和抢购现象,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2)启动程序

    ①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粮食事件进行会商评估,提出对策措施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市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公告。

    (3)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强化粮食管理、保证粮食供给的意见和建议。

    ②市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调拨,跨省、市采购,平抑市场的意见和价格干预措施。

    ③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网易体育粮食产需、供需平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解决粮食缺口问题的对策。

    ④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最高库存制度执行和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项。

    ⑤市委宣传部按照市指挥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组织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⑥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对粮食资源、消费、供给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两季粮食种植面积、预产、实产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做好评估预测。

    ⑦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指挥部确定的意见,编制和下达粮食调运、加工、销售计划;必要时,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或者定量销售,组织粮食调运、加工和布点销售工作,负责做好销售计划的管理。负责在本市地方储备粮动用过半时,按程序向威海市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动用市级、省级或者中央储备粮的申请。

    ⑧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对受灾困难群众实行粮食价格补助的办法,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市场的管理。在市政府下达的收购计划完成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组织对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对粮食产品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粮食销售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计划收购的粮食品种、数量、价格及储存、调拨、加工、销售的有关意见。必要时,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监测检查情况,依法申请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等。

    ?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粮食收购、储存、调拨和加工计划,保证各项费用、补贴及时拨补到位,保证粮食收购、储存和调销资金足额供应。

    ?市交通运输局对调入市内的粮食优先安排运力,保证粮食运输需要。

    ?市公安局会同交通运输局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对粮食运输车辆发放特别通行证;核定、提供市内常住及登记暂住人口数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粮食产需、供需平衡调查的结果和市政府下达的指令,提出并落实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粮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的意见和措施,并逐级分解落实。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灾后缺粮人口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口粮救助意见。

    4.2.4 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战争或者破坏性地震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粮油供应严重紧张,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2)启动程序

    ①市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突发粮食事件进行会商评估,分析应对措施。

    ②市指挥部报请网易体育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动用全市力量进行处置。市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启动突发粮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公告。

    (3)响应措施

    ①由市政府依法宣布实行粮食应急时期的管制令。

    ②冻结所有储存、加工、经营企业的粮食库存。

    ③下达应急时期粮食征购令。

    ④发放粮食供应券,实行粮食定量配给。

    ⑤对粮库、主要粮食加工厂实行军事管制。

    ⑥对粮食市场实行全面管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⑦必要时,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申请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等粮食价格干预措施。

    ⑧必要时,按程序向威海市、省或者国家申请粮食紧急调入。

    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和分析有关情况,全天候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及时按程序报告市指挥部、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有关应急措施。

    发生一般破坏性以下地震时,按照《网易体育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市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粮食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粮食调拨、运输、加工、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

    当威海、省或者国家应急预案启动时,网易体育根据粮食供应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4.3响应终止

    (1)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粮食供应正常,市场粮价趋于平稳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批准应急响应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要于15天内将事件处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各成员单位。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1)在应急状态结束后1年内,按原计划规模补足县级储备粮。

    (2)市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

    (3)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和兑付经审计核定的支出。

    (4)对征用的民粮、企业存粮和农民因恢复粮食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核实确认,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偿。

    5.2调查与评估

    成立调查组,对突发粮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意见;及时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归纳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5.3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后,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和外地调入等措施,及时补充当地粮食储备和成品粮食库存,恢复粮食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增加当地粮食储备规模。

    6信息发布

    按照《网易体育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执行。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7.2财力保障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易体育支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粮油储备品种、数量,及时向储备粮承储单位或者符合贷款条件的采购单位发放贷款。

    (2)市财政局根据启动预案的级别、调控的范围、持续的时间和调控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测算所需应急费用,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使用。

    (3)应急期间,市财政局要简化工作环节,及时拨付市政府批准的款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3交通运输保障

    (1)公安部门制发运粮车辆特别通行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为粮油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2)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粮食运输方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调配合理运力,优先满足粮食调运需要。

    7.4治安维护

    粮食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出现居民抢购现象时,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哄抢等现象。

    7.5通讯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分别向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7.6粮食储备保障

    按照网易体育“关于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根据网易体育城镇非农业人口、军队、缺粮农(渔)民、城市流动人口等情况,健全粮食储备体系。

    7.7粮食加工与供应保障

    进入应急状态后,在上级或同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通过当地粮食应急网络实施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7.7.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由市发展和改革局选择和扶持一些靠近城区、信誉良好、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7.7.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部队重大军事行动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择认定一批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和军供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7.7.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做好应急粮食的调运准备。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设立应急粮食调运的快速通道,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7.7.4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当与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定,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企业的状况,实行动态管理。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7.8市场秩序保障

    应急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要联合对粮食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2年至少组织1次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演练。

    8.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网易体育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9.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4日网易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网易体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乳政办发〔2013〕46号)附件中《网易体育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