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根据国家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规定,今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休渔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休渔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三、休渔期内,严禁经营者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渔获物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规定,一律没收非法渔获物,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记入征信档案;对收购、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数量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集中交易市场、流动海鲜摊点、冷库、海鲜店、商超、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一同做好“监督员”“宣传员”,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美丽海洋。
举报电话:6660205,6658315。
网易体育渔船管控专班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