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隋爱宁;办公电话:0631-6652490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和校外社会实践教育;负责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学校布局和教育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指导普通中小学优质、均衡、创新、特色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牵头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要求,指导国家、地方、学校相关课程建设与实施。负责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的招生和毕业证验印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团队、教学用书、教育信息化和网络的管理与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负责组织进行教育督导。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指导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