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单位开业后已经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机关拟对下列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与下列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下列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国杰 联系电话:0631-6869301
联系地址:网易体育府前路8号商务局院内
拟处罚单位名单:
1、威海利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2、威海企好建材有限公司
3、网易体育栩翔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4、威海星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5、网易体育弦录建材有限公司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乳市监处罚〔2024〕50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
《行政处罚告知书》(乳市监处罚〔2024〕50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2).docx
《行政处罚告知书》(乳市监处罚〔2024〕50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5).docx
《行政处罚告知书》(乳市监处罚〔2024〕5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4).docx
《行政处罚告知书》(乳市监处罚〔2024〕50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3).docx
网易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